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内车辆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doc
《场内车辆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场内车辆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doc(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场内车辆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doc](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0/12/4a4e34cc-668d-472a-936a-69b3afa9acbb/4a4e34cc-668d-472a-936a-69b3afa9acbb1.gif)
新版本号:
2013-12-01
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
场内车辆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
(单位盖章)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日批准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发布
1
批准页
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依据《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突发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编制的《深圳市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盐港1#、2#仓库场内车辆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审定批准,现予以颁布。
自2014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凡本单位及租仓单位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签发人:
年月日
目录
1、总则
2、适用范围
3、危险源风险分析
4、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5、应急处置
6、应急物资与装备
7、安全培训
8、附则
9、附件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盐港1#、2#仓库对场内车辆事故应急处置应变能力,以最快速度、最大效能、科学有序地实施救援,防范和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或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根据《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突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规定。
结合盐港1#、2#仓库突发场内车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求和所在交通环境特点、大型仓储生产特点等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以备需时紧急启动强制执行。
2、适用范围
盐港1#、2#仓库属社会商业仓,共有1家单位驻仓独立经营和办公。
业主单位盐田港出口货物监管仓有限公司为本现场处置应急预案的第一执行者,其他各单位必须服从其统一指挥和调配并协助工作、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本预案适用于盐港1#、2#仓库一般突发场内车辆安全事故(IV级)(按《股份公司突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确定的突发场内车辆安全事件的界定和等级划分要求),当突发场内车辆安全事故达到Ⅲ级(较大)或Ⅲ级以上级预警级别时,或有可能超出本部门自身处置能力时的前期现场处置方法。
当突发场内车辆安全事故达到Ⅲ级(较大)或Ⅲ级以上级预警级别,或有可能超出本部门自身处置能力时,应通过预测预警支持系统,提出处置或启动相应级别预警的建议,并按照职责向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及股份公司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股份公司应急预案。
启动上级预案时,指挥权即由上级应急指挥部接管。
3、事故及危险源特征
本仓库的车场是仓库货物装卸车辆的调配场地,调车场每天仅卸货车辆就多达300多台,各类人员还需在场内作业或通行,整个场内人车混杂,交通拥挤。
事故的危险源主要是:
⑴调车场车多人杂,相互交叉运动;
⑵大型车辆在倒行进位时,有视线死角和盲区,副司机引导时不时在车尾来回穿越;
⑶一些随车人员在场内走来走去;
⑷车辆的故障失灵等。
以上行为人车各有稍不留意,就可能造成车与车、车与物之间的轻或重擦碰,可能造成:
轻伤(如撞到头)、重伤(如被带倒轮下、或被车挤压)、死亡。
车辆的故障失灵可能造成场内人员(或群体)的人身重大伤害。
4、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1场内车辆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总指挥:
监管仓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
监管仓公司副总经理
通讯外联组长:
综合办主任
后勤救护组长:
财务部经理
疏散警戒组长:
综合办主管
灭火抢险组长:
仓管部经理
善后处理组长:
监管仓公司副总经理(兼)
调查评估组长:
监管仓公司总经理(兼)
4.2现场应急处置指挥组工作职责:
①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场内车辆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
②负责现场人员的抢救救护、疏散警戒、救援物资设备的配置、应急行动小组人员的调动。
③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组织指挥应急行动小组实施救援行动。
④保障信息报告机制正常,及时确定事故等级与预警级别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⑤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⑥按交通事故处置方式,向110报警。
⑦负责保护事故发生后的相关数据,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⑧组织检查对应急所需的物质储备、设备状态、人员安全意识等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4.3总指挥及应急行动组职责
4.3.1总指挥:
执行突发场内车辆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全面指挥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①确定事故响应级别,批准现场处理方案。
②组织现场协调,负责救援物资设备配置、应急行动小组人员的调动。
③下达启动、停止本应急预案的命令。
④组织事故调查。
4.3.2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①向总指挥提出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
②保持与事故现场总指挥的直接联络。
③具体协调、组织应急所需的其它资源。
④总指挥不在时,行使总指挥职责;
4.3.3抢险救护组(仓管部及协助部门):
①负责救援方案的确定,提供总指挥批准。
②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③负责现场的警戒,禁止其他人员靠拢事故现场。
