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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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依托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业协会以及第三方机构等开展重点用水企业领跑者遴选工作,每两年遴选一次。
(一)企业申请和审核
按照企业自愿参与原则,相关行业企业可向所在地省级(含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见附件1),包括纸质版(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电子版。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入围条件要求对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
全国性行业协会可推荐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并将申请报告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
已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全国节水办颁发的“节水标杆企业”称号的企业申请水效领跑者,直接进入复审阶段。
(二)复审
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开展复审,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验、专家评审等方式,遴选出上一年度的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名单和单位产品取水量指标。
经核实满足条件的企业为入围企业,其中,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3-5家企业为水效领跑者企业。
(三)公示和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在官方网站等将入围水效领跑者名单和单位产品取水量指标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告本年度入围企业水效领跑者名单和单位产品取水量指标。
水效领跑者称号有效期为两年(本年度及下一年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建立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联合工作机制,协调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相关单位开展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工作。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充分调动本地区企业积极参与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确保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标准引导
加强节水型企业标准、取水定额标准以及《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工业企业水系统集成优化导则》(GB/T29749)等节水标准的实施和引导。
建立标准动态更新机制,适时将水效领跑者指标逐步纳入节水型企业和取水定额国家标准,引导企业用水效率的持续提升。
(三)加大支持力度
强化对领跑者企业的政策支持,相关中央财政资金优先支持节水技术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优先支持领跑者企业开展水效提升相关改造。
鼓励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相应的配套激励政策,进一步提高企业参与水效领跑者的积极性。
鼓励金融机构参与,为领跑者企业提高授信额度,加大担保服务和信贷支持力度,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展绿色金融。
(四)推动行业对标
总结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的最佳实践,适时将领跑者企业节水技术纳入国家鼓励的技术目录,鼓励企业开展水效对标活动,广泛开展节水技术、标准、管理体系培训,增强企业节水能力建设,引导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
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节水服务企业、节水设备制造企业等第三方机构的作用,为企业提供用水审计、节水技术改造等技术服务。
(五)强化监督管理
加强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的监督管理,确保水效领跑者遴选过程的客观公正。
对水效领跑者称号实施动态化管理,开展追踪调查,对不符合水效领跑者条件的,撤销称号,三年内不得申报水效领跑者;
对在水效领跑者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企业(单位),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曝光,对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六)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领跑者企业的宣传力度。
通过现场会、发布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宣传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树立标杆,推广先进经验,带动行业用水效率整体提升。
允许获得水效领跑者称号的企业在参评产品的宣传中使用水效领跑者标识(标识样式见附件2)。
附件:
1.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2.水效领跑者标识的内容和样式
附件1
XX企业
水效领跑者申请报告
201X年X月
填写说明
1、申报企业应认真阅读《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如实编写申请报告,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2、申请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企业基本信息表
(2)企业水效分析报告
(3)企业自评表
3、以上材料需按顺序编排,并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企业基本信息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邮编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企业类型
内资(□国有□集体□民营)□中外合资□港澳台□外商独资
二、企业水效指标
主要产品
主要水源
上年总产值(万元)
上年取水量(m3)
近三年企业单位产品用水量指标(请注明单位)
20XX年
材料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郑重承诺:
本次申报国家水效领跑者所提交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均真实、有效,愿接受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抽查和核验。
如有违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
单位负责人(签字):
(申报单位公章)
年月日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公章)
企业水效分析报告(格式)
一、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规模:
包括企业地理位置(流域)、近三年的生产规模、产品结构、历年产量产值、组织结构、员工人数;
2.生产情况:
包括企业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消耗、能源消耗、用水环节、主要用水设备等;
3.取用水情况:
包括企业的取水水源(常规水资源、非常规水资源)、取水量、排水量、用水计量设备配备、用水计量、水质数据监测等情况。
(二)申请水效领跑者的相关生产情况
二、工艺及技术水平
(一)主要工艺流程
包括企业生产主要工艺流程,包括工艺流程图等。
(二)主要用水设备规模及其技术水平
包括企业循环水系统、冷却塔、换热器、锅炉、制冷、制氧、软化处理、污水处理等主要用水设备的设备配置、服务区域、运行情况、处理能力等,以及主要用水设备的技术水平情况。
(三)与国内外同类企业相比在节水方面的突出做法
采取的先进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情况、节水技术改造项目情况、节水管理措施等。
三、取用水情况及水效指标
(一)主要用水工序、用水设备的取用水情况
包括企业生产主要用水工序、用水设备的取水量、排水量、水质情况等。
(二)近三年单位产品取水量及水效指标。
水效指标主要包括单位产品取水量、重复利用率、循环利用率、废水回用率、用水综合漏失率等。
具体指标要求及报表格式依据以下标准的最新版本:
GB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7119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T26924节水型企业钢铁行业
GB/T26923节水型企业纺织染整行业
GB/T26927节水型企业造纸行业
GB/T32164节水型企业乙烯行业
GB/T32165节水型企业味精行业
四、水效提升经验
(一)企业节水管理经验。
介绍企业在节水方面采取的管理措施、方法以及制定的相应管理制度以及取得的效果。
(二)企业节水技术改造经验。
介绍企业采用的先进节水技术、装备和产品,采取的优化运行、水重复利用等方面的节水措施以及取得的节水效益。
(三)重大节水工程。
介绍企业实施的重大节水技术改造工程,包括种类、数量以及因此取得的节水效益。
五、未来三年拟采取的主要水效提升措施
未来三年拟采取的主要水效提升措施,如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如水重复利用等)、节水管理措施(如合同节水管理等)。
请分项简述建设内容、预期投资和预期节水效果。
六、证明材料
此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企业取用水相关证明材料(取水许可证或用水合同协议、废水达标排放、近三年用水无超计划等。
若地方部门并无相关证明,可由企业书面做出相应承诺);
(三)企业用水相关材料(企业用水记录、统计报表、费用账单、水计量器具台账、供排水管网图、维修及校验记录等);
(四)企业用水设备相关材料(用水设备设计图纸、设备配置情况、运行记录等);
(五)企业节水管理相关材料(水平衡测试报告、节水管理制度文件、节水规划和年度节水计划文件、节水统计报表等)。
七、企业自评表
1.自评总则
(1)水效领跑者企业自评表分为一票否决指标和量化评价指标。
(2)一票否决指标如有不满足项,取消该企业水效领跑者评选资格,不参加后续量化打分。
(3)量化评价分管理考核指标和技术考核指标。
管理考核指标总分达到48分,且技术考核指标达到表中最低限值,才具备申报条件。
2.一票否决指标
序号
评价指标
评价情况
1
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
□是□否
2
近三年用水无超计划
3
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
4
上一年度单位产品取水量达到节水型企业国家标准先进企业指标
5
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录的用水设备和器具
6
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各生产环节有配套的节水措施
7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实施节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
8
水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要求,并依法检定或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