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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以表明只要珍惜时间,勤学习就会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我不是只相信成功人士所说的,我自己也深受体会。

我就是因为不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总是用各种说法说服自己多睡一会儿,这样就使我天天上学迟到,不仅受到老师的批评,还使我失去了许多的早读时间,清晨是一个人记忆力最好的时候,也是一个人精神状况最好的时候,这个时间我错过了,其余时间在读上5小时也比不上早读时的30分钟吧!

后来我做了个试验,我在早读时认认真真的读了读书确实是比我在课余的时候记得牢,记得准。

我睡觉只是一时的舒畅,而我早点读书不仅对我一生都有益,而且让我养成了早起早睡的良好惯。

只要我门学会利用和珍惜时间了,尽管在一小时里珍惜了一分钟都是有用的,你想啊,一分钟确实做不了什么事情的,但是10个小时那就有10分钟了,100个小时里就有100分钟了啊,所珍惜的100分钟可以做多少事情了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

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

时间就是生命。

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

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篇二:

鲁迅作品读后感】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的作品。

《呐喊》文集却让我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阿Q正传》是《呐喊》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文章之一。

他之所以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来”,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

阿Q的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

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妾自尊大;

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蒙娩的革命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

但作为他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精神胜利法”,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

这种精神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惰,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字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的离开了人世。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人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又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

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低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

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篇三:

鲁迅作品《孔乙己》的读后感900字作文】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

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

“窃书不算偷!

”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

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

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

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

“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

”啊!

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

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

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

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

“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

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

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

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

”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篇四:

鲁迅先生的作品读后感800字】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着。

同样也是世界的名着,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

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

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

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篇五:

鲁迅作品《故乡》读后感】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无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孩子,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

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

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

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

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

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比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

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

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

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

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

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

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小孩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什么可聊的了。

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

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

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

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样……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篇六: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

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

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XX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

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

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

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

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

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

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

  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

  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

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

决不是的。

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

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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