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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德育骨干教师,必须在学校德育、班主任工作、团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经验丰富,工作出色,成绩突出,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好评,获得县(市、区)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必须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5.注重课堂教学实践,精通本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胜任或指导本学段循环教学,工作量饱满(申报学科带头人须有任教毕业班累计2年以上经历)。

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和创新,教学效果显著,所教班级学生满意度90%以上,课堂教学评议良好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为优秀),受到同行和所教学生的赞誉。

6.有较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系统扎实的学科知识,教学风格鲜明,教学实绩突出,在本学科中起骨干或引领作用。

近四年在县(市、区)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在市级以上)开设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并获得较高评价,乡镇以下(不含中心乡镇)初中、小学教师公开课(讲座)可降低一个档次。

或近四年来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组织的优课(班会课)评比或者基本功竞赛获县一等奖或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

专职教科研员近四年须每学年到基层上研究课不少于3次,并且在县(市、区)以上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2次以上;

电教、装备管理人员每学年须在县(市、区)以上开设教育技术等专题讲座2次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每学年须在市级以上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或教育技术专题讲座2次以上)。

7.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课题研究,主持县(市、区)或参与市级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主持市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立项的教科研课题研究,并通过鉴定。

近四年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教学论文3篇以上(其中省级发表1篇,申报学科带头人须省级发表2篇)。

申报德育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须主持县或参与市级与德育工作相关的课题研究,并发表相关论文。

专职教科研员近四年须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教学论文3篇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5篇以上);

电教、装备管理人员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含省级以上教育技术科研成果,其中论文不少于2篇。

申报学科带头人须5篇以上,含省级以上教育技术科研成果,其中论文不少于3篇)。

送评论文或教育技术科研成果经专家鉴定具有一定的指导性和应用性。

8.发挥传、帮、带作用,关心青年教师成长。

申报学科带头人,近四年须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培养对象能胜任本学段循环教学且教学效果良好,至少有1人开设过县(市、区)级以上公开课,或获得县(市、区)以上教学、科研、竞赛等方面的奖项。

  9.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和行为,积极主动参加学习和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升自我,有较好的发展潜质。

近四年参加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72学时(其中市级以上培训不少于36学时)。

二、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热爱学生,乐于奉献。

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申报教坛新秀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备县(市、区)或局直教坛新秀称号方可申报南通市教坛新秀。

4.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近四年担任过班主任或课外活动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

能言传身教,注意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以高尚的师德、严谨的学风,教育、影响学生,培养学生具有健康人格、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有较显著的教育实绩。

5.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

积极参与教学改革,注重课堂教学实践,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所教班级学生满意度85%以上,教学实绩综合考核良好以上。

近四年在县(市、区)或局直以上的教学、教科研活动中开设过公开课,参加优课评比或教学竞赛获得县(市、区)或局直学校二等奖以上,是所在学校(单位)公认的具有培养前途的优秀青年教师。

6.近四年在市级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教学论文2篇以上。

7.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更新知识。

三、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2.申报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县(市、区)或局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方可申报南通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4.积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参与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担任过班主任或课外活动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教育效果显著。

申报德育骨干教师,必须在学校思想教育、班主任工作、团队活动、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经验丰富,工作出色,成绩突出,受到学生、家长和同行好评,所带班级学生成绩名列同类班级前茅或取得显著进步,获得县(市、区)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必须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5.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申报学科带头人至少有2轮以上循环教学或从事2门以上相关课程教学经历,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特色)。

在师生评议活动中满意度为90%以上,课堂教学评议良好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为优秀)。

6.能在本地区发挥学科骨干作用,有较高知名度。

近四年在县级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在市级以上)开设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并获得较高评价;

或参加学科教学竞赛(含说课)获县(市、区)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以上;

或所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

主动到行业企业进行调研,获取更多职业实践知识,近三年累计不少于1个月。

专职教科研员须每学年到基层上研究课不少于3次,并且在县(市、区)以上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2次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每学年开设市级以上学术性专题讲座2次以上)。

