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统计年报度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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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中氨氮排放量245.7万吨。
其中,工业源氨氮排放量为24.6万吨、农业源氨氮排放量为77.9万吨、城镇生活氨氮排放量为141.4万吨。
全国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量2043.9万吨。
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835.2万吨、城镇生活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08.5万吨。
全国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2227.4万吨。
其中,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545.6万吨、城镇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为40.7万吨、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为640.6万吨。
全国废气中烟(粉)尘排放量1278.1万吨。
其中,工业烟(粉)尘排放量为1094.6万吨、城镇生活烟尘排放量为123.9万吨、机动车烟(粉)尘排放量为59.4万吨。
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2.8亿吨,综合利用量20.6亿吨,贮存量4.3亿吨,处置量8.3亿吨,倾倒丢弃量129.3万吨,全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62.2%。
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3156.9万吨,综合利用量1700.1万吨,贮存量810.8万吨,处置量701.2万吨,全国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率为74.8%。
全国共调查统计工业企业147657家,其中火电行业3102家,共排放二氧化硫782.7万吨,氮氧化物964.6万吨,烟粉尘218.8万吨。
其中独立火电厂1853家,拥有4825台机组,共有脱硫设施3547套,脱硝设施1076套,除尘设施5140套,排放二氧化硫634.1万吨,氮氧化物861.8万吨,烟(粉)尘183.9万吨。
自备电厂1249家,有2690台机组,排放二氧化硫148.6万吨,氮氧化物102.8万吨,烟粉尘34.9万吨。
调查统计水泥制造企业3679家,其中有熟料生产的水泥企业1899家。
共有脱硝设施538套,除尘设施46592套。
排放氮氧化物196.9万吨,烟(粉)尘64.9万吨。
调查统计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4202家,其中有烧结机或球团设备的钢铁企业740家,共拥有烧结机1258台,球团设备598套。
共排放二氧化硫199.3万吨,氮氧化物55.5万吨,烟(粉)尘61.9万吨。
调查统计造纸和纸制品企业4856家,有制浆和(或)造纸生产工艺的企业3866家,共拥有废水治理设施5122套。
排放废水28.5亿吨,化学需氧量53.3万吨,氨氮1.8万吨。
调查统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13873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9420家,排放化学需氧量312.1万吨,氨氮31.3万吨,总氮140.9万吨,总磷23.5万吨。
调查统计城镇污水处理厂5364座,设计处理能力达到1.7亿吨/日,全年共处理污水456.1亿吨;
生活垃圾处理厂(场)2135座,全年共处理生活垃圾2.06亿吨,其中采用填埋方式处置的共1.79亿吨,采用堆肥方式处置的共0.04亿吨,采用焚烧方式处置的共0.23亿吨;
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场)767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场)243座,全年共综合利用危险废物457.8万吨,处置危险废物282.3万吨。
统计调查企业基本情况
1.1工业企业调查基本情况
2013年,全国重点调查了147657家工业企业,其中,有废水及废水污染物排放的企业有90884家,有废气及废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有109512家,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企业有102634家,有危险废物产生的企业有23871家。
对其他工业企业的污染排放量按比率进行估算。
图1-1 各地区汇总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数量分布情况
图1-2 各行业汇总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数量分布情况
重点调查工业企业中,共有80298套废水治理设施,形成了25642万吨/日的废水处理能力,投入运行费用628.7亿元。
共处理492.5亿吨工业废水,去除化学需氧量1804.9万吨,氨氮109.6万吨,石油类29.0万吨,挥发酚6.9万吨,氰化物0.6万吨。
图1-3 各地区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设施数量
重点调查工业企业中,在用的工业锅炉和窑炉数分别为10.2万台和9.4万台,共安装234316套废气治理设施(其中,脱硫设施21677套,脱硝设施2152套,除尘设施180154套),形成了143.5亿立方米/时的废气处理能力,投入运行费用1497.8亿元。
共去除二氧化硫4382.0万吨,氮氧化物348.6万吨,烟(粉)尘72560.7万吨。
图1-4 各地区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数量
1.2农业源调查基本情况
2013年,重点调查了13873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942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对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和其他养殖专业户按产排污强度等进行了核算。
图1-5 各地区农业源重点调查规模化养殖场和规模化养殖小区数量分布情况
1.3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调查基本情况
1.3.1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厂情况
2013年,全国共调查统计5364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比上年增加736座;
设计处理能力为16573.7万吨/日,比上年新增1259.9万吨/日;
运行费用为393.6亿元,比上年增加45.4亿元。
全年共处理废水456.1亿吨,比上年增加39.9亿吨,其中,处理生活污水397.7亿吨,占总处理水量的87.2%。
再生水生产量24.4亿吨,再生水利用量15.4亿吨。
