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4016649 上传时间:2022-10-16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20.6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龙岩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龙岩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龙岩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龙岩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龙岩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龙岩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龙岩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龙岩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龙岩中考招生制度改革方案Word文档格式.docx

加强对考试和评价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增强评价与考试改革的实效性。

二、初中毕业、升学的考试、考查和考核

(一)实行二考合一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实行二考合一,共用一份试卷。

初中毕业、升学的考试、考查和考核遵循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施方案》的规定,分为全市统一考试、考查和学校考查、考核两类进行。

(二)全市统一考试、考查

1.考试科目

思想品德(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

2.考查项目

英语口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

信息技术视条件逐步列入统一考查范围。

3.考试形式

思想品德(政治)、历史两科实行开卷考试,体育与健康为实地测试,其它学科均为闭卷考试。

4.考试时间

思想品德(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考试时间安排在九年级结束时进行,即在2016年6月28日下午、29日、30日进行;

生物、地理考试时间安排在八年级结束时进行,即在2016年6月28日上午进行。

生物实验操作考查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适当时间进行,体育与健康实地测试、英语口语考查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适当时间进行。

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各120分钟,思想品德(政治)、物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考试时间各60分钟。

5.考试成绩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试卷卷面分值各为150分,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试卷卷面分值各为100分,所有学科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除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外,其他学科的原始分不对外公布,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

各科等级比例按各县(市、区)考生总数的2:

3.5:

3:

1.5划定,如果考生学科卷面分值达到85%以上者,均划为A等级,如果考生学科卷面分值达到70%以上者,划为B等级,如果考生学科卷面分值达60%以上者,该科不划为D等级。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按原始分记入中考总分,物理、化学两科成绩分别按原始分的60%和40%计入中考总分,以上五科成绩满分为550分。

往届生报考普通高中的,其投档分扣减20分。

体育与健康的三项测试项目总分为100分,其中必考项目(即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50分,两项选考项目各25分,体育与健康学科中考成绩为三项得分之和。

按90分以上、80分以上、60分以上、60分以下分别以A、B、C、D四个等级记载。

八年级生物、地理中考成绩达不到C等级者,不得在九年级参加中考重考,其生物、地理中考成绩记为D等级,但应参加学籍所在学校组织的毕业补考。

缺考考生、往届生应参加我市生物、地理考试,考试成绩只记C或D两个等级。

在生物、地理考试的报名结束后转入我市就读的学生,须参加我市生物、地理考试,其考试成绩仍按A、B、C、D四个等级记载。

英语口语考查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的成绩按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记载,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

6.考试命题

(1)命题的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部颁《课程标准》和省颁《考试大纲》,并结合本市教学实际命题。

坚持以学生为本,立足基础,难易适中(基础题、中等题和稍难题的比例为8:

1:

1),促进高中阶段招生改革和基础教育事业发展。

(2)考试内容与要求

考试的范围按部颁《课程标准》及省颁《考试大纲》的要求,淡化单纯记忆的考查,要在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重考查学生的理解能力和思维能力,重视考查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考查对高中阶段学习乃至终身学习影响较大的知识与方法。

试题应力求体现应用性、探究性、综合性、开放性和教育性,使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要求得到全面体现;

试题要加强与社会生活、学生经验的联系,增强问题的情境性,体现考试的时代性;

试题要注意表述规范、设问明确、语言简洁、图形清楚、专业用语准确,答案应避免出现歧义。

试卷结构应简约合理,题量适当,难度适中。

文科类科目要严格控制客观题的题量,英语要加强对听说能力的考查,理科类科目要加强对实验能力的考查。

(三)学校考查

学校考查科目包含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含劳技、信息技术、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等)、地方和学校课程等。

考查时间安排在该科课程完成时进行。

考查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

(四)考试、考查的组织管理

全市统一考试、考查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管理。

统一考试的科目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命题,考试由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办组织实施,考试科目的评卷实行网上阅卷。

