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规章及用表模板Word格式.docx
《高处作业规章及用表模板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处作业规章及用表模板Word格式.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有关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的可靠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
9、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
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二、高处作业的基本安全技术措施
1、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一般上杆离地面高度一般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
防护栏杆必须自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
2、对于洞口作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
3、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4、进行悬空作业时,要设有牢靠的作业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搭设架手架、操作平台,使用马凳,张挂安全网或其它安全措施;
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技术鉴定方能使用。
5、进行交叉作业时,注意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
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
6、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的进出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
高度超过24m时,防护棚应设双层。
7、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三、脚手架作业安全技术常识
脚手架的搭设、拆除作业属悬空、攀登高处作业,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其它无资格证书的作业人员只能做一些辅助工作,严禁悬空、
一、高处作业基本概念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均称为高处作业。
二、高处作业发生事故种类:
高处坠落事故:
人从高处坠落的事故;
物体打击事故:
物体从高处坠落砸伤下面人的事故。
三、高处作业一般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1、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和技术措施以及所需的料具,必须列入该项工程的
施工组织设计。
2、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
任制。
3、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
并落实所有的安全技术措施
和劳动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4、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5、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一般一年一次)进行身体检查,凡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四肢有残缺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者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6、高处作业人员衣着要灵便。
禁止赤脚、穿硬底鞋、高跟鞋、带钉易滑鞋、拖鞋及赤臂裸身从事高处作业。
7、酒后严禁高处作业。
8、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检查认定。
9、高处作业应配置对讲机或规定旗语、哨音作为上下联系信号,并有专人负责。
禁止多人乱喊,以免误操作发生事故。
10、高处作业场所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体,应一律给予固定或拆除。
所有对象均应安放平稳并不得妨碍装卸和通行。
工具使用后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
传递工具、零件、材料时,禁止抛掷。
拆卸下来的对象及余料、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
作业通道、工作平台或登高工具,应随时清理干净。
11、遇有六级(含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悬空和攀登从事高处作业。
不得已需要进行雨天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12、高处作业安全设施,如受到台风暴雨袭击后,应逐一进行检查。
如发生松动、变形、损坏、脱落、漏雨、漏电等不安全现象时,应立即修复完善。
有严重危险的,应立即拆除,并重新设置。
13、因此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和拆除,如因作业需要拆除、移动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时,必须经现场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措施后,方可拆除。
事后应及时恢复。
14、在白天或夜间施工的高处作业场所,必须要有足够的照明,如光线较差时,应加强照明,并有足够的光照度。
15、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或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解决。
1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防止高空坠落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及外单位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的所有高处作业。
3术语定义
高处作业的定义: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虽然在2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下面或附近有洞、升降口、坑、井、沟和风雪袭击、机械震动、设备和管道易泄漏或有可能排放有害气体、液体、熔融物或有转动机械及其它易伤人的物体等,应视为高处作业。
4职责
4.1高处作业部门负责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与控制,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4.2安保部负责高处作业现场督查及《高处作业许可证》的审核。
4.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定。
5工作程序
5.1高处作业分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
5.1.1一般高处作业分级:
(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特级高处作业。
5.1.2特殊高处作业分类
(1)在阵风风力六级(风速10.8m/s)以上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雨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4)降雪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的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的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5.1.3以下情况均视为高处作业:
(1)凡是框架结构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3)在高大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登高作业视为高处作业。
(4)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5.2高处作业要求:
5.2.1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
5.2.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准登高作业。
5.2.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应为高挂低用。
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5.2.4六级强风或其它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
抢险需要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部门总监、经理要现场指挥,确保安全。
5.2.5凡高处作业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
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
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5.2.6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对象;
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它物品;
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对象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5.2.7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
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电压线路。
5.2.8在吊笼内作业时,应事先检查吊笼和拉绳是否牢固、可靠,承载物重量不能超出吊笼所承受的额定重量,同时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设有专人监护。
5.2.9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材料要坚固,能承受足够的负荷强度。
几何尺寸、性能要求,要按照《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当地实际情况的安全要求。
5.2.10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
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
人字梯拉绳须牢固。
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
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5.2.11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5.2.12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照明。
5.2.13坑、井、沟、池、吊装孔等都必须有栏杆栏护或盖板盖严,盖板必须坚固,几何尺寸要符合安全要求。
5.2.14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5.2.15非生产高处作业如:
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而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5.3高处作业审批:
5.3.1由申请作业部门下达任务,并介绍作业周围环境,接受作业任务的部门制定具体安全措施,最后按规定办理登高审批手续。
5.3.2生产过程遇有一般临时故障,必须马上登高处理时,班长要亲自监护(或指定专人)。
而且穿戴好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必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但需要向部门主管请示同意。
5.3.3《高处作业许可证》必须经安保部审核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6相关记录
6.1《高处作业许可证》
高处作业许可证
申请部门/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