2021年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市打击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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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过程中始终遵循“谁登记、谁规范、谁负责”、“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职责,严格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制。
三是精心筹划,周密部署。
为使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乡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
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基本要求和整治重点,有力地促进了整治工作的开展和责任落实。
四是狠抓排查工作,强化实效。
各相关单位采取得力的措施,狠抓排查工作的落实。
做到信息互通,避免重复,不留死角和盲区,促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重拳出击
根据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的统一部署,在专项整治过程中,步调一致,突出重点,重拳出击。
对本乡内食品生产、加工、及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摸排,了解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确定重点整治区域、、重点整治单位,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随时纠正违规现象。
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现象决不姑息,采取严厉措施给予相应处罚,对不法者形成一个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达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三、因地制宜,点面结合
结合文件精神,针对豆制品生产加工个体户在制作的过程中有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组织开展对全乡豆制品加工户进行专项整治。
相关单位行动迅速,双管齐下,对全乡豆制品加工户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弄清进货渠道。
重点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打击豆制品制作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
在开展此次专项整治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检查单位14家,
要求限期整改餐饮服务行业2户。
四、广泛宣传,健康发展
在开展整治过程中注重宣传,积极引导正确消费,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宣传措施,及时将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知识以及食品安全常识,宣传到农村,建立全社会防控体系。
及时整治违法违纪现象,对不法者形成一个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
向社会开通举报电话,调动社会监督机制,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人人关心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消费,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督促提高广大食品生产者的自律意识,促进生产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问题及其思考
此次整治中,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技术力量薄弱。
不能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监测力量,各相关单位的科学技术监测设备设施和技术监督人员远远不能满足于工作需要。
二是打击力度不强。
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现象,该采取严厉处罚措施时,有的单位怕得罪人,存在处理不及时和惩处不力的现象。
有问题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处理时,有推委扯皮现象。
三是有畏难情绪。
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整治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涉及面广、点多、事杂,各单位人手较少,资金紧缺,加之天气炎热,因此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畏难情绪。
今后我们将力戒人浮于事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持之有恒,吸取以往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加强联合执法,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大局意识,提升监管水平。
要在技术骨干培养和添置更新设备方面加大投入。
要始终走在行业的前头,紧跟时代的步伐,不断学习和掌握最新的科学技术和知识,以科学技术促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确保我区的食品安全。
2021年市打击违法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x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x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x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x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整顿工作,使各部门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以及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方面的监督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
食品添加剂行业自律显著加强,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促进我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与部门职责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整顿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整顿工作的综合协调、信息收集和上报等日常工作。
各县(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当地整顿工作。
市直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整顿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
市农委负责农产品种植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
市畜牧水产局负责畜产品、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行为的集中整治,遏制病害肉上市;
市商务局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和其他畜禽集中屠宰的监督管理;
市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的监督管理;
市质监局负责食品生产环节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
市卫生局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和保管的监督管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转发上级部门公布的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以及被添加的食品类别,并通报有关部门;
市经信委负责加强食品工业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的行业管理,指导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公安、监察部门负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整顿工作,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
其他各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积极做好整顿相关工作。
有关部门监管职责将根据机构改革职责划转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三、工作安排
(一)农产品种植环节整顿工作(时间:
20xx年12月—20xx年,责任单位:
市农委)
1、强化农资市场准入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口。
开展市场拉网式检查,清理整顿农资市场,规范经营行为。
加大假劣农资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强化农资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提高抽检覆盖率。
大力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乡镇建设。
加强服务指导,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
2、大力整顿农药市场,严厉打击违规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行为,严厉查处农药生产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
加快高毒农药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加强非禁限用农药的使用指导。
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生产基地、标准化规模种植小区、种植园区和产业带的蔬菜、水果、瓜果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
(二)养殖环节整顿工作(时间:
市畜牧水产局、市商务局)
1、进一步规范投入品市场,强化兽药、饲料监管,确保用药、用料安全。
重点查处经营、使用假劣、违禁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和打击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等违禁药品和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化工产品的行为。
2、加大对定点屠宰企业的监督力度,整合监管资源,加快屠宰加工企业升级改造,推进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监管体系建设。
3、加强畜产品和水产品市场监管,严防注水肉、病害肉上市。
(三)食品生产环节整顿工作
1、整顿食品添加剂生产行为。
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和具体要求,做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相关工作。
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加大对食品添加剂加工环节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的工艺、标准和许可的范围组织生产,规范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食品添加剂行为,从源头上保证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
2、整顿食品添加剂使用行为。
依法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监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采购验收、入库保存、领取,规范使用等一整套规章制度。
对可能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领域,加大风险监测力度。
全面开展食品监督抽查工作,并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进行重点整治。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违规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食品流通环节整顿工作
1、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准入行为,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2、督促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等自律机制,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制度。
大力推广运用三联单活页台账、“票证通”重要商品电子监管备案查询系统。
3、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食品添加剂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五)食品消费环节整顿工作
1、加强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督促餐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2、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加强对餐饮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以下简称“黑名单”)
1、及时转发“黑名单”。
2、督查“黑名单”物质的监管情况。
(七)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1、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打击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中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整治超过标准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顿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整顿工作,将整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经费投入,明确监管责任,严格工作落实,进行目标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工作方案安排,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细化方案,提出具体目标和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考核指标,逐级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综合协调。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整顿方案确定的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
要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将各项整顿措施落实到位。
要顾全大局,加强沟通,形成合力,不留问题死角,保证整顿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做好专项整顿综合协调工作,指导本地区整顿工作开展,建立畅通的联络和信息沟通机制。
(三)加大工作力度,严查违法行为。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情况,要对非食品原料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依法进行调查,追根溯源,查处违法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要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各部门对专项整顿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
移送涉嫌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等案件,有关部门要出具相应的鉴定结论或认定意见。
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行为。
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监管部门中的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