英语口语考查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查由市教育局组织人员命题,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学校考查由县(市、区)教育局制定方案实施,也可由学校在考前自主制定方案并报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后向学生公布实施。

考查成绩应在校内公示无争议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备案。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加强对学校考查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与方法

(一)评定的内容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确定的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结合我市实际,确定以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和综合实践活动等六个方面为评定内容。

(二)评定的组织

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素质评定实施方案,指导学校的评定工作,监控评定过程,接受投诉和举报,纠正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及班级评定小组。

评定委员会负责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实施细则,任免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认定评定结果,接受和处理投诉、举报。

班级评定小组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等方面人员组成,负责对班级中的每个学生进行综合素质的评定工作。

评定委员会及评定小组的人员组成必须具有代表性,人数均应在5人以上。

(三)评定的方法

综合素质评定必须坚持学生自评、同学互评、评定小组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评定的信息来源包括:

学生的日常表现和成长记录;

家长和社会评价;

学生平时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成绩,参加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等方面学习情况;

学生的爱好特长表现等。

评定过程中应注重对原始资料的分析与概括。

评定工作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如有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委员会裁定。

学校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认定。

评定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并提交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中的评定领导小组备案。

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校评定委员会反映或向县级评定领导小组投诉。

评定结果不得随意更改,如果发现确实有误,应及时处理并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备查。

(四)评定结果的表达

应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尚待改进四个等级,对应分值分别为3、2、1、0分,并计入中考投档总分。

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应各占一定的比例,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控制在35%以内,各县(市、区)视市级初中“四率”先进校、素质教育先进校、省(市)课改实验基地校和办学质量等情况,可以调剂各校之间的优秀比例。

对学生评定为尚待改进时应特别慎重。

往届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不计分。

四、初中毕业资格的认定与管理

(一)初中生毕业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

学生毕业资格应包括:

综合素质评定合格;

全市统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成绩等级均达C级以上;

统一考查成绩合格;

学校考查成绩合格。

达不到毕业成绩要求的,可由学校组织补考一次,其成绩仅作毕业资格认定。

对于确有特长的学生,可适当放宽学科成绩方面的要求。

(二)毕业生所在学校应为考生填报“初中生素质发展报告册”。

内容包括初中生在校期间考试、考查、考核的所有学科、项目的成绩,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语,学校综合评价等内容。

(三)学校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发给初中毕业证书;

对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发给初中结业证书。

五、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

(一)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青年,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具有“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亦可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非本市学籍考生持户籍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招生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往届生、社会考生在原学籍地县(市、区)招生机构指定的地点报名。

(二)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应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录取的基本条件是合格的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的青年。

新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包括:

体质健康标准合格;

全市统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的成绩等级均达C级以上;

以上条件与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中考成绩总分和综合素质等级分值之和相结合。

(三)各类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

为了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实施素质教育,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过重课业负担,缓解升学竞争压力,以进一步推进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均衡发展,2016年继续实行把省一级达标学校的部分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进行分校录取。

综合素质评价合格须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新生的必备条件之一。

对于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考试等级均为A的考生,给予投档总分加5分的奖励。

普通高中录取原则:

先按等级切线确定入选考生,切线切到某一等级时,应将该等级考生全部划入投档等级内;

再按考生志愿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科成绩和综合素质等级分值以及其他加分的投档总分(下称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遇到同分时,单独增加该批次的招生计划,将同分的考生全部录取。

1.省一级达标高中统招生录取

省一级达标高中的招生计划总数扣除保送生、体育艺术特长

生、定向招生计划后,其余计划为统招计划,统一面向本县(市、区)招收考生(以下简称统招生)。

录取办法:

按等级切线确定入选考生。

根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10科成绩的等级排列情况及该批次的统招生和定向生招生数之和(不含单独录取的保送生和体育、艺术特长学生名额)按1∶1.2切线。

等级排列采用“A先”原则,等级按10A,9A1B,9A1C,8A2B,8A1B1C,8A2C,7A3B,7A2B1C,7A1B2C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