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检修阶段的安全管理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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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焊机、水泵等电动机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按GB3787的要求,合理选用。
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工具。
如使用Ⅰ类工具,必须与漏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同时使用。
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作业,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
如在金属容器和管道内作业,必须使用Ⅲ类工具。
各类工具在使用前都要认真检查。
6室外临时安装的机电设备及电源开关,均应设有防雨设施和照明。
7电气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检修工作票制度。
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专业检修人员(或单位)负责检修。
8检修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停、送电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9不准带电作业。
如必须带电检修,必须办理带电作业证、经主管电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检修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确认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后,在有监护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10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机电设备检修时,除按10.7条办理外,还需办理停电联系手续。
切断电源后,并在开关把手上悬挂“停车检修,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拆除作业
1检修前应对需要拆除的设备或装置制订安全、可靠的拆除方案。
方案由检修负责人组织制订,经生产技术部门确认后,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
2根据审批方案的要求,分别到有关部门办理动火、动土、起重、高处等作业许可证(票)。
3组织拆除作业人员学习拆除方案和安全作业的各项规定。
4拆除作业应指定专人统一指挥和监督下进行。
5若采用爆破法时,应按爆破有关安全规定进行。
6拆除作业前必面将水、电、汽、气源切断。
7拆除作业的安全措施:
7.1在高处进行拆除作业,按14章有关条款执行。
7.2在脚手架、跳板、平台上作业时,不得多人聚集,以防塌落。
7.3在高处拆除的物体,不得向下乱抛、乱扔,要采用溜槽下滑或其他方法运送。
7.4拆除下来的材料,不得堆积在平台、楼板、脚手架和跳板上,要及时运走。
7.5在高处作业时,拆除工具应妥善保管,严防掉落。
7.6拆除工程周围,应设置路障、警告标志,禁止车辆和人员通行。
必要时设专人监视。
7.7拆除下来的废旧材料,应及时分类清量,运出,保持施工现场整洁,道路通畅。
7.8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化工车间进行设备和管道拆除之前,必须对设备和管道内的残存物料作进一步检查,确认清除干净,并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作业。
在现场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以备急用。
7.9在生产车间的排放管道附近进行拆除工程时,应与生产车间联系,不能在拆除工作时间内排放有毒有害废料、废气。
如必要排放时,应通知拆除人员撤离后才能进行排放。
在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以备急用。
8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进行部分设备拆除作业时,除必须办理本章要求的各项内容外,对生产有联系,而不能切断的水、电、汽、气,必须设有明显的标志。
同时在拆除作业之前,检修和生产双方应密切配合,落实安全措施,并对作业人员作详细交待,确保安全检修。
动火作业
1动火(用火,下同)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动火许可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日期、时间、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以及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地点和结果。
审批动火许可证的负责人必须对许可证的各项内容,要亲临现场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签字。
2动火作业人员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各项内容,如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有权拒绝动火。
严禁无证作业及手续不全作业。
3动火作业人员在动火前应将动火证交现场负责人(或现场动火监护人)呈检,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无误后,方可按规定时间进行动火。
未经审批人签字和呈检人签字的动火证无效。
4电焊机要符合HGJ1076有关规定。
电焊钳手把和线路绝缘必须良好。
5气焊使用氧气瓶时必须装有氧气减压阀。
应使用氧气专用的橡胶软管。
6使用溶解乙炔气时,禁止敲击、碰撞、暴晒、倾倒和卧放,必须装设乙炔专用的减压阀和回火防止器。
溶解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应少于10m;
与氧气瓶也应有一定的距离。
在检修现场,溶解乙炔气瓶不得置放在通风不良的地方,或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在现场的贮存量不得超过5瓶。
应使用乙炔专用的橡胶软管。
氧气软管和乙炔软管的颜色应有区别,不得搞乱。
7动火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动火分析标准按《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第106条执行。
8取样与动火作业的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如超过此间隔时间或动火停歇时间超过30分钟以上必须重新分析。
