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采购合同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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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泊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甲方)
供应商(全称):
郴州泰安(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管理信息
(1)项目名称:
XXXX升降横移类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
(2)项目安装地点:
郴州市南塔公园南门/西门广场
(3)项目范围:
南塔公园升降横移类机械式立体停车库设计、设备及电气的采购安装及服务(不含地勘、土建、外装及消防)
1.1、价格组成
1.1.1合同价中包括立体停车库设备及其附属设备产品本身的价格,合同立体停车库设备技术规格详见“南塔公园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技术参数”;
1.1.2合同价中包括立体停车库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等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和包装、运输、保险、免费保修维护、税金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
1.1.3合同价中包括立体停车库检测、开工申报费用;
1.1.4合同价中包括货到工地堆放至指定地点安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二次装卸费;
1.1.5合同价中包括设备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给甲方使用前发生的保管费;
1.1.6合同价中包括乙方进行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抽样测试,以及设备在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费用等;
1.1.7合同价格构成中安装费包含立体停车库设备运输、安装过程中的水电费用、安装人员生活费用、应付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费等,其中:
水电费用分别按电力部门和供水部门收费标准加上经项目所在物业管理公司认可的分摊费用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
1.1.8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固定不变价,不因市场价格调整而变化。
1.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全套中文纸质技术资料,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
1.2.1产品使用手册、维修手册或服务手册及电器原理图;
1.2.2产品合格证;
1.2.3立体停车库检验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1.2.4零部件目录和易损件清单;
1.2.5按合同约定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1.3特殊工具: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安装、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其清单,其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之内。
1.4备品备件:
乙方须针对设备的正常损耗安装向甲方提供备品备件,在备品备件方面保证机械设备在合同约定质量保证期内可以正常连续使用,其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之内。
1.5乙方负责购买其派出的施工、安装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二、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2.1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确认的有关本合同的书面补充协议;
2.2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确认的现场管理文件;
2.3合同协议书;
2.4合同条款;
2.5工程量清单;
2.6技术标准(含双方确认的技术规格表)和要求;
2.7图纸(经双方签字并盖章)。
三、产品保管
3.1乙方负责设备到施工安装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全部费用。
3.2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地点直至安装调试完成通过甲方验收并移交给甲方使用前的保管责任。
四、安装调试
4.1乙方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2项目完成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7日内,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甲方。
4.3乙方对项目安装调试的安全性负责,项目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意外事故及人员、财产损害由乙方依法负责。
五、技术标准
5.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性能及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部颁标准或企业标准。
5.2交付的产品应与合同文件规定的型号规格、质量要求以及合同文件的规格响应表、配置清单表、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一致。
除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六、交货时间
每批次货物以甲方书面通知的日期为准,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天内将设备运至施工现场,在甲方书面通知安装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七、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7.1、产品质量保证
7.1.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和先进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乙方连续保养,在货物设计使用寿命期内运转良好。
在合理设计使用寿命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按《产品质量法》承担责任。
7.1.2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合同文件技术规格规定的标准相一致或优于合同文件技术规格。
若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货物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其原厂家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7.1.3乙方应准备与本合同货物相符的技术资料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甲方。
例如:
样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
如本条款所述资料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补齐,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7.2售后服务
7.2.1设备整体保修期为24个月,自设备完成安装调试通过甲方验收并移交给甲方之日起计算。
在质保期内,除不可抗力及使用不当外,乙方应对设备质量实行三包,免费对设备维修或更换,在设备的质保期内,乙方应保证及时供应用户所需的设备零件、易损件,且由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依法负责。
7.2.2无论保修期内外,设备送修时,乙方必须同时提供相同部件供甲方使用,且临时代用部件应与送修部件版本相同。
7.2.3在保修期内,乙方提供全年(含国家节假日),一天24小时的在线服务,提供服务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诺在保修期间内产品出现故障后保证0.5小时内到现场维修,确保立体停车库正常使用。
相关设备升级的同时,对本套设备相关接口同时(最多不超过一周)进行升级改造,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依法负责。
7.2.4乙方应保证24小时急修服务,在接到用户故障报修通知后,0.5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一般故障2小时内处理完毕,其他在24小时内排除故障。
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的服务,保证长期优质服务,定期提供例行检查并进行终身有偿维修服务。
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应以投标文件中注明为准。
7.2.5设备经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正式办理现场移交手续,从设备正式移交甲方之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为二十四个月,但最终不超过工厂出货期后三十个月(因乙方原因延期验收除外);
在此期间,如果发生较大质量故障并且不能在四十八小时内修复,经双方确认,则从该故障修复之日起重新核定质保期。
7.2.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质保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乙方确认保修。
7.2.7乙方至少每月两次派员前往设备、系统、工程现场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跟踪了解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建立用户跟踪卡,对设备、系统工程的运行情况作好跟踪记录。
八、专利权
乙方应保障甲方在使用其货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和费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依法承担。
九、包装要求
9.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均为货物出厂时原包装,须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
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应有足够的包装保护,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
提供的全部货物乙方应承担由于包装不妥而引起货物受潮、生锈、被腐蚀、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9.2乙方所提供货物内必须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
在包装箱中必须附有本合同中所要求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每件包装中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及随机附件各两套,单独包装。
9.3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伤、损坏均由乙方负责。
十、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0.1乙方应在发货之前,对货物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货物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
该证书将作为提交给甲方付款单据的组成部分,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质量确认。
10.2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或器件等,甲方应申请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并有权根据质检证书及质量保证条款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13.2款的约定解决索赔事宜。
10.3设备和材料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与乙方须共同就到货设备的型号、数量、外观进行检查。
双方确认无误后,开始安装。
10.4设备和材料各项技术性能、指标必须达到合同和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10.5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在现场的工程师检查,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10.6乙方完成安装调试后,应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预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向有关部门申请按合同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及验收合格证明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技术监督局出具设备验收合格证后,甲方向乙方签发验收单,即设备通过甲方验收。
10.7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
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10.8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十一、合同价格、付款方式及竣工结算
11.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元。
根据“11.2付款方式说明第2条,安装费由地方税务局出具建筑安装费发票,设备费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每座立体停车库的单价必须分列设备费与安装费等”。
为方便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票的开具,各型号立体停车库的单价、总价拆分如下表:
货币单位:
RMB元
品目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原产地
数量
(台)
单价
合价
设备费
安装
服务费
及其它
费用
小计
免费维保期后5年内小包维保费收费标准
元/车位/月
投标总价(不含维保费)(小写):
投标总价(不含维保费)(大写):
11.2付款方式
付费次序
付款比例
付款金额
(RMB万元)
付费时间
备注
第一次付款
付实际安装立体停车库总金额的20%
双方约定发货日前30工作日
第二次付款
设备进场后15工作日
第三次付款
付实际安装立体停车库总金额的30%
设备安装完成后15工作日
第四次付款
付至安装立体停车库结算总金额的95%
竣工结算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
第五次付款
付最终安装立体停车库结算总金额的5%
在12个月质保期后15个工作日内,在乙方提交一年期等额银行保函后支付
质保金(银行保函的期限至两年质保期满)
说明
1、乙方在项目支付节点工作完成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