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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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办法Word格式.doc

第五条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任务是:

(一)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破坏、防恐怖、防盗窃、防火灾、防灾害性事故(简称五防)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自觉性;

(二)认真做好医院综合安全管理和保卫工作,确保医院各项任务安全顺利进行;

(三)认真落实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适时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四)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五)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的内部治安秩序。

建立健全责任机制。

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把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任务落实到基层、岗位和责任人。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科室。

第二章职责

第七条院长是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

其主要职责是:

(一)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在医院的贯彻落实;

(二)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医院医疗服务和改革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单位生存与发展的生命工程来建设;

(三)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和部署;

(四)将安全保卫工作与医疗服务、改革、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相关规章制度;

(五)为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提供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第八条分管院领导是具体负责领导、管理医院安全保卫工作。

(一)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规划、计划、并批准实施;

(二)保障安全保卫工作经费落实。

(三)组织查处医院违反安全保卫规定的行为和事件;

(四)负责保卫队伍建设,检查指导工作;

(五)完成院长委托的其他安全保卫工作事项。

第九条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院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一)熟悉分管业务工作中的安全保卫工作事项,了解掌握安全保卫工作重点;

(二)将安全保卫工作与分管业务活动统筹安排,认真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以下简称“五同时”)要求,为安全保卫管理与分管业务管理结合提供保障;

(三)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要活动提出安全要求,并检查落实情况;

(四)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要活动,应主动要求安全保卫管理部门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第十条医院防火安全委员会是医院消防工作的领导和议事组织,其职责是:

(一)研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要求;

(二)审定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三)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研究处理涉及医院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并提出奖惩建议;

(五)组织检查医院义务消防队建设、管理情况和应急预案执行情况;

(六)总结推广消防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对先进集体、个人提出奖励意见;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涉及消防安全的相关事项。

第十一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是医院治安保卫工作的领导和议事组织,其职责是:

(一)研究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要求;

(二)研究部署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检查、指导、监督落实;

(三)熟知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情况,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措施;

(四)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五)完成医院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十二条医院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是医院内部稳定工作的领导和议事组织,其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维护稳定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保障医院内部稳定;

(二)负责医院维护稳定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

(三)对不稳定苗头、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和预测;

组织制定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

(四)定期总结维护稳定工作,实施考核奖惩。

第十三条医院防火安全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保卫处是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二)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落实单位防火委员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三)组织治安防范巡逻,督促隐患整改;

(四)制止并处置发生在本单位的治安事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治安事件的侦查和处置工作;

(五)组织协调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组织落实安全保卫措施,指导、督促安全保卫防范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七)负责治安保卫重要部位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八)开展治安情报信息、敌情、社情动向的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内部治安动态和社情动向,及时处置、排除不安定因素,维护单位内部治安和政治稳定;

(九)开展安全保卫知识教育培训,总结推广安全保卫管理先进经验;

(十)完成院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安全保卫工作事项。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安全保卫职责

(一)院办负责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医院总体规划和计划;

(二)财务部负责将安全保卫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医院预算;

(三)医务处负责将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医疗任务全过程同步管理;

(四)人力资源处负责将安全保卫相关规章制度和防范知识纳入医院员工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六条其他各部门、科室职责:

全面落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

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安全。

第三章要害部位管理

第十七条要害部位系指对医疗服务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起决定性或重要影响的部位。

第十八条要害部位管理的任务是:

制定并落实相关工作制度、规定和措施,防止火灾、盗窃、破坏、泄密等案件和灾害性事故发生,确保要害部位安全。

第十九条要害部位分为三个等级:

一级要害部位是指对国家和航天科技工业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部位;

二级要害部位是指对医疗服务和职工群众生活有严重影响的部位;

三级要害部位是指除一、二级要害部位界定范围外、其他需要列入要害安全管理的部位。

第二十条一级要害部位由本单位认定,填写《要害部位申报表》,经七院保卫处审核,报集团公司办公厅审批。

二、三级要害部位由医院认定,保卫处审核,报七院保卫处审批。

第二十一条要害部位要定期复核,可根据承担科研生产任务需要及时调整、变更,变更级别按申报与审批程序报原审批单位批准。

第二十二条要害部位必须采取技术防范措施,实行人防、物防与技术防范相结合。

第二十三条要害部位录用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

审查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保卫保密部门共同负责。

不宜在要害工作的人要必须及时调离。

第二十四条要害部位必须制定紧急处置各类案件和灾害性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发生问题,能及时发现和妥善地处理,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二十五条要害部位必须建立安全保卫保密工作档案、建立健全安全值班制度、出入制度以及防火、防盗、防窃、防破坏保卫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第二十六条 保卫部门在检查要害部位安全时发现重大隐患,应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有关单位或部门限期整改,并监督落实。

第二十七条要害部位发生案件或事故,应及时报告保卫处,保护好现场,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消防安全管理是指按照国家《消防法》和当地政府的规定要求和集团公司、七院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消防建设、防范与管理,以预防和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第二十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十条消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制定消防安全制度,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事故隐患,抓好消防基础建设,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科室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和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科室要对新进人员和进入新岗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并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法制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内容是: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本科室、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重点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第三十三条下列部位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储存、使用、转运的部位,档案馆,财务处、病案室、高压氧仓等要害部位;

第三十四条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措施,重点防火部位要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和落实。

第三十五条重点防火部位应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警示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配置的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挪用或损坏。

第三十七条各种防火器材应按使用说明要求,进行妥善保管,铅封完好,灭火剂充足,若发现壳体腐蚀溢漏,灭火器压力不足等情况,及时更换,已超过使用年限的消防器材应及时报废更新。

第三十八条 消防设施属专用消防灭火的必备设施,各单位应加强管理,并做到因施工和其他原因需动用消防设施的、必须书面报告消防主管部门审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挖沟、圈占、埋压、损坏、挪用或移动。

第三十九条 各类消防报警系统、消防监控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失灵、失效、误报、误喷的应立即修复更换,其功效已过时的或与承担任务不相适应的,要改建或重建,使其时刻处于良好的备防状态。

第四十条 管理、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切实做到:

(一)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废油的仓库、场所,要建立严格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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