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协议书Word格式.docx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协议书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协议书Word格式.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乙方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甲方投资入股,甲方负责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给
(以下简称公司)进行山桐子项目的开发建设、经营管理。
同时,公司将流转土地上山桐子的管护发包给甲方,甲方作为流转土地上山桐子管护的总承包人;
乙方通过分包的方式获得入股土地及其它流转土地上山桐子的管护工作,并通过管护获得收益。
二、合作期限
乙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总合作期限为30年。
第一阶段:
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截止日期为乙方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截止日期)。
第二阶段:
在乙方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后,若乙方继续获得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双方的合作期限无条件顺延至年
月日。
在乙方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满后,若该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发生变更,由甲、乙双方和该土地的下一轮承包经营者共同协商合作条件和合作期限。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况及用途
乙方用于投资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组(社),面积亩(以实际核定面积为准,详见附表)。
该土地主要用于甲方山桐子种植基地的建设且土地性质不是耕地。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交付
乙方应于年月日将其入股的土地交付甲方,甲方从年月日起获得该入股土地的经营权。
乙方于年月日将入股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按照村委会及政府的相关规定登记到甲方名下。
乙方应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交予甲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入股分红的标准及结算方式
1、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入股按下列标准分红:
合作期内,山桐子项目建设投产后,甲方按照山桐子鲜果结算价不低于4元/公斤,山桐子干果结算价不低于8元/公斤,或参照当年四川省内干油菜籽的平均价格对应山桐子干果价格或山桐子鲜果市场价格的计算方式按比例分红给乙方。
乙方按照入股土地上山桐子果实实际结算金额的20%进行分红。
除此以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分红、收益等其它股东权利。
2、甲方按年根据乙方入股土地上管护人交付给甲方的山桐子果实数量和上述约定的价格比例与乙方进行红利结算,自甲方从入股土地上收果之日起,三个月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红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3、甲方逾期三个月未给付分红视为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六、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承担办理入股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移所需费用。
在双方合同到期后乙方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出时费用亦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附属设施、道路及其它相关生产必须设施。
3、在本合同期满后,甲方若需继续使用该土地,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权。
4、除土地被征收及不可抗力,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乙方退社,否则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损失。
5、甲方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
七、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收取股权红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转入、收回入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配合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入转出手续。
2、乙方应监督甲方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在不影响山桐子树正常生长的前提下,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可以在其入股土地上种植其他农作物或进行林下养殖,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并对该项收益享有所有权。
3、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协调土地所属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它承包户发生的用地用水、用电、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生产、生活环境,保护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甲方生产、生活,破坏经营秩序,如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赔偿。
5、合同期满前,乙方提出退社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在与甲方按照本条约定完成退社结算后,方可收回入股土地。
退社的具体结算范围和方法为:
(1)乙方应一次性支付甲方在乙方入股土地上投入的构筑物等修建成本(按30年摊销的剩余部分);
(2)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乙方入股土地范围内的山桐子树及其后续果实结算量的收益给甲方:
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收果单价乘以截至退社当年度本合同的剩余年限乘以上一年度果实结算量,再乘以乙方应得的分红比例(20%)。
6、乙方应按当时的政策自行负担相关的税费。
八、合同期满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甲方在与乙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条件下,在当时为生产经营需要而设立、安装、购建的相关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归甲方所有(如设施、设备及可移动的构(附)建物是由乙方出资,则归乙方所有)。
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乙方所有。
九、其它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备案;
在合作经营期间内,土地所有权仍归属原土地所有人,甲方不得在土地入股经营期内挪作他用或进行违法活动;
乙方不得将土地进行出租、抵押、再次流转。
2、如生产经营需要,合作社向银行借贷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应当征得理事会同意。
3、地面建筑物、构筑物以合作社名义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报建审批,乙方有义务积极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4、甲方有权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确定建设施工方案,乙方对该方案有建议权。
5、建成投产后,生产工人优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选拔。
有技术、有能力,品德优良者优先进入生产管理层。
6、合同到期后,如合作社经营需要,甲方有权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与乙方续签合同,具体条款另行协商。
7、合同期内,如果该土地被国家重大项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
甲方在入股土地上投入的所有资产及建筑物、附属物设施的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或实际建造方所有,乙方出资修建的归乙方所有;
入股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或土地所有人所有;
入股土地上的山桐子树挂果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40%(甲方或果木实际所有人):
60%(乙方)比例分配;
山桐子树木的补偿费按40%(甲方或果木实际所有人):
20%(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方):
40%(管护承包方)比例分配。
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若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的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书,并报村和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备案一份。
十三、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____月____日
鉴证方:
队(组)(签章):
年___月___日
村民委员会(签章):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