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南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工作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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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南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工作方案Word文件下载.docx

1、房产局负责初步筛选待改造项目后,上报县政府作为2017年棚户区改造新建项目(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5月1日—2016年5月15日)。

步骤为:

①负责选择预选地块,统计数据(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5月1日—2016年5月10日)。

②初步对筛选预报地块进行核算,包括户数、面积、制表等(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5月11日—2016年5月15日)。

2、县政府讨论决定将房产局上报的预报地块作为桦南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新建项目(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5月16日—2016年6月20日)。

①政府主管领导召集住建、国土、规划、城投等部门对房产局初步筛选的预报地块进行项目讨论(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5月16日—2016年5月20日)。

②政府主管领导将商榷结果报政府县长审核(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5月23日—2016年5月27日)。

③政府县长将商榷结果上报县委常委会,确定项目(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5月30日—2016年6月20日)。

3、县规划局、县国土局负责出具新建项目的相关佐证文件。

限定完成时间(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30日)。

4、县发改委负责对新建项目进行初步审核(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10月8日—2016年10月20日)。

①受理县房产局和城投公司提交的有关2017年新建项目的相关材料(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10月8日—2016年10月15日)。

②出具新建项目的批复文件(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10月16日—2016年10月20日)。

5、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出具新建项目的环评报告(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10月21日—2016年10月30日)。

6、房产局负责完成县政府讨论通过的2017年棚户区改造新建项目报批任务(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8月1日—2016年11月15日)。

①负责将讨论通过的项目计划和新开工项目表加盖政府公章,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以及电子版文件等报送省住建厅(限定完成时间:

②协调省住建厅保障处完成初步审核结果(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2月30日)。

7、征收办负责对我县待改造地块,特别是2017年项目选中地块要组织人力进行调查核实、整理数据,完成项目开工前的准备工作(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4月1日—2016年7月31日)。

①负责划定待改造地块,编制征收决定公告,出具政府正式文件,同时告知工商、税务、房产、土地、规划、社区等相关部门暂停办理选定地块内一切手续的办理工作(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3月1日—2016年3月30日)。

②负责对项目地块摸底、测算(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4月1日—2016年6月15日)。

③负责初步编制征收补偿方案(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6月17日—2016年6月20日)。

④将征收补偿方案上报县政府,县政府组织住建、国土、规划、房产、城投等部门讨论论证(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30日)。

⑤论证通过后,负责发布征收补偿方案公告,征求意见(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31日)。

⑥负责制作调查表格,调查登记居民房屋情况,整理材料,选评评估公司(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8月1日—2016年10月15日)。

⑦以整理完毕的调查表格为基础,负责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草稿)》(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10月16日—2016年10月30日)。

⑧负责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草稿)》上报县维稳办、信访办。

负责出具维稳报告,加盖政府公章(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2日)。

⑨根据公告发布结果,负责修正征收补偿方案,由政府常务会议论证补偿方案(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11月3日—2016年11月15日)。

⑩成立项目现场征收办公室,各方人员进场,填写验收单,谈判签订征收协议书(重点为建设区内居民)(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11月16日—2016年11月30日)。

⑪负责拆迁区房屋的协议的签订(重点为建设区内居民)(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12月1日—2017年10月31日)。

8、城投公司编制2017年新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办理新建项目的相关佐证文件,设计图纸,开展招投标等(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9月1日—2017年4月30日)。

①负责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环评手续,等待发改委批复文件(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30日)。

②负责办理规划许可证、土地批文等(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10月8日—2016年11月30日)。

③负责项目前期的地勘和设计图纸(限定完成时间:

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30日)。

④负责开展项目的“招投标”(限定完成时间:

2017年1月1日—2017年2月28日)。

⑤负责办理新建项目的开工“施工许可证”(限定完成时间:

2017年3月1日—2017年4月30日)。

9、县发改委、房产局、城投公司联合办理申请2017年新建项目国家预算内中央投资资金、基础配套资金、棚改专项资金、银行贷款、基金等(限定完成时间:

参照省下发计划表)。

10、房产局依照《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管理办法》开展项目建设前的其他准备工作。

(包含已报送省住建厅新建项目的变更、修正、佐证材料、项目确认等)(限定完成时间:

