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救助申请书范文完整版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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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恶性肿瘤;
(三)重症传染性肝炎,肝硬化合并并发症;
(四)急性白血病,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五)急性心肌梗塞,心脏瓣膜病,先天性心脏病;
(六)急性脑血管意外
(七)重度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
)
(八)糖尿病合并炎症
(九)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予以救助的其他病种。
三、救助方式和标准农村大病医疗救助的方式为
(一)限额资金救助;
(二)医疗优惠政策;
(三)医后救助;
限额资金救助,是指对符合本规定救助条件和病种的救助对象,一个自然年度(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或经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各类报销、减免、补助等费用后,个人实际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家庭年总收入,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给予的一次性大病救助。
限额资金救助的标准为:
(一)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住院医疗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减免、补助后,个人实际负担住院医疗费用201X元以下(包括201X元)的救助10%,201X元以上至5000元的救助15%,5001元以上至10000元的救助20%。
10000元以上至201X0元的救助25%,最高救助资金限额为5000元;
(二)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其他农村居民,个人实际负担住院医疗费用201X元以下(包括201X元)的救助5%,201X元以上至5000元的救助7%,5001元以上至10000元的救助10%,10001元以上至201X0元的救助13%,年度最高救助资金限额为3000元。
所指定点医院。
乡级定点医院原则上为本乡镇(办事处)新农合定点医院,县级定点医院由同级民政、卫生部门联合指定。
四、救助程序农村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为:
(一)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有关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3.定点医院对本办法规定救助病种的诊断病历、住院凭证、住院医疗费凭证、医疗费优惠减免凭证;
4.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帮困资助情况证明材料。
(二)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三)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
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所在县(区)民政局审批;
(六)县(区)民政局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县民政局统一印制的《菏泽市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证》,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大病医疗救助金由县(区)民政局直接发放到救助对象。
县民政局审定大病医疗救助金额应当核减下列费用: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的费用;
(二)商业保险机构赔付的医疗保险金;
(三)医前救助金;
(四)工会或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社会组织给予的单病种医疗救助金;
(五)其他单位或社会给予的帮扶救助金。
申请人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应当主动提供上款规定有关费用的凭证。
县民政局或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医疗费用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时,定点医院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应当主动配合,协助核查
第五篇:
重大疾病救助申请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叫胡涛,家住桑植县桥自弯乡白杨村土地湾组,是桑植县桥自弯学校五年级168班学生。
201X年12月,因身体不适先后到桑植县中医院、人民医院进行检查,但不能确诊。
由爸爸带我到湖南省儿童医院检查确诊为肾病综合症。
当时治疗就花了5万多元。
但这种病不能一次性治疗,是一个长期过程,每月还需要1500元左右医药费。
屋漏便遭连夜雨,201X年12月,一场大火把我家的全部家产全部烧光。
妈妈不堪忍受我的医药费、房屋重建等各种费用的重压而离我而去,现无音讯。
所有重担全部积压在劳动能力非常不强且深受打击而精神轻微失常的爸爸身上。
由于我还需要治疗,全家还需要一个躲雨的地方,爸爸让我和年迈的奶奶一起住在搭建的小窝棚里,而自己前往外地打工。
经过各位领导和叔叔阿姨的帮忙,在201X年终于修建了一栋非常简陋的房子,里面所有设施都是亲朋好友赠送的。
面对我巨额的医疗费用,爸爸和奶奶已无能为力,我想读书,我要健康,我要用更好的身体去回报社会,我跪求各位领导给予我疾病救助,谨祝愿各位叔叔阿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胡涛201X年4月14日
附送:
疾病证明书
第一篇:
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龙榜卫生室
姓名:
林秋菊性别:
女年龄:
23门诊号:
3786
诊断:
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建议给假日期:
201X年6月2日至201X年6月4日
注意事项:
1、卧床休息
2、
医师签字:
郭琼贵201X年6月2日
第二篇: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在我院注册的医师,才有权开具疾病证明书。
二、医师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获得一定科学依据方可出具疾病证明书,不得单纯凭患者简单主诉,而不以医学科学检查为依据,或因人情关系,利用职权,滥用疾病证明书;
不得伪造疾病证明书;
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疾病证明书。
三、对诊断难度大,或诊断有分歧的疾病,不可出具诊断证明,更不能出具双重诊断证明,必须进一步检查得出准确结论。
四、属于公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打架斗殴致伤者,其诊断证明必须经过会诊后,由主治医师以上的医师开具,科主任签字,方可盖章。
五、先休后补的诊断证明不予盖章;
凡有疑问的诊断证明要核实,查对患者。
六、凡利用工作之便,开假疾病证明书者,要严肃查处,自行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
造成重大后果者,除追究责任外,医院有权吊销本人处方权,并根据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七、病假证明时间,应根据疾病性质决定,急诊不超过3天,一般应控制在一周以内,最长不应超过一个月。
八、疾病证明书的领取与管理
凡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在我院注册的临床医师,可在医务科登记领榷疾病证明书》;
换取时持存根对换,遗失者应登报宣布作废,否则不得再领龋
已领取的疾病证明书,应由领取人妥善保管使用。
不得随意外借他人使用。
严禁出具虚假证明、人情证明,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理。
病情分析:
疾病证明书是医生写的,要医务科盖印后才生效。
指导意见:
疾病证明书主要写诊断名,发生日期,主要还是疾病的名称为认准的。
医生询问:
来院诊断为;
携带乙肝病毒,呈小三阳,dna小与1000,有轻微传染性.
