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考招生政策及相关工作公doc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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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区要加强对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招生项目、特色高中改革试验项目的管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招生方式。
特长生招生要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高级中等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进一步优化完善中高职衔接和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项目,打造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贯通式培养立交桥,构建符合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开展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试验的通知》(京教职成〔2019〕4号)精神,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实验(以下简称“贯通项目”)项目类别包括高端贯培项目、校企深度合作人才培养项目、非通用语人才培养项目和基础教育师资培养项目,
按项目和专业类别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
各项目均面向全市招生,不对各区分配计划指标。
二、招生简章编制
《2019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编制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简章申报工作由各区中招办负责;
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简章申报工作由本校负责。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报考资格
符合报名条件的全体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和往届考生均须进行报名。
1.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报考。
2.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往届生可以报名、报考。
3.无本市正式户籍,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并报考相应学校。
(1)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报考普通高中:
①由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属“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的考生;
②由区台办认定的属“台胞子女”的考生;
③有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证明的考生;
④由人民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认定的属“随军子女”的考生;
⑤有市人力社保部门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人员子女的考生;
⑥父(或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的考生;
⑦由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认定的属“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中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2)由首钢矿业公司认定的属“职工子女”中河北省户籍的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钢高级技工学校。
(3)由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定的属“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中的非本市户籍的考生,可以报名并报考通州区普通高中及其他规定可以报考的学校。
4.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
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2号)精神,2019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报考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报名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居住登记卡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职业已满3年;
(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不含补缴);
(5)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学籍且已在京连续就读初中3年学习年限。
5.除上述所列情况外,没有本市正式户籍的本市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可以报名借考。
6.高级中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名。
(二)报名报考工作
学籍(往届生为原学籍学校所在区)和户籍不在同一区的本市户籍考生,可自愿选择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区报考,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
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考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到户籍所在区中招办确认并办理报考手续。
拟在京借考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应在学籍所在区进行报名。
回户籍考生如参加城区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的招生,其学籍和户籍须同属城区或者同属于郊区。
具有普通高中升学资格且具有同一学校连续三年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参加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
往届生、外省回京报名考生以及回户籍报考考生不能参加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
具有升学资格的本市正式户籍考生可以参加贯通项目招生。
学籍信息依据北京市中小学学籍管理云平台(CMIS)确定。
四、招生考试及评卷
(一)文化课考试及评卷
全市采取统一命制试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组织考试、分区网上评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和评卷工作。
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试题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
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编制《考试说明》。
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思想品德、物理、生物(化学)。
文化课总分为540分。
语文试卷总分值为100分;
数学试卷总分值为100分;
外语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60分为卷面考试成绩,40分为听力、口语考试(以下简称“英语听说机考”),采取计算机考试方式,与统考笔试分离,学生有两次考试机会,取两次考试中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物理(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生物(化学)(含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10分)、历史(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地理(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思想品德(含综合社会实践活动10分)五门考试科目原始分满分均为100分。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选择其中三个科目参加考试(物理、生物(化学)须至少选择一门),所选三科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按照100%、80%、60%的系数折算为实际分数(保留1位小数),即:
三科折算后实际满分分别为100分、80分和60分。
各科成绩相加后按四舍五入原则取整。
文化课考试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至26日(具体时间见附件)。
其中英语听说机考分别安排在2018年12月22日和2019年3月23日进行。
文化课考试的考务管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
北京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
的通知》(京考考务〔2013〕3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
北京市中、高考“英语听说”计算机考试考务管理规定
的通知》(京考考务〔2018〕3号)、《关于修订〈北京教育考试院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违规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考考务〔2012〕3号)等文件执行。
各区在考试前要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处置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的要求,做好考试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二)体育考试
体育考试满分为40分,其中现场考试30分,过程性考核10分。
体育现场考试包括三个项目。
其中男生:
1000米跑;
引体向上和原地正面掷实心球二选一;
足球运球绕标志物(以下简称“足球”)、排球垫球(以下简称“排球”)和篮球运球绕标志物(以下简称“篮球”)三选一。
女生:
800米跑;
一分钟仰卧起坐和实心球二选一;
足球、排球和篮球三选一。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完成考试项目选报。
体育现场考试安排在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区确定。
体育现场考试由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和管理,各区要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中考体育现场考试的通知》(京教函〔2019〕87号)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中考体育现场考试考务管理规定〉的通知》(京考考务〔2017〕3号)要求组织与实施。
所有项目均采用仪器设备进行测试。
(三)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测试
根据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须参加统一测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以特长生身份被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北京学生金奥运动队承办学校、北京市中小学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北京市学生金帆艺术团承办学校、北京市中小学科技教育示范学校和北京市学生金鹏科技团承办学校录取。
体育特长生的测试标准由各区参照原市级测试标准执行。
艺术、科技特长生由各区参照市教委制定的测试标准执行。
(四)专业加试
专业加试包括提前招生专业测试和统一招生专业加试。
专业加试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有关学校应按要求报送工作方案,并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加试。
考生报考须专业加试的专业,应在规定时间到招生学校参加专业加试,加试合格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五、志愿填报
2019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继续实行考后知分填报志愿。
参加贯通项目提前招生、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统一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依据招生简章填报志愿。
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1个专业。
考生招生考试总分达到贯通项目最低录取分数线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学校可填报2个专业,并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考生招生考试总分须达到500分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统一招生共设8个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2个专业。
报考贯通项目统一招生的考生,招生考试总分须达到贯通项目最低录取分数线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六、招生录取
所有高级中等学校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一)招生录取方式
2019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分提前招生录取、校额到校招生录取、统一招生录取和补录四个阶段进行。
被前一阶段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一阶段的录取。
考试院中招办负责招生录取的组织、协调和审批工作。
1.提前招生录取
提前招生录取分为贯通项目提前招生录取和贯通项目以外其他学校提前招生录取。
贯通项目录取成绩为招生考试总分。
录取时根据招生学校各类贯通计划,依据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录取。
贯通项目录取先于其他提前招生学校进行。
被贯通项目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后续其他方式录取。
贯通项目以外其他经市教委批准参加提前招生录取的学校(专业)不再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考试成绩公布后可自行组织专业加试,并依照本校提前招生计划、提前招生工作方案中制定的录取原则以及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以专业为单位制定,可以在三种情况中选择一种:
在招生考试总分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在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招生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按招生考试总分与专业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校额到校招生录取
校额到校招生录取包括校额到校和市级统筹招生录取,在提前招生录取之后,统一招生录取之前进行。
录取时按照优质高中校额到校计划、市级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