4.3.4警戒疏散组(综合办及协助部门):
①负责事故现场外围的警戒。
②在主要或关键路口警戒,负责带领外部专业救援人员和车辆及时赶到事故现场。
③负责对事故发生后本仓库内道路交通管制、维护治安。
4.3.5通讯外联组(综合办及协助部门):
①掌握、提供相应救援组织和人员的通信联络方式。
②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③根据总指挥命令向外部请求专业援助。
④负责事故发生后收集整理事故动态信息及处置工作情况。
4.3.6后勤救护组(财务部):
①负责抢险物资、防护用品的紧急采购及人员食品、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②做好伤员的现场简单救护处理、伤员转运和安抚及送医记录联系工作。
4.3.7善后处理组(副总经理牵头、财务部、综合办):
①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工作。
②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稳定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伤亡人员及家属思想能够稳定。
③做好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④做好受伤人员医疗救护的跟踪工作,协调处理与医疗救护单位的相关事宜。
⑤与保险及相关部门一起做好伤亡人员及财产损失的理赔工作。
4.3.8调查评估组(总经理牵头、综合办、财务部、仓管部):
①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采集现场图片资料。
②调查并评估事故的各种损失。
③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④调查了解事故的相关人员的责任。
⑤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5、应急处置
5.1、预警行动
对在盐港1#仓库范围内突发的任何安全事故都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安全值班管理,完善信息掌控网络,尽量杜绝事故的发生,尽量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尽量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提高办公、生产现场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明白有发现事故及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报告的义务,具备交通安全素质,懂得正确救护的一般常识。
①盐港1#、2#仓库范围内任何人员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场内车辆安全事故后,应立即通过25281681、25281682向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报告,讲清地点、事故状况。
②应急领导小组在现场对突发场内车辆安全事故的性质、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具体情况,立即做出基本判断,由总指挥按《股份公司突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预警级别的规定确定预警级别。
③当突发场内车辆安全事故达到Ⅲ级(较大)或Ⅲ级以上级预警级别时,或有可能超出本单位自身处置能力时,应通过预测预警支持系统,提出处置或启动相应级别预警的建议,向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及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启动股份公司专项预案,并报110交警处理。
5.2、应急响应
5.2.1一旦发生轻伤以上事故时,本预案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警后10分钟内赶赴现场,启动本应急处置预案,全面组织应急救援行动。
5.2.2本预案启动后,总指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负责、再安全主任负责,并依次类推)召集在场的领导小组成员及时成立应急指挥部。
并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5.2.3本预案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情况迅速做出分析,通知相关应急行动小组进行应急响应。
并立即组织抢险救护组在现场展开救援行动。
5.2.4所有现场应急处置预案有关应急行动组,应在10分钟内赶赴现场开展警戒、疏散人员、控制现场、救护、抢险等基础处置工作。
抢险救护行动组:
根据现场事故的情况,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提供救护方案;
组织人员实施经总指挥批准的抢救受伤人员方案;
进行现场抢险作业;
对事故现场的危险源实施控制;
根据现场情况配合交警实施救援行动。
警戒疏散行动组:
组织人员在突发场内车辆安全事故区域和主要或关键路口警戒;
实行交通管制并带领指挥救援人员和车辆及时赶到事故现场;
在事故现场维持社会治安及保护现场。
通讯外联行动组:
按应急总指挥的部署,及时收集事故信息,凡有重伤以上事故的,在处置行动结束后,要书面向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报告,报告的内容要表述简明、准确,文字精炼。
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等。
根据总指挥命令,向110报警,请求交警处理;
后勤救护行动组:
组织人员现场进行伤员简单救护;
做好伤员转运和安抚工作;
配合社会医疗专业救护队伍进行救护。
善后处理组:
安置受伤人员以及重伤、死亡人员家属的生活;
做好伤员就诊医院的联络和伤员的安抚工作。
调查评估组:
对现场的有关实物资料进行取样封存,采集图片资料;
调查并评估事故的各种损失;
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调查了解事故的相关人员的责任(包括处置单位履行职责情况);
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提出对事故的处理意见。
总之,当事故发生后,参与应急处置的各应急行动组和相关单位应优势互补、信息共享、协同作战、高效联动。
5.2.5扩大应急:
当因突发事故衍生其他突发事件,而目前采取的应急救援能力不足以控制严峻的发展形势或其危害程度超出本单位自身控制能力时,本单位场内车辆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将情况及时上报股份公司。
在上级单位和外部专业救援队伍达到后,本级应急处置总指挥应将现场处置指挥权交给上级,并积极协助相应工作。
指挥权上交后,由接手指挥权的机构统一指挥、协调各方案及参与处置工作。
5.2.6节假休息和夜间等特殊时间段,当出现场内车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各行动组人员未到时,由值班单证组人员或值班在岗的保安员临时担任现场指挥的职责,组织现有人员维持秩序,并紧急通知上级领导、值班负责人或就近居住的领导;另一名值班人员或当班的其他员工行使安全警戒疏散引导各项职责。
注意事项:
不可擅自采取施救措施!
5.3、处置措施及注意事项
⑴当有轻伤以上事故时,本预案应急救援指挥组成员、所在区域(驻仓单位)的应急处置指挥人员或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接到报告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达到事故现场。
⑵车与车、车与物有轻微擦碰的;人车接触伤势轻微的;人员受伤,双方不追究或能协商解决的,可让他们自己协商解决。
⑶轻伤以上事故报交警,由交警接手处理,。
⑷对于重伤以上事故,在报110交警的同时,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