教人营私舞弊怎么行呢?
不过,一楼的设想,觉得不妥。
谁愿意做这种会被“取消医疗资格”的事情呢?
医院,当然也不是检-察-院,样样事情会做得事事着实。
譬如,医院的检验科,它的检验正确率有90%就不错了。
为什么?
因为若是按医疗检验规范和学科判别标志准确判别的话,医院就会失去15%的医疗业务量。
所以,检验科对疑似病例都是作轻症判别的。
那么,如果要想将疑似病例尽早得到医治的话:
到合适医院挂外科,医生问诊时,你告诉其疼痛部位,医生必会开一张透视检验单,让你去拍片子。
拍完片子后,检验科要写检验报告时,你问他骨折了没有,他说没有骨折,你说是不是尾骶骨连接组织损伤,还是骨膜挫损伤?
然后告诉他,让他写得略重些,以方便请工假不扣工资。
一般情况下,他们只要稍有点音头就明白的。
给一个疑似的结论,是完全可以的。
然后将检验报告交给外科医师,医师就会根据病情诊断并给予治疗方案。
如果你是怕痛的,就住院;
不怕痛的就取门诊复诊的治疗措施。
如果因为病痛要请假的,可以以门诊病历和医生建议卧床休息的建议单向工作单位请假。
医院为病人出具的休息建议是有印刷范本的,只需在上面填写姓名、时长和日期,然后盖上医治科室的印章就行了。
医院将轻症弄成重症治疗,以扩大医疗业务量,平时也是要忽悠患者的。
轻症以重症治,患者好得快了,才是医院的本事。
这样的操作,你的疼痛是确实的,骨折是疑似的,医疗是事实的,休息是必须的,请假是必然的。
这样的操作,既不影响任何人的做人道德,也不触犯任何规则,也不须背人情债。
事物都是走的良性循环路线。
至于你有多少痛难,我们局外人怎能么能知道呢?
骨折只是骨折,谈不上伤残等级的。
伤残等级是伤残的后遗症,不属于医院的管理范畴。
一楼的热心网友,恕我直言了。
第三篇:
xxx医院xxxx医院疾病证明书疾病证明书
备注:
此证明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第四篇:
疾病证明书制度
1、
2、诊断证明,病假证明等医疗证明均应记录在门诊病历上。
门诊医师在做疾病处理时,必须抱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患者疾病的实际情况,出具疾病证明并合理给假。
3、病区医师在病人出院当日,出具疾病证明书,一般给予休假一周,科主任最多可开具二周,个别科室例外,嘱门诊随访,门诊部盖章。
4、
5、各科医师只限于本科室疾病,不得跨科。
医师在疾病证明单上开具的病休起止日,一般从患者就诊之日或就诊次日开始,不得跨月,倒开或补开。
6、一般门诊病假,普通大夫可以开具三天,科主任可以开具一周,特殊情况需分管院长批准签字,门诊部给予盖章。
7、验伤者一般不处理病假,凡属交通事故或经公安部门指定我院处理者,可以根据病情在验伤单上提出病休建议,但不出具疾病证明书。
8、对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后果,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及相应的罚款处理。
即日起执行
疾病证明书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疾病证明书管理,促进医师规范使用,现制定本制度。
二、医师开具疾病证明书应加强法律意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对病人、对医院、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亲自诊查、调查,并获得一定科学依据方可出具疾病证明书。
不得滥用疾病证明书,不得伪造疾病证明书,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疾病证明书。
四、各临床科室应将疾病证明书加锁定点保管,不得将空白疾病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