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政策解读PPT文件格式下载.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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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观点:
我国卫生事业是社会主义公益事业,具有公益性质。
现在持这种观点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如何理解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至今还未有明确的阐述。
第三种观点:
我国卫生事业既是社会主义福利事业,也是社会主义公益事业,既具有福利性质,也具有公益性质。
其具体提法有两种:
一是“我国卫生事业是公益性的福利事业”,二是“我国卫生事业是福利性的公益事业”。
所谓“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可以纳入“福利性的公益事业”之中。
第四种观点:
我国卫生事业是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体系的一部分,属于第三产业中为提高居民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服务的部门,具有经济性质,包括生产性质、商品性质、经营性质等。
第五种观点:
自古以来卫生事业就是社会文化事业的一部分,具有多种文化功能。
如今我国卫生事业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一部分,具有文化性质,包括伦理性质等。
2007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规定,“我国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从此正式确立了我国卫生事业公益性与福利性的双重属性,而以公益性为基本属性,福利性为非基本属性。
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强调了我国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提出了体现公益性质的一系列重大举措。
二、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历程通过回顾中国医改30年历程,梳理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文献和重大举措,刻画中国特色医改的历史轨迹和探索的过程,使我们能对卫生医疗领域的认识不断深化。
(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第一阶段:
19781984年本阶段的改革主要针对十年浩劫对卫生系统的严重损害进行调整、建设;
同时,也包括培养相关人员业务技术,加强卫生机构经济管理等内容。
本阶段是恢复与改革之间的过渡时期,1980年之前基本上进行恢复性质的建设工作,1980年之后当建设全面展开使更多的弊端显露出来,重点开始向改革转移,其中主要的是医疗机构内部的一些调整。
但是这些调整都只是管理上的修修补补,只能算是医院改革,并没有涉及体制上的变革。
所以说这个阶段只是医改的孕育期。
1979年,当时的卫生部部长钱信忠提出“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卫生事业”,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提出“卫生工作重点转移到医疗卫生现代化建设上”。
标志性的事件是同年卫生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加强医院经济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接着又开展了“五定一奖”(即定任务、定床位、定编制、定业务技术指标、定经济补助、完成任务奖励)和对医院“定额补助、经济核算、考核奖惩”的办法,并展开了试点。
对于这一改革,钱信忠认为“对推动医药卫生现代化建设有重要意义”,但对此持反对意见者,大有人在。
传统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医院管理,这时已显露出诸多弊端,改革已成大势,随后加强医院管理的政策相继出台。
1981年3月,卫生部下发了医院经济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卫生机构经济管理的意见,开始扭转卫生机构不善于经营核算的局面。
在此基础上,1982年卫生部颁布全国医院工作条例,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了对医院相关工作要求。
在加强对医院管理的同时,也开辟了医疗主体多元化的先河。
1980年,卫生部关于允许个体开业行医问题的请示报告得到国务院批准,这为转变国有、集体医疗机构一统天下,形成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医疗服务机构奠定了基础。
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家对医疗资源投入的不足,促使国有医院的改革进行。
第二阶段:
19851992年1985年可谓是医改元年,在这一年我国正式启动医改,核心思想是“放权让利,扩大医院自主权,放开搞活,提高医院的效率和效益”。
这一时期的改革主要关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方面的问题,基本上是复制国企改革的模式。
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标志着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
这一时期改革从农村到城市、从加强经济管理到经济体制、科技、教育、政治体制等各个领域全面展开。
这为1985年中国医改全面展开奠定了基础。
标志医改启动的事件主要有两个:
一是1985年1月召开的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贯彻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部署全面开展城市卫生改革工作;
二是同年4月,国务院批转卫生部关于卫生工作改革若干政策问题的报告,该报告提出:
“必须进行改革,放宽政策,简政放权,多方集资,开阔发展卫生事业的路子,把卫生工作搞好”,由此拉开了医疗机构转型的序幕。
为了推动改革的顺利进行,1985年8月卫生部下发关于开展卫生改革中需要划清的几条政策界限。
1989年国务院批转了卫生部等部委关于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文件提出五点:
第一,积极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
第二,开展有偿业余服务;
第三,进一步调整医疗卫生服务收费标准;
第四,卫生预防保健单位开展有偿服务;
第五,卫生事业单位实行“以副补主”、“以工助医”。
其中特别强调“给予卫生产业企业三年免税政策,积极发展卫生产业”。
这个文件进一步提出通过市场化来调动企业和相关人员积极性,从而拓宽卫生事业发展的道路。
伴随着各个领域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卫生领域不可避免地受到国有企业改革的影响,政府直接投入逐步减少,市场化逐步进入到医疗机构。
第三阶段:
