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题解估价师考试用书_精品文档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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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通过综合开发,避免分散建设的弊端,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

E、可以为城市建设开辟重要的积累资金渠道;

F、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G、有利于产业结构合理调整;

H、有利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调整消费结构;

I、有利于吸引外资,加速经济建设;

J、可以扩大就业。

4、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每个阶段的主要特征是什?

三个阶段

1978~1990年,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探索和试点阶段,1979年开始向居民全价售房试点,1982年开始补贴出售试点,1986年以后,取得重大突破,成立了“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出台了“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标志住房制度改革进入了整体方案设计和全面试点阶段。

1991~1994年,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行和配套改革阶段。

从1994年开始,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全面实施阶段。

5、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征收土地使用费

2)开展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和转让

3)制定地方性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法规

4)修改宪法和土地管理法

5)制定全国性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条例

6、房地产生产方式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房地产生产方式的改革即房地产综合开发。

综合开发就是把开发建设的各个环节组织、衔接起来,使用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紧密结合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以保证城市健康、协调地发展。

其特点:

综合、配套。

即对地下设施进行综合建设,对住宅、工商业用房、文教卫生福利设施、园林绿化、道路交通以及其它公用设施进行配套建设。

其具体内容可分为规划设计、征地拆迁、施工组织、竣工验收、经营和使用管理等五个阶段。

7、房地产领域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法规主要有哪些?

法律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二章建设用地制度与政策

1、国有土地包括哪些土地?

集体土地包括哪些土地?

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国家所有。

由法律规定的除外。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有的属于国家所有,有的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2、土地权属证书有哪几种?

《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

3、国家建设所需土地,可采用哪些途径获得?

1)通过行政划拨方式(含征地)取得;

2)通过国家出让方式取得;

3)通过房地产转让方式取得;

4)通过土地或房地产租赁方式取得。

4、征用集体土地的特点和原则是什么?

特点:

1)具有一定强制性;

2)要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人员的生产和生活,用地单位向被征地单位给予补偿;

3)被征用后的土地所有权发生转移。

原则:

1)珍惜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原则;

2)保证国家建设用地的原则;

3)妥善安置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原则;

4)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

5)依法征地的原则;

5、各级政府征用土地的批准权限分别是多少?

审批时应注意哪几点?

1)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审批;

2)其他用地和已经批准农用地转用范围内的具体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国务院备案。

6、简述征用土地的工作程序

1)申请用地

2)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文件

3)审批用地

4)征地实施

5)签发用地证书

6)征地批准后的实施管理

7)颁发土地使用证

8)建立征用土地档案

7、征地补偿费主要包括哪几项?

其标准如何确定?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标准:

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绱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

安置补助费:

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8、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修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9、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几种?

1)招标

2)拍卖

3)协议出让

10、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11、在什么情况下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1)土地使用权届满的收回;

2)国家有权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

3)因土地使用者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

4)司法机关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1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哪几类?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正本、副本;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

3)补充合同。

1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签约双方当事人;

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界线等自然情况;

地价款数额、定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土地作用期限;

动工及开发期限;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14、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划拨?

指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用地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15、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的条件是什么?

转让:

一是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是可不办出让手续,但转让方应将所获得的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出租:

1)房产所有权人以营利为目的,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地上建筑物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2)用是单位因发生转让、出租、企业改制和改变土用途等不适宜办理土地出让的,可实行租赁;

3)租赁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办理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出让年限。

抵押:

抵押时,其抵押金额不应包括土地价格,因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造成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应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并向国家缴纳地价款才能变更土地权属。

16、什么是闲置土地?

经法定手续,以征用、划拨、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未按规定的土地用途利用土地,也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的建设用地,视为闲置土地。

第三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制度与政策

1、《拆迁条例》实施的范围是什么?

《拆迁条例》规定的适用范围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活动。

2、什么是拆迁人?

什么是被拆迁人?

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不包括被拆迁房屋的使用人。

3、拆迁租赁房屋有哪些规定?

拆迁人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由所有人对承租人进行安置。

如出租人与承租人达不成协议时,《拆迁条例》规定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与原房屋承租人就新调换房屋重新签订租赁协议。

4、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资金证明。

5、实施房屋拆迁有哪几种方式?

拆迁的实施方式有二种,即自行拆迁和委托拆迁。

6、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何规定?

房屋拆迁补偿有二种方式,即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

7、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如何确定?

《拆迁条例》规定的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是——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用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

8、几种特殊情况下的房屋拆迁有何规定?

1)产权不明确的房屋的补偿、安置

补偿:

由拆迁人提出补偿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安置:

拆迁人应当就该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2)抵押房屋的补偿、安置

一是要认定抵押的有效性。

(有无办理抵押登记)二是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三是能解除抵押合同的,补偿款付给被拆迁人,付款前必须经抵押权人认可;

四是不能解除抵押关系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

3)公益事业房屋及其附属物的补偿

根据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重新建设或者进行补偿。

其货币补偿,通过评估确定其价格,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4)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的补偿、安置

对必须拆除的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拆除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按使用期限的残值参考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第四章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1、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条件:

1)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适应房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的办公用房;

3)注册资本100万以上;

4)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程序: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房地产开发部门应当收到备案申请后30天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一年,一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有效期不得延长。

2、简述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的主要内容?

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购的出资额,对投资者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和债务;

投资者可按其出资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也可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出。

项目资本金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必须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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