9在动火点周围必须清除一切油污和可燃物质。
设备内作业
1设备内作业(包括在槽、罐、塔、釜、槽车、地下贮池、炉堂、沟道、排风道内等有缺氧危险的作业,下同),必须办理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并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隔绝、清洗并置换干净。
在进入设备前30分钟必须取样分析,设备内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和氧的含量,必须符合TJ36工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氧含量应为18%~22%,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
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较长,应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
如发现超标,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3设备内作业应采取通风、安全电压照明等必要的安全措施。
严禁使用纯氧气进行通风换气。
4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
监护人要坚守岗位,要时刻与设备内作业人员保持有效联系。
5大型设备内作业要按设备深度和高度搭设安全梯或架台,并配备救护用具,保证应急撤离。
6在设备内动火,必须按12章的要求办理动火许可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和设备内作业规定的安全要求。
在设备内动火应采取机械通风。
7检修完毕后,必须清查设备内部,应无检修废物以及遗留的工具和零件。
并办理封罐手续。
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以及特殊高处作业的类别,按GB3608执行。
高处安全作业证的审批手续及审批权限按《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离地面2m以上,或虽在2m以下,但在检修地段坡度大于45°
的斜坡上,或附近有可致伤因素,均应按高处作业规定执行。
3高处作业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
4搭设脚手架使用的材料必须坚固,结构必须牢固,不准超负荷使用。
脚手板之间不能有过大的空隙和探头板,并应有防滑措施。
5垂直运输接卸料的楼层平台两侧必须设防护栏和或栏杆和挂安全网。
6在检修现场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地方(如深沟、预留洞口、坑槽、电梯口、设备吊装口、框架平台等)应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围栏,并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夜间应设警告红灯。
7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安全帽
8在高处登上石棉瓦、瓦楞板或薄板进行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防滑的脚手板。
9遇六级以上强风或暴雨和雷电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起重吊装作业
1在检修过程中,需起重(吊装)重20吨以上,或重量虽在20吨以下,但形状复杂,刚度小,细长比大,精密,贵重或施工条件复杂的设备和构件,必须编制起重吊装方案,经检修负责人和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查,报总工程师(或厂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2在不停车的化工车间内进行起重(吊装)检修,必须事先作出安全起重(吊装)方案,经生产和机修部门审批后,才能进行。
一般物件的起重(吊装)也需办理起重(吊装)安全作业票。
3大、中型设备吊装前,应进行试吊。
试吊高度一般为0.2m左右,然后再进行一次安全可靠性检查(包括安全系数的计算和选择)。
严禁超负荷吊装。
4严禁利用厂区管道、管道架、电杆或机电设备做起重(吊装)锚点,如利用生产厂房或建筑物预埋的吊钩进行起重(吊装)时,必须经土建技术人员进行检修核算,确认牢固可靠,才能挂接。
5禁止任何人站在起吊物件上,起吊时禁止人员在下面通行。
6在起重(吊装)现场,检修人员登高作业,必须按14章执行。
7露天起重作业,遇有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照明。
动土作业
1检修过程中需要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动土。
危险性较大的动土作业应制定动土作业方案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2动土作业中,当遇有地下情况不明时,应停止作业,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处理。
挖土机在建筑物附近工作时,距离建筑物基石、墙柱至少1m以上。
3开挖没有边坡的深沟、坑、渠等必须装设牢固的支撑。
开挖前应排除地面水。
开挖深度低于地下水位时,应采取排水措施。
4当发现土层有可能坍塌时,应立即离开作业面,采取防护和加固措施后再进行工作。
5开挖沟、渠、坑等周围要设围栏及警告标志。
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6动土作业用的工机具,使用前必须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7在坑、沟内动土作业,应注意有毒有害有气体的监测,保持通风良好,并配备一定的防护器具,如遇有毒气,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
票证管理
1票证种类
1.1高处安全作业证
1.2动火(用火)许可证
1.3动土许可证
1.4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1.5封罐作业票
1.6起重吊装安全作业票
1.7施工安全联络票
1.8临时用电作业票
1.9电气检修工作票
1.10其他票证
2票证管理
2.1票证应按HG/T23001规定,归口管理。
办理票证时,必须逐项内容认真填写。
审批票证部门的负责人,必须认真审查票证中的各项内容,必要时要亲临现场,确认和核实各项分析数据和安全措施。
2.2保持票证的严肃性,不得涂改。
票证要专证专用,不得代用。
2.3严禁先作业后办证或使用过期票证。
2.4票证审批后,作业执行人,必须按票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等内容要求进行作业。
2.5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应将使用后的票证交回归口管理部门,不得撕毁。
2.6票证管理部门应建立票证档案(台帐)。
票证的保管时间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