19922000年向“医疗市场化”进军1992年春,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后,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掀起了新一轮的改革浪潮。
1992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卫生医疗体制改革的几点意见,卫生部贯彻文件提出的“建设靠国家,吃饭靠自己”的精神,卫生部门工作会议中要求医院要在“以工助医、以副补主”等方面取得新成绩。
这项卫生政策刺激了医院创收,弥补收入不足,同时,也影响了医疗机构公益性的发挥,酿成“看病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后患。
199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全国卫生工作会议。
此次会议为下一步卫生改革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9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卫生工作的奋斗目标和指导思想。
提出了推进卫生改革的总要求,在医疗领域主要有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卫生管理体制、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改革卫生机构运行机制等。
这些指导思想成为这一轮改革的基调和依据。
在医疗机构管理方面,1993年9月卫生部发出了关于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的通知,要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质量意识。
1994年2月国务院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179号令),对医疗机构的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登记、执业、监督管理以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了规定,将医疗机构执业管理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这个阶段的特点是仍在改革探索中,伴随着医疗机构市场化的是与非的争议,各项探索性改革仍在进行。
如何解决“路线”之争?
整个1990年代,市场化的声音,一直处于主导地位。
第四阶段:
20002005年吹响产权改革的号角国务院办公厅于2000年2月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卫生部等8部委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之后陆续出台了13个配套政策,包括是:
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医院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医疗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办法、关于病人选择医生促进医疗机构内部改革的意见、关于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的意见、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随着市场化的不断演进,政府对卫生的投入不足,再加上卫生政策失当,在2000年之前就有一些地方开始公开拍卖、出售乡镇卫生院和地方的国有医院。
此阶段存在的社会问题,尤其是看病贵的问题突出。
2003年SARS事件又是对卫生体系的一次严峻的考验,这一事件直接暴露出了公共卫生领域的问题,促使人们反思现行卫生政策,这为下一个阶段的到来埋下了伏笔,客观上影响和推动了卫生体制的改革。
医院产权改革是本阶段最为明晰的脉络。
2000年3月,在江苏的宿迁掀开了一个在以后被冠以完全“市场化”的医院改制卖医院,拉开了医院产权改革的序幕。
这一举动的源头来自于当年2月,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意见确定了实行医药分业等几项原则。
这个意见中,“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合作、合并”,“共建医疗服务集团、盈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等条目,让宿迁“激动不已”,这也使得酝酿于1999年的宿迁医改名正言顺。
五年下来,除两家公立医院,宿迁其他133家公立医院均被拍卖,宿迁政府自我评介“医疗事业基本实现政府资本完全退出”。
事实上,早在1999年,辽宁海城已经拍卖了18所乡镇卫生院和3所市直医院,浙江萧山也出售了全部乡镇卫生院,山东的临沂、四川的通江、射洪也开始拍卖卫生院。
第五阶段:
2005年至今确立了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随着市场化和产权改革的不断深入,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逐渐淡化,追求经济利益导向在卫生医疗领域蔓延开来。
医疗体制改革迫切需要注入新的理念和活力。
卫生部内部关于市场化的争论一直都存在,但是从2005年我们开始深入反思的同时,这种争论开始公开化。
其中标志性事件是7月28日中国青年报刊出的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的最新医改研究报告,通过对历年医改的总结反思,报告认为:
目前中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
这种结论主要建立在市场主导和政府主导争论基础之上,而正是因为这份报告让2005年成为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的起点。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
“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幸福。
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党的十七大给卫生事业改革指明了方向,也平息了“政府主导和市场主导”的争论。
2005年,产权改革依然如火如荼地进行着,2月国资管理公司开始托管民营医院改革新模式在上海产生,但是产权改革并不是本阶段的主要内容。
2005年1月,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吴仪做出批示:
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了要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随着“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逐渐凸现,卫生部开始尝试制定关于深化城市医疗体制改革试点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卫生事业的性质,即更加强调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质。
2005年5月初,卫生部副部长马晓华发表讲话,严厉批评了当前公立医疗机构公益性淡化、过分追求经济利益的倾向,并且着重强调,“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引入市场机制。
产权制度改革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