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最新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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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创新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为健康X州建设提供可靠的全科医学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x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基本建立,适应全科医学人才发展的激励机制基本健全,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显著提高,全科医生数量和质量基本满足家庭医生签约和分级诊疗制度需要,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其中平均每个乡镇卫生院不少于2名。
到203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更加健全,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每万名居民至少拥有6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X州建设需求。
二、建立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
(三)医教协同,深化院校全科医学教育改革。
鼓励西南医科大学加强全科医学学科建设,设置全科医学教研室、全科医学系或全科医学学院,开设全科医学概论等必修课程,面向全体医学类专业学生开展全科医学教育和全科临床见习实习。
推进西南医科大学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点为X州市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服务。
x年起,新增临床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重点向全科等紧缺专业倾斜。
依托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建设1个全科医学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
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有条件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中心〕卫生院,下同)和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配合西南医科大学建设一批全科医学实践教学基地,承担全科医生实践教学任务的师资,符合条件的,可申报聘任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鼓励各区县积极与省内各医学本科院校或高职院校合作,探索高职临床医学、中医学等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教育教学标准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有机衔接,为我市定向培养地方本土人才。
(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有关在X高校。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四)健全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制度。
大力推进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主的全科人才培养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要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规模,力争到x年全科专业招收数量达到当年总招收计划的20%,并逐年增加。
严格执行将全科专业招收任务完成情况和结业考核通过率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考核,并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
各培训基地要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逐年扩大招收规模。
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毕业后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对于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人员,委派单位应与其签订协议,就培训期间待遇、培训期满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进行约定,建立个人诚信记录,对违约的单位委派人在服务期或协议期内参加市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种公开招录(聘)的,招录(聘)考核视为不合格,报考单位不得予以录(聘)用。
认定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下同),要加强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增加全科医疗诊疗科目,独立设置全科医学科,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以人才培养为目的,开展全科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
以县级综合医院为重点,加强助理全科医生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学员住宿条件。
在培训基地内部分配中,按不低于所在单位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确定全科医学科医务人员绩效工资,以吸引和稳定优秀全科专业人才。
严格培训基地动态管理,在培训基地医院等级评审(复核)和培训基地考核评估的过程中,按省级标准重点考核其全科医学科设置情况、全科医学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情况、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招收情况及培训质量等内容,建立培训基地的良性退出机制。
严格执行全科医学师资培训标准,实行双导师制。
全市择优遴选建立1个全科医学师资培训基地,强化骨干师资培训,提高带教师资的教学意识和带教能力,逐步实行带教师资考核认证制度。
培训基地应向承担教学和教学管理任务的带教师资发放教学报酬,相关主管部门把培训基地承担教学和教学管理任务情况作为单位绩效工资总额核增的依据之一,带教经历和教学质量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考核因素。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要主动与具有临床医学或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资格的高校加强协同教学关系,积极落实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取得硕士专业学位的相关办法。
稳妥推进全科专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点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人民政府)
(五)巩固全科继续医学教育。
加快全科继续医学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单设类别、单独立项。
各区县要充分借助远程会诊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创新全科医生继续医学教育培训模式。
鼓励专业学(协)会“送教下乡”,在基层举办全科医学相关学术会议,开展适宜技术培训。
积极开展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乡村医生全科医学知识培训。
强化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农村基层全科医生进修培训、乡村医生全科医学知识培训中的作用。
加强对全科医生的中医药和康复医学知识与技能培训,将中医药作为其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提供中医诊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养老等服务。
扩大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范围,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有关专科医师和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
到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85%的在职在岗执业(助理)医师达到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水平,x年达90%以上。
组织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村医生、村级预防保健员分期分批集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服务能力提升培训;
有针对性地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骨干医务人员到公立医疗机构进修学习;
有计划地安排不具备转岗培训资质的乡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科医学知识培训。
三、改革完善全科医生使用激励机制
(六)改革完善全科医生薪酬制度。
以体现包括全科医生在内的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为导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并与医保政策相衔接。
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以及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统筹平衡与当地区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医生,从现在起,凡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具有全日制本、专科学历的全科医生受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签订聘用协议连续工作六年以上的,对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各区县人社、财政部门在核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时考虑上述情况给予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低于10%的倾斜提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制定内部分配办法,突出激励导向,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根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不低于每人每月500元的全科医生津贴,在绩效工资中单列,以提升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区县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核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成本,签约服务的收支结余部分主要用于家庭医生团队奖励,考核后向家庭医生团队发放。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七)完善全科医生聘用管理办法。
各区县要在现有机构编制总量内严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的增长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编制内要保证全科医生的配备,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要优先安排,简化招聘程序,符合直接考核招聘条件的,采取面试、组织考察等方式公开招聘。
加快推进“人才池”“岗编适度分离”等人才管理模式改革,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到农村基层执业的全科医生,实行“县管乡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管理、乡镇卫生院使用);
对经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医生,实行“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聘用管理、村卫生室使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卫生计生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八)拓展全科医生职业发展前景。
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全科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对待,衔接好工资等相关待遇。
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重点向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全科专业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倾斜,符合条件者优先评聘。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考试通过的直接聘任中级职称。
基层全科医生参加中级职称考试或申报高级职称时,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对论文、科研不做硬性规定,侧重评价政治品格、医德医风和临床工作能力,将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申报高级职称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工作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国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实行省定合格标准,单独划线。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九)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全科诊所。
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医疗机构相关规划布局不对全科诊所的设置作出限制,由市场自主调节。
支持符合条件的全科医生个体或合伙在城乡开办全科诊所,为居民就近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依法做好全科诊所设置审批工作,完善属地化管理。
鼓励二、三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
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指导全科诊所依法执业,做好宣传引导,促进全科诊所规范发展。
对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非营利性全科诊所,在人才培养、重点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执行与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同等补助政策;
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其参与当地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以及承接政府下达的相关任务,并根据其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逐步扩大购买范围;
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对具备条件的,可认定为全科医生基层实践基地,承担全科医生培养任务。
对全科诊所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有条件的地方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
(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人民政府)
(十)增强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实行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全科医生奖励办法,提升全科医生职业荣誉感和社会地位。
对长期扎根基层、作出突出贡献、群众认可度高的全科医生,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在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选和国家、省、市级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先进工作者、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