共去除化学需氧量1109.7万吨,氨氮100.3万吨,油类4.7万吨,总氮81.3万吨,总磷11.4万吨,挥发酚0.1万吨,氰化物0.1万吨。
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产生量为2635.8万吨,污泥处置量为2635.8万吨。
图1-6各地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量
1.3.2生活垃圾处理厂(场)情况
2013年,全国共调查统计了生活垃圾处理厂(场)2135座,比上年增加10座;
填埋设计容量达到334519万立方米;
堆肥设计处理能力达到23925吨/日;
焚烧设计处理能力达到78967吨/日;
运行费用为86.6亿元。
全年共处理生活垃圾2.06亿吨,其中采用填埋方式处置的生活垃圾共1.79亿吨,采用堆肥方式处置的共0.04亿吨,采用焚烧方式处置的共0.23亿吨。
图1-7各地区生活垃圾处理量
1.3.3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场)情况
2013年,全国共调查统计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场)767座,比上年增加45座;
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场)243座,比上年增加7座;
危险废物设计处置能力达到85886吨/日;
运行费用为58.7亿元,比上年增加4.8亿元。
全年共综合利用危险废物457.8万吨。
全年共处置危险废物282.3万吨,其中工业危险废物197.8万吨,医疗废物59.7万吨。
采用填埋方式处置的危险废物共88.2万吨,采用焚烧方式处置的149.0万吨。
图1-8各地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理(置)量
废水
2.1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1.1废水排放情况
2013年,全国废水排放量695.4亿吨,比上年增加1.5%。
工业废水排放量209.8亿吨,比上年减少5.3%;
占废水排放总量的30.2%,比上年减少2.1个百分点。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485.1亿吨,比上年增加4.8%;
占废水排放总量的69.8%,比上年增加2.2个百分点。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不含城镇污水处理厂,下同)排放量0.5亿吨。
表2-1 全国废水及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注:
1.自2011年起环境统计中增加农业源的污染排放统计。
农业源包括种植业、水产养殖业和畜禽养殖业排放的污染物。
2.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排放量指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场)垃圾渗滤液/废水及其污染物的排放量。
3.变化率表示与2012年相比指标的变化情况,下同。
2.1.2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2013年,全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352.7万吨,比上年减少2.9%。
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19.5万吨,比上年减少5.6%;
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13.6%,比上年减少0.4个百分点。
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25.8万吨,比上年减少2.4%。
其中畜禽养殖业排放1071.7万吨,比上年减少2.5%,水产养殖业排放54.0万吨,比上年减少1.5%。
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占排放总量的47.9%,比上年增加0.3个百分点。
城镇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89.8万吨,比上年减少2.5%;
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37.8%,比上年增加0.2个百分点。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7.7万吨,其中生活垃圾处理厂(场)17.6万吨,危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场)953.4吨。
2.1.3氨氮排放情况
2013年,全国废水中氨氮排放量245.7万吨,比上年减少3.1%。
工业废水氨氮排放量24.6万吨,比上年减少6.8%;
占氨氮排放总量的10.0%,比上年减少0.4个百分点。
农业源氨氮排放量77.9万吨,比上年减少3.3%,其中种植业排放15.2万吨,与上年持平,畜禽养殖业排放60.4万吨,比上年减少4.3%,水产养殖业排放2.3万吨,与上年持平;
农业源氨氮排放量占排放总量的31.7%,与上年持平。
城镇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141.4万吨,比上年减少2.2%;
占氨氮排放总量的57.5%,比上年增加0.5个百分点。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废水中氨氮排放量1.8万吨,其中生活垃圾处理厂(场)1.8万吨,危险(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置)厂(场)159.5吨。
2.1.4废水中其他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13年,全国工业废水中石油类排放量1.7万吨,比上年增加0.4%;
挥发酚排放量1259.1吨,比上年减少15.0%;
氰化物排放量162.0吨,比上年减少5.7%。
工业废水中重金属汞、镉、六价铬、总铬、铅及砷排放量分别为0.8吨、17.9吨、58.1吨、161.9吨、74.1吨和111.6吨,重金属污染物分别比上年减少27.3%、33.0%、17.5%、14.2%、23.7%和12.6%。
表2-2 全国工业废水中重金属及其他污染物排放量 单位:
吨
2.2各地区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2.1各地区废水排放情况
2013年,废水排放量大于30亿吨的省份共8个,依次为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河北、四川、湖南,8个省份废水排放总量为370.9亿吨,占全国废水排放量的57.6%。
工业废水排放量前3位的是江苏、山东和广东,分别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的10.5%、8.6%和8.1%。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前3位依次是广东、江苏、山东,分别占全国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的14.3%、7.7%和6.5%。
图2-1各地区废水排放情况
2.2.2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大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