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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司法局团总支根据《长宁共青团工作要点》和机关团工作工作要点精神,按照“精品虹桥、国际商都、智慧高地、活力城区”的区域发展方针,团结带领局系统团员青年服务经济建设,服务社会建设,服务青年发展,加强团的自身建设。
主要工作如下:
一、以“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发挥团员青年生力军、突击队作用。
1、深化青年马读会活动,开展学习型团组织建设。
今年上半年,我局邀请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许涞华为全体青年马读会成员作主题为“党性修养与人文精神”的讲座;
邀请周恩来总理生前工作人员、中央警卫局原副局长高振普将军作周恩来生前事迹报告会;
组织优秀团员青年代表和部分青年马读会成员赴南京雨花台革命遗址开展红色记忆寻访活动。
七一前夕,局机关青年马读会成员与局机关离退休老同志开展结对活动,通过实地家访、个别访谈、电话联系等形式,关心老同志的身体状况,聆听老同志教诲,学习老同志在艰苦条件下无怨无悔投身革命的感人事迹。
今年是建党90周年,各团支部都组织了丰富多样的纪念活动,如观看《我们是共产党人——纪念建党90周年展览》,观看电影《建党伟业》。
支部层面,机关团支部赴革命老区西柏坡、白洋淀、冉庄参观;
金杜律师事务所团员代表前往嘉兴南湖,参观南湖中共一大会址;
新华律师事务所团支部组织团员青年走访江西宜春革命老区;
区公证处团支部集体赴泰州革命烈士纪念馆,凭吊革命烈士墓,参观陈列馆。
2、推进志愿服务,加快志愿者队伍建设。
今年5月,司法局团总支成立了长宁区司法行政系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仪式在南京雨花台举行,下设三个团队,即:
“公证爱心卡”志愿者团队、“法律维权服务”志愿者团队、“困难群体关爱行动”志愿者团队,鼓励广大青年党团员加入志愿服务队,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同时弘扬志愿精神。
公证“爱心卡”服务团队立足为我区困难群体送去公证法律援助;
法律服务维权小分队立足为社区百姓、楼宇白领、校园学子传播法律知识,保护其合法权益;
困难群体关爱团队立足为区域内弱势群体、困难群体献上爱心,送去温暖。
司法局深入开展志愿者报名工作,各团队设有队长,所有报名参与志愿者队伍的人员均在“虹桥志愿网”注册,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党员志愿者个人档案、志愿服务台帐。
“公证爱心卡”青年志愿者开展了“公证宣传社区行”活动,通过赴十个街镇进行公证法律服务宣讲,提高社区居民运用公证实现预防纠纷的法律意识,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的建设。
3、动员各方力量,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力度。
4月初,和区律工委、青律联共同召开座谈会,就“青年律师培养”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发挥青律联对优秀青年律师的凝聚作用,加强对优秀青年律师的思想引导,引领青年律师为长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人才资源。
配合政治处、律公科做好青年人才的推优工作,鼓励优秀青年律师、公证员参政议政。
局系统推荐傅平等6名律师、公证员加入区青联;
选派10名律师参加区侨联代表大会。
经过组织推荐和层层筛选,刘习赟、颜学海律师被评为第二届东方大律师和-上海市优秀律师;
徐姗姗、屠磊和郑志荣获第四届上海优秀青年律师称号;
林丽娟、马靖云和沈伟萍荣获第四届上海优秀女律师称号。
二、以律师行业团建全覆盖为工作抓手,推进基层团建工作的全面开展。
1、着力抓好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的落实,推进律师行业团建全覆盖工作。
根据团市委《上海市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实施意见》和《长宁共青团工作要点》精神,结合律师行业特点和团建工作实际,制定长宁区律师行业团建全覆盖实施方案。
上半年主要完成了调研阶段的工作任务。
一是广泛宣传。
充分利用《长宁律师》、司法局门户网站、“青春与法同行”博客等各种宣传阵地,切实把在律师行业中开展团组织全覆盖工作的目的、意义宣传到位;
二是摸清底数。
采取发放调查表、举办座谈、调研等形式,全面掌握我区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和党、团建情况。
听取团员青年对律师行业团建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为深化律师行业团建全覆盖工作做好基础准备;
三是分析数据。
结合律师事务所年中考核工作开展青年律师人数统计及分析,进一步明确长宁区律师行业的基本情况,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区律师事务所青年人员分布的现状,为推进我区律师行业团建全覆盖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有力的依据;
四是联系重点。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以走访、电话等形式对符合团建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重点联系。
深入了解律师事务所青年工作的基本情况,向事务所合伙人阐述团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事务所团建与事务所发展的重要联系,努力取得合伙人对团建工作的支持。
2、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要求各支部做到“三个一”,即有一本工作台帐、有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有一批活动项目;
加强对团干部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
组织基层团干部参加红色之旅、团干培训等学习交流活动,拓宽工作视野;
认真做好团员青年信息库建设工作。