2017年1月1日—2017年4月15日)。

11、县财政局负责将桦南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限定完成时间:

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30日)。

五、2017年项目征收、开工、建设时间及节点

1、项目征收时限:

2016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争取完成4507户征收拆迁任务。

(其中景阳小区480户、富荣新村912户、国兴新天地192户、曙光馨园248户、绿茵阳光645户、印象老街1867户、绿碧三期132户、实验小区31户)(限定完成时间:

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30%;

2017年5月31日前完成60%;

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100%)

2、项目建设开工时限:

2017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

(限定完成时间:

2017年6月30日前达到开工率50%;

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80%;

3、项目建设完工时限:

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建设。

六、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

(一)项目建设工作目标

2017年新建项目争取在2017年5月初全部开工建设,并在保证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前提下,建议加快施工进度,争取减少项目结转。

实现在减轻2018年以后新建项目建设压力的同时,能够尽快完成被动迁居民的回迁安置。

(二)项目建设任务分工

县财政局:

1、安排购买服务资金预算,将购买服务合同内的购买服务资金,逐年纳入以后年度财政预算,并承担贷款资金的组织及支付。

2、动态掌握城投公司对项目实施单位贷款资金的拨付使用。

3、负责有关制度和实施细则的制定和督导落实,定期监督检查资金使用及工程质量情况。

4、负责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棚改资金的使用情况、工程进度情况、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居民出资落实情况、低保户及贫困边缘户政策减免落实等情况。

5、负责强化和提高房产局、城投公司等涉及到财务使用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制定培训计划等。

6、负责棚改各项建设资金、基金按照时间节点打入房产局账户。

县住建局:

1、负责确保棚改项目顺利推进,抓好质量安全工作,将工程质量安全放在全部工作的首位。

2、负责抓好工程建设进度。

督促施工建设单位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倒排工期,有序推进工程实施,确保项目工程按期开工、按期推进、按期回迁。

3、负责抓好协调推进工作。

在各项目单位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协调解决工程建设难题,推进工程建设进度,实现既定目标。

房产局:

 

1、负责编制棚户区改造总体规划,制定棚改项目年度计划;

研究制度棚改工作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

工作日常管理和综合调度;

组织筹备指挥部和棚改办工作会议;

协调县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城投公司等,做好棚改项目的立项、审批、变更调整、申报等工作。

2、负责对棚改项目的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汇总,负责上报住建厅。

3、负责选择确定棚改地块,对全县棚户区面积进行勘测;

研究确定棚改项目的实施方案。

4、负责监督棚改计划和棚改政策的落实情况;

负责回迁住房的竣工验收、套数核对、物业管理工作。

5、负责棚户区项目建设完成后回迁居民的产权办理等工作。

县城投公司:

1、负责项目前期的手续办理,各相关部门要提供绿色通道,全力协助棚户区建设。

2、负责项目的“招、拍、挂”,地勘,设计等工作。

3、申请项目计划贷款及变更调整;

编制可研报告。

4、负责向金融部门提供贷款项目的相关材料,并与实施单位签订贷款合同,开设专户用于贷款的贷、支、还、换算等工作;

做好棚改贷款,货币化补偿款的发放。

5、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和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供贷款的到位、拨付、使用等动态数据统计;

负责中标建设单位的施工和建设数据统计工作。

6、负责向购买主体提供建成项目的全部材料,待购买主体组织专人验收。

7、健全完善考核机制,确保任务建设完成,做好实时记录,以备审计检查。

县征收办:

1、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

2、负责组织房屋评估工作。

3、负责征收补偿方案审核工作。

4、负责组织县内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

5、负责向房产局提供回迁户数名单,并在房产局的监督下,做好回迁安置居民的安置工作。

县规划局:

1、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规划建设、组织专家咨询、论证,确保规划设计方案具有科学性和高水准性。

2、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在符合政策法规和规划原则的前提下,简化审批程序,开辟绿色通道,推动棚户区改造项目及时落地。

3、对纳入棚改区域的私建、违建房屋,及时核查处理。

县发改局:

1、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审批、立项等工作。

2、负责对上争取棚户区国家建设资金,包括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基础配套建设资金、基金等。

3、负责对省发改委要求上报的棚户区建设项目中的中央预算内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统计。

县国土局:

1、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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