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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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镇村“两委”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全镇村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意见(试行)》(X办〔2018〕
13号)和县委组织部《新县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X组发〔2017〕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正派、素质优良、
精干高效的村干部队伍为目标,通过实施村“两委”班子
及村干部绩效考核,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增强村干部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不断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促进全镇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
1.通过换届选举或镇党委任命产生的在职在岗行政村
(居委会)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其他村“两委”委员。
任期未满6个月的村干部,不参与本次考核。
2.村“两委”班子
三、基本原则
1.设岗定责原则。
按照村“两委”设定的村干部岗位职数,结合岗位特点,明确村干部岗位职责。
2.公开承诺原则。
村干部根据自己岗位职责、能力素质和群众需求公开设定承诺目标,依据承诺内容实行绩效考核。
3.奖惩激励原则。
从每名村干部工作报酬中每年拿出
2400元作为村干部绩效报酬,镇党委按照X办〔2014〕28号文件精神,依据村干部和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结果,奖优罚劣,统筹发放。
4.分类考核原则。
依岗把村干部分为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其他村(居)“两委”委员三种考核类别(支书、主任“一肩挑”的,归为支书考核类别),每个类别原则上分别按20%“一等”、70%“二等”、10%“三等”确定村干部绩效考核等次。
村“两委”班子分别按“优秀”、“先进”、
“一般”确定考核等次。
有违法违纪并受到党政纪处理的村干部绩效考核等次不得定为“一等”。
不能规范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村“两委”班子不得定为“优秀”,村干部绩效考核等次不得定为“一等”。
四、考核形式
1.自评。
村干部对照个人年度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述职报告。
2.村评。
考核组到村组织召开不少于30人参加的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对村干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通过座谈、发放调查表、实地查看等形式,对村年度工作实绩进行核查,座谈对象不少于10人。
3.镇评。
组织镇党政班子成员、驻村干部、站所负责人,对村干部进行集中测评。
4.综合评价。
结合村评、镇评和群众评议意见,镇党委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按照分类考核原则,集体研究决定村干部及村“两委”班子年度绩效考核等次,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后,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村干部。
村干部绩效考核经公示无异议后,镇党委以正式文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五、考核内容
(一)考核办法
1.对村“两委”班子考核实行目标考核、村民代表民主测评、镇党政班子成员测评、驻村干部和站所负责人测评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满分为100分,目标考核占60%、村民代表民主测评占20%、镇党政班子成员测评占10%、驻村干部和站所负责人测评占
10%。
目标考核、村民代表民主测评、镇党政班子成员测评、
驻村干部和站所负责人测评均按照100分进行打分,四项打分结束后,按比例计算出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最终得分,以此作为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2.对村干部实行测评考核,以四个不同层次进行测评打分。
一是村民代表民主测评打分(占总分100分的40%),二是镇党政班子成员测评打分(占总分100分的40%),
三是驻村干部和站所负责人测评打分(占总分100分的10%),四是村干部相互测评打分(占总分100分的10%)。
四项
打分结束后,按照比例计算出每名村干部的最终得分,以此作为各村村干部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二)目标考核内容及分数
目标考核满分为100分,占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的60%。
达到目标要求的得满分,达不到目标要求的按规定扣分。
目标考核另设奖惩分项目,加分最多记10分,增加的分值直接计入目标考核总分。
1.基层组织建设工作(20分)
一是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按时按要求参加上级的会议和学习,能够圆满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得3分。
干部不团结的扣1分;无后备村干部的扣0.5分;参加会议和学习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的一次扣0.5分。
二是村集体有办公场地、有桌椅、制度上墙、整洁干净的得1分。
制度没有上墙的扣0.2分,环境卫生差的扣
0.5分。
三是重大事项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实施并做好相关记录的得2分,没有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的每次扣1分。
四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星”联创活动,做好宣传、统战、群团工作的得3分。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的扣1分,开展“三星”联创活动组织不积极的扣1分,档案资料不完善的扣1分。
五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得5分。
