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序资料规范化填写及档案管理培训记录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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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资料规范化填写及档案管理培训记录Word文档格式.doc

必须创建公司级优质工程,争创集团公司及以上级优质工程奖。

工程施工无质量问题引起的顾客投诉。

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内外审无严重不符合项。

成立QC小组,推动并深入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并取得良好成绩。

3、项目部质量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是:

国家及交通部颁布的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质量法规以及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技术文件及其相关条款。

4、项目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二、施工队质量管理办法

1、各施工队要严格按照与项目部签订的质量责任书中规定的条款进行施工。

施工中要必须满足以下质量目标:

分项、分部工程合格率100%、评分值平均95分以上,质量保证资料完整真实。

2、杜绝各类质量事故合严重质量缺陷。

3、质量职责

3.1施工队队长是质量第一责任人,对工程施工质量负全面责任,副队长是质量主管责任人,对本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3.2施工队必须建立强有力的质量领导班子,配备相应资质且满足工程需要的专职质检员,保证质量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3.3做好各工作岗位技能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的管理,制定确保质量的施工措施,做好施工工艺的质量标准交底;

3.4负责按照施工管理部的生产安排按时保质保量组织现场施工生产;

3.5接受工程技术部的施工技术指导,按照施工技术要求开展工作;

3.6接受质量保证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对本作业队施工部位或项目的质量负责,当存在质量缺陷时必须按规定要求及时整改;

3.7负责按各职能部门要求,报送相关资料、记录;

3.8接收项目部或各职能部门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4、资源与培训

4.1施工队要配备专职质检员,负责本队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

4.2要为质量工作人员配备必需的设备,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任何人员不得干预和阻挠质量检验人员的工作。

4.3各施工队要及时和项目部配合,对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

5、工程质量管理

5.1施工队要时刻明确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实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

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设计图纸及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5.2要严格执行“三检制”。

加强施工全过程的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关键质量控制点,单元工程必须在三级质量全部合格后才能报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

(注:

三检制:

班组自检,作业队质检员复检,项目部质量保证部质检员终检。

5.3用于工程的各种原材料、永久设备、成品、半成品必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和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或投入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或投入使用。

5.4要按照工程竣工要求,做好施工质量检验记录,保证记录及时、完整、真实和准确。

5.5各施工队要加强质量信息管理,及时收集、分析和传递质量信息,在质量信息的分析处理中,要尽量采用统计技术,以提高质量信息分析利用的质量。

二、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1、为加强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提高质量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2.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产品)不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误差超过质量标准,需要返工,或造成结构安全隐患和使用缺陷(或永久性缺陷)均属质量事故。

3、质量事故统计的范围

只计算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不包括:

3.1尚未使用到工程上的材料、产品,在出厂前发生的事故。

3.2因机械设备本身损坏而造成的事故。

3.3由于自然灾害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3.4返工损失金额在规定限额以下的事故。

4、质量事故分类

4.1质量问题:

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万元以下。

4.2一般质量事故:

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300万之间的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分三个等级:

(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元之间;

(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

直接经济损失50~150万元之间;

(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

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之间。

4.3重大质量事故:

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分为三个等级。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特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3)大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3)具备下列之一者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

3)中小型桥梁主体结构垮塌

5、质量事故的损失计算

质量事故损失金额包括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所发生的费用和工程返工实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计算,包括人员伤亡医疗费、补偿费、工程返工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扣除可以回收利用的器材残值,即:

损失金额=人员伤亡医疗费(或补偿费)+返工损失材料费、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规定的管理费-返工工程拆下后可以重复利用的材料价值。

6、杜绝各类重大质量事故。

发生质量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主要责任人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7、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员或班组长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上级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分部经理报告,分部经理应在第一时间向项目经理报告,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制定处理缺陷方案。

分部经理应在发生事故后三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分析,并写出质量事故报告,报项目部质量保证部及有关领导。

8、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8.1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