加强团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电子邮件、开心网、微博等途径,加强与团员青年的联系和沟通。
通过“青春与法同行”司法局团总支博客发布消息、展示长宁青年风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博客互动。
3、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来凝聚团员青年。
一是积极参加机关团工委举办的“红色记忆寻访”成果交流展演,选派的小品英雄儿女获长宁机关青年红色记忆寻访成果交流展演“表演奖”。
二是组织各团支部在局系统团员青年中开展“金点子”网上征集暨团员意识教育专题组织生活活动。
收集各类“金点子”,内容主要有如何加强“两新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如何开展新时期的律师党团建设,如何构建“大调解”格局;
如何发挥公证作用助推社会管理创新等;
三是举办“展青年风采扬法律之维——‘新华杯’长宁区律师辩论赛暨长宁区律师辩论队选拔赛”,挑选优秀的辩论队员,组建辩论队将参加区辩论比赛。
三、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建设为主导,发挥团员青年在长宁创新社会管理试点中的作用。
1、围绕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引导鼓励团员青年为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通过积极搭建律师行业与金融办、商务委、国资委、科委、工商联等职能机构的交流平台,引导青年律师着力于开发金融证券、投资兼并、海商海事、国际贸易、重组改制和民营企业等法律服务领域。
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鼓励青年律师探索碳排放交易、清洁能源、知识产权、文化旅游产业的律师法律服务内容。
2、围绕创新社会管理,引导组织团员青年参与化解社会矛盾。
发挥青年律师在源头性治理中的作用,鼓励和支持青年律师参加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突出信访矛盾化解和核查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上半年青年律师积极参与周四区政府信访接待;
参与司法所、调委会“双结对”活动接待咨询;
举办社区法律讲座。
参与化解沪光衬衫厂、原上海电线塑料制品厂法人股等突出矛盾信访。
一些优秀青年律师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继续推动和引导青年律师参与“六个便利联盟”中的“法律服务便利联动”工作,切实为园区、商务楼宇白领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维权服务。
今年6月,多名青年律师参加了“情系白领法治先行”广场法律咨询和维权活动。
3、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参与困难群体关爱行动。
年初广大司法行政系统青年积极参与“一日捐”活动,共募集帮困款7000元;
积极参与党支部“双结对”工作,赴党支部结对困难家庭开展帮困活动。
机关团支部团员青年赴天支居民区9户困难家庭每户送上一桶油一袋米。
金杜团支部精心组织一个乐队,向全所员工发出奉献爱心捐助善款的倡议,对每位捐款同仁献上他们热情洋溢的赞歌。
这次活动的全部4000元善款都捐献给了希望小学。
君悦团支部团员青年参加君悦“自强”少年奖学金发放仪式。
君悦律师事务所向长宁区辅读学校、长宁区初级职业技术学校和上海市盲童学校三所学校的40名“自强少年”发放了合计2万元奖学金。
司法局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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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一、整合社会资源,构建法援网络。
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
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
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
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
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
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
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二、协调相关机构,营建综合优势。
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
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三、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援助能力。
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
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
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
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一是加大各级政府的年度预算资金投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基本需求。
市、县(区)政府应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根据法律援助的实际需求确定经费数额并逐年
增加,对此,一方面我们将积极争取,以优质、高效的工作和良好的业绩争得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另一方面,积极向人大、政协汇报、求得帮助和支持;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
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