村干部不廉洁从政,出现贪污挪用公款、通过不良手段谋取集体财产、利用职权收受现金、礼品等现象的扣1分;村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扣1分;市、县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后,未按时整改到位的扣1分;村务监督委员会牌子未挂、党风廉政制度等版面未上墙的扣1分;“三资”管理不规范、“三务”未公开的扣1分。
六是按时按要求完成党员发展、党费收缴、远程教育工作得2分。
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扣1分;不按时完成党费收缴任务的扣0.5分;不按要求完成远程教育工作的扣
0.5分。
七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
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档案资料齐全、记录规范的得2分,每缺一次扣1分,记录不规范的每次扣0.5分。
认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及时完善党员档案资料的得1分,党员组织关系排查
不到位、党员档案资料不完善的各扣0.5分。
收缴党费及时、党费收缴台账和党费证填写规范的得1分。
2.脱贫攻坚工作(20分)
一是贫困户识别。
贫困户及易地搬迁户识别准确率达到100%的得7分,在省市县扶贫、审计等相关部门督查发现有识别不准的扣1分(贫困村发现2户以上扣1分,非贫困村发现1户以上扣1分)。
二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资料齐全,填写1户12表、扶贫手册、会议记录、公示资料规范的得7分,每缺一项扣1分。
三是项目落实情况。
到户增收项目落实及时、项目实施精准、能带动贫困户脱贫的得6分。
当年落实农村安全饮水、易地搬迁、文化服务中心等扶贫项目不及时、不到位的每个项目扣2分。
3.综治、信访、安全生产工作(15分)
一是综治工作(5分)。
成立村综治工作中心且运行良好得1分,无综治工作中心的扣1分。
村综治工作中心软件资料、治安监控室、矛盾调解室规范达标得2分,无工
作台账扣1分,台账不规范扣0.5分。
全年按时报送治安保险保平安报表得1分,报送6个月以上得0.5分,低于6个月不得分。
治安保险保平安瓷砖版面上墙得0.5分,未上墙不得分。
矛盾纠纷调节处理及时到位得0.5分。
二是安全生产工作(5分)。
各村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得1分,没有的扣1分。
积极配合镇安监委对辖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辖区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得3分,出现安全事故的扣3分。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档案资料填写规范完整的得1分。
三是信访稳定工作(5分)。
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每星期按时上报本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表的得1分。
严格落实人访、信访责任制度的得4分。
每发生一起到镇人访、信访的扣0.2分;到县的扣0.5分;到市的扣1分;到省或赴京的扣2分。
4.村镇工作(10分)
一是认真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干净整洁得2分,每次环境卫生检查不达标的扣0.2分。
二是认真做好道路养护工作得2分,每发现一次道路保洁人员未及时有效养护道路的扣0.5分。
三是认真完成广告牌、石材等治理工作得2分,未按规定拆除违规广告牌的、石材整治不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2分。
四是农村建房手续规范齐全得2分,每发现一处未批先建的扣0.2分。
五是危房改造工作程序规范,按要求完成危房改造任务的得2分,未按时完成危改任务的,每少一户扣0.2分。
5.民政、社保工作(10分)
一是民政工作。
低保、五保、救助对象评议严格按照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做到公开、公正的得1分,不按程序进行评议的每次扣0.2分。
按时完成民政救助对象核查的得1分,信息上报不完善的扣0.2分。
政府兜底对象信息采集完善、政策宣传到位得1分。
认真开展地名普查工作得1分,地名信息上报不完善的扣0.2分。
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及时到位,高龄老人、失能老人信息采集完善得1分,漏报或不及时上报的扣0.2分。
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信息采集完善得0.5分。
救灾物资按程序发放到位的得0.5分。
认真做好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工作得1分,漏报或不及时上报的扣0.2分。
二是社保工作。
完成互联网+就业招工任务得1分,全年两场招工,未按要求完成的每场招工扣0.5分。
完成贫困劳动力资源调查得0.5分。
完成2016年养老金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得0.5分,没有按时上报的每季度扣0.2分。
2016年养老保险缴费率达到9O%及以上得0.5分,90%以
下扣0.5分。
及时办理社保其它相关业务得0.5分,没有按时办理的每次扣0.1分。
6.农业、林业、水利工作(10分)
一是认真做好农田水利工作,做好“一事一议”工程建设、农作物保险、抗旱防汛、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动物防疫等工作得2.5分,每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扣0.5分。
二是认真做好秋冬播工作得1分;积极开展秸杆禁烧工作得1分;新发展特色产业得0.5分。
秸杆焚烧工作被通报的每次扣0.2分。
三是林业工作。
积极做好护林防火工作,不发生火情、火灾的得3分,每发生一次火情的扣1分,发生一次火灾的扣2分,发生火情扑救不及时的扣1分。
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林政资源管理工作得2分,森林防火宣传不到位的扣
1分,每发生一起乱砍滥伐、倒卖古树名木、非法占用林地、非法捕猎案件扣1分。
7.计划生育、卫生、健康促进工作(10分)
一是认真开展计生工作得2分。
计生档案资料整理及时规范得2分,否则扣1分。
计生管理员按时参加计生例会、报送报表及时准确得2分,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的每次扣0.5分。
二是按要求完成健康促进工作任务的得2分,没有完成的扣1分。
三是认真完成新农合筹资任务,参加率达到98%以上的得2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8.人大、武装、统计、环保工作(5分)
一是认真做好人大工作的得1分,安排任务没完成的每次扣0.2分。
二是完成镇武装部交办的征兵、民兵训练及应急救援任务的得2分,安排任务没完成的每次扣0.5分。
三是按时向统计部门提供各种数据的得1分,不按时提供的每次扣0.2分。
四是认真做好环保工作的得1分,安排任务没完成的每次扣0.2分。
奖惩分项目:
村单项工作获得省、市、县奖励的分别加3分,2分,
1分;代表镇党委、政府接受县级以上检查并取得较好成绩的加1分;有重大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