7.积极参与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或校本教材开发(申报学科带头人须主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或校本教材开发),至少须提供与课程改革相关的两个方面的文本材料(如相关企业调研报告、毕业生调查报告、专业文化课课程评价方案,或服务于专业的文化课学习包以及相关专业特色文化建设方案等),并获得专家肯定;

或参加(申报学科带头人须主持)与课程相关的实验室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在学校教学实验、实训以及实习设备研究、开发或改造中,取得一定成果。

8.积极参与县级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参与市级以上)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有阶段性研究成果或结题。

近四年来,在市级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至少有1篇省级发表)。

申报德育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须围绕班主任工作开展课题研究和发表论文。

专职教科研员须在省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教学论文3篇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5篇以上)。

9.发挥传、帮、带作用,关心青年教师成长。

申报学科带头人,近4年须指导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培养对象能胜任本学段循环教学且教学效果良好,至少有1人开设过县(市、区)级以上公开课,或获得县(市、区)级以上教学、科研、竞赛等方面的奖项。

  10.具有终身学习的理念和行为,积极主动参加学习和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升自我,有较好的发展潜质。

近四年参加过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72学时(其中市级以上培训不少于36学时)。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2.申报专业课学科带头人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同时还须获得非教师系列的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工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

申报骨干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同时还必须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积极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参与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

担任过班主任或技能大赛指导教师或课外活动指导教师等教育管理工作,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教育效果显著。

5.胜任本专业2门课程的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

申报学科带头人须具备宽厚的行业、职业基本理论和实践能力,胜任3门以上学科的教学,形成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风格。

在师生评议活动中学生满意度90%以上,课堂教学评议良好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为优秀)。

6.近四年在县(市、区)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在市级以上)开设公开课、研究课或专题讲座3次以上,或参加评优课、教师技能竞赛或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获县(市、区)一等奖、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获得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或所教班级学生参加技能等级考核80%以上获得中级工等级证书。

主动到企业一线岗位挂职锻炼,获取更多工作性实践知识,平均每年累计不少于1个月。

7.有较强的专业建设能力,在专业建设和发展上起骨干或引领作用。

近四年来,参与课程开发、产学研开发、实验实训设备建设、技术服务和咨询等工作(申报学科带头人须主持县级以上课程开发、产学研开发等项目,专业建设取得的成果得到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的认可)。

至少能提供与专业建设相关的两个方面的材料(申报学科带头人应提供三个方面的材料),如本专业市场调研报告或毕业生调查报告、职业能力分析表、课程指导计划、项目课程标准、课程实施方案、课程评价体系以及产教结合、产学研工作等,并获得专家肯定。

8.积极参与县级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主持市级以上)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有阶段性研究成果或结题。

近四年来,在市级以上刊物独立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有1篇省级发表);

或产学研项目获市级三等奖以上(申报学科带头人须获市二等奖,如产学研等项目获市级三等奖的,须有省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编写正式出版的教材3万字以上,或编写经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校本教材5万字以上,可减少1篇论文(申报学科带头人编写正式出版的教材须6万字以上或教材的三分之一,可减少1篇论文)。

9.发挥自身优势,关心青年教师成长。

近四年指导的本学科青年教师能胜任循环教学且教学效果出色,参加专业教学或技能比赛获得县(市、区)二等奖以上;

或指导青年教师开设过市级以上公开课。

10.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更新知识。

近四年参加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继续教育每年不少于72学时(其中市级以上培训不少于36学时)。

五、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坛新秀评选条件

2.申报教坛新秀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教学一线工作五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

3.具备县(市、区)或局直教坛新秀称号方可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坛新秀。

本人或所任教班级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5.胜任本学科(专业)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

注重课堂教学改革与创新,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所教班级学生满意度85%以上,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良好以上。

近四年在县(市、区)或局直以上教学、教科研活动中开过公开课,参加教学竞赛、优课评比或技能竞赛并获得等级奖,是所在学校公认的具有培养前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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