8.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8.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8.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9、质量事故发生后,项目部根据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和损失大小,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1不按施工程序办事,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只求进度不顾质量强令工人违章作业,要追究指挥者的责任。

9.2施工没有进行技术交底,盲目施工者要追究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责任。

9.3技术交底内容有不符合规范有求的由交底人负责。

9.4擅自修改交底内容由修改人负责。

9.5重大施工方案由总工审核、批准,方案一经批准,审批者要负责。

9.6违反规程,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由肇事者负责。

9.7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发生质量缺陷的由分部组织调查处理。

对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部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调查,分部写出质量问题发生的经过和初步处理意见,分部经理审核批准后,报项目部质量保证部,经项目部质量管理委员会确认后进行处理。

9.8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部总工写出质量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处理意见,由项目经理审核批准后,报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由公司进行调查和处理,项目部协助调查处理。

四、质量奖罚办法

1、在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过程中,坚持质量工作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原则,通过质量奖惩来强化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的质量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促进工程质量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2、坚持质量第一、教育为本的原则,努力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3、按照“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质量责任制,强化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4、项目部由质保部牵头,各分部、部门、作业队负责人每月24~26日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对各分部、部门、个人及各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获得一定经济奖励:

(1)无任何质量事故发生。

(2)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质量控制和操作。

(3)确保质量管理大纲及体系有效运行,以对施工过程有效控制。

(4)严格执行每月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按时完成每月工程进度计划控制目标。

5、项目经理、总工、副经理和质量部门负责人能认真履行职责,管理到位,施工措施有效落实,确保无质量事故发生,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600元奖励。

6、项目部和各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和施工技术人员,在工程质量控制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管理到位,监督得力,确保无质量事故或缺陷发生,分别给予300元奖励。

7、各施工部位带班人员和主要操作手,能听从指挥,吃苦耐劳,严格按照设计、工作程序和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确保无质量事故发生,分别给予200元和100元奖励。

8、在施工过程中作出贡献者和以下情况的,可获得一次性奖励。

(1)在紧急关头及时检查、发现、消除质量事故的隐患,避免了重大质量事故发生者,可获一次性奖励800元。

(2)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促进质量提高,被评为集团公司优秀QC成果的,项目部给予该QC小组800元奖励。

(3)项目部在质量验收中总被评判为“优”:

奖励1000~2000元。

(4)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对弄虚作假、严重违反规程、规范的行为及个人大胆揭发,有功绩者,奖励300元。

(5) 

在工作中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以及对保护项目部财产和利益有突出贡献者,奖1000元。

(6) 

在其他方面做出重大成绩者,视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7)受到监理或上级主管部门书面表扬的,一次奖励200~500元。

9、质量检验人员严格质量管理,现场控制责任落实到人,制订合理的便于操作的奖罚细则:

(1)班组自检是现场的第一道程序。

(2)施工队质检员复检是第二道程序。

(3)项目部专职质检人员是第三道程序。

出现质量问题,首先从施工队开始处罚,再到施工人员和质检人员。

对累计出现三次的施工队伍和人员视情况给予退场和取消当月绩效工资的处罚,对当月无质量问题出现的施工队和现场施工员、质检员给予500元和100元的奖励。

10、计量资料及责任追究处罚

(1)每月根据要求的计量时间准确及时的上交相应的资料,施工队因资料不能及时、准确提供的,项目部除按合同规定不给予计量,并按每次1000~5000元对责任队伍进行处罚。

(2)试验室对试验资料负全责,因试验资料提供不及时影响计量的,项目部的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

11、处罚手段分为:

罚款、通报批评、停职察看、责令停工、清理出场等,经济处罚及行政处罚可同时并处,对各类质量事故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12、施工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因有章不循、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或管理不到位,造成各类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项目部将对责任单位的责任者按事故的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13、对质量事故责任单位与责任者的处罚

(一)重大以上质量事故:

1)责任单位按合同条款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含上级机关、业主、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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