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渝杯评选办法及资料全Word下载.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3939988 上传时间:2022-10-15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3.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庆市巴渝杯评选办法及资料全Word下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重庆市巴渝杯评选办法及资料全Word下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重庆市巴渝杯评选办法及资料全Word下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重庆市巴渝杯评选办法及资料全Word下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重庆市巴渝杯评选办法及资料全Word下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重庆市巴渝杯评选办法及资料全Word下载.docx

《重庆市巴渝杯评选办法及资料全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重庆市巴渝杯评选办法及资料全Word下载.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重庆市巴渝杯评选办法及资料全Word下载.docx

本市建筑业企业在市以外国其他省市承建的符合参评条件且未参加当地省级优质工程奖评选的,经批准也可参加巴渝杯奖评选。

第四条巴渝杯奖由建筑业企业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自愿申报。

颁奖围为建设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主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

第五条巴渝杯奖由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和市建筑业协会(以下简称市建协)联合颁发。

由市建委和市建协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

评审办公室设在市建协。

评审委员会由11—17人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由建设工程质量技术专家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部门专业人员担任。

第六条 

巴渝杯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的数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个。

第二章 

评选围

第七条申报巴渝杯奖的建设工程,主要包括:

(一)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

其规模为单层厂房建筑面积8千平方米以上、多层厂房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

(二)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

其规模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三)住宅工程。

住宅工程分为住宅小区和单体住宅工程,其规模应符合如下要求:

1、住宅小区:

主城九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及以上,六个区域中心城市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他各区县(自治县)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

2、单体住宅工程:

主城九区(含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开发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上,六个区域中心城市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其他各区县(自治县)建筑面积0.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

(四)交通工程。

其规模应符合“附件2”的规定;

(五)水利工程。

其规模为库容量50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主体工程;

(六)规模达不到

(一)至(五)项要求,但在施工中使用了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或专利技术的建设工程。

第八条下列建设工程不列入评选围:

(一)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建设工程或工程;

(二)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的建设工程;

(三)发生过重大施工安全事故的建设工程;

(四)已申报过巴渝杯奖而未被评选上的建设工程;

(五)建设过程中,工程主要承建单位因质量安全方面原因受到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建设工程;

(六)其他不应列入评选围的建设工程。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九条申报巴渝杯奖的建设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组织建设,已经按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没有发现结构上的质量问题和隐患,没有发现使用功能上的严重缺陷。

(二)设计(工业建设项目主要是指生产工艺的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有关设计标准、规的要求。

城市规划区的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三)施工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有关施工技术规以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未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

工程项目管理先进、科学;

取得了市级工法或专利技术、取得市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成果的优先。

(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颁布实施后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该标准进行评定,且自评价总得分不低于85分,评定资料与评定表格齐全。

(五)工业建设项目,除符合本条

(一)至(三)项要求外,各项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应达到本专业市领先水平。

(六)住宅小区,除符合本条

(一)至(四)项要求外,还应按批准的规划、设计完成了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及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的建设。

(七)住宅工程入住率应达到40%以上。

第十条申报巴渝杯奖的工程主要承建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以土建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完成了主厂房和其他与生产相关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施工;

在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工业建设项目中,完成了主要生产设备和管线、仪器、仪表的安装。

(二)在交通、水利、市政、园林工程中,完成了主体工程和工程主要部位的施工。

(三)在公共建筑和住宅工程中,完成了主体结构和部分装饰装修施工。

第十一条申请表彰的主要参建单位最多不超过3家。

主要参建单位应向工程主要承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工程主要承建单位汇总申报。

主要参建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工程主要承建单位(或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或分包)合同;

(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量的10%以上。

第十二条申请表彰的主要监理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

主要监理单位应向工程主要承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工程主要承建单位汇总申报。

主要监理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与建设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

(二)完成的监理工作量占监理工作总量的30%以上。

第十三条两家以上建筑业企业或监理单位联合承包或联合监理一项建设工程,且签订有联合承包或联合监理合同的,可以联合申请表彰。

第十四条申请表彰的建设单位应向工程主要承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工程主要承建单位汇总申报。

第四章 

申报资料

第十五条申报资料的容:

(一)申报资料总目录,并注明各种资料的份数;

(二)《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一式两份;

(三)主要参建单位、主要监理单位参与申报的书面申请各1份;

(四)建设工程立项批文、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意见书、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等复印件各1份;

(五)已参与了设计评优的,提供设计优秀的证明文件原件或证书复印件1份;

未参与评优的,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备案书复印件1份;

(六)建设工程概况及施工质量情况文字材料一式两份。

重点介绍本工程的重点、难点、亮点、特点,含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对开展了TQC、QC小组活动或获得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认证的,还应准备相关证书复印件;

(七)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承包合同,监理单位监理合同;

(八)获市级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奖励的证书复印件各1份;

(九)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况的说明;

(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的要求,经监理单位签字确认的房屋建筑工程评定资料及评定表格复印件各1份;

(十一)附文字说明的建设工程各部位、工程概貌、体现优质工程的彩照不少于30;

(十二)配有解说词的5—10分钟的工程声像资料。

第十六条申报资料的要求:

(一)《市巴渝杯优质工程奖申报表》应使用由市建协统一印制的表格;

(二)申报表及其他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字迹、印章清楚,表签署意见栏,应由相关单位写明对该建设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

(三)资料中涉及的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筑面积、结构类型、质量评定、工程性质和用途等数据和文字必须统一,如有更改,要有相应的变更手续和文件说明;

(四)申报工程声像资料的容应包括:

建设工程全貌,竣工后的各主要功能部位,施工中的基坑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门窗安装、屋面防水、管线敷设、设备安装、室外装修的质量水平介绍,以及能反映主要施工方法和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容。

第五章 

申报和资料审查程序

第十七条申报巴渝杯奖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市管建设工程,由工程主要承建单位直接向市建协申报。

其它建设工程,向工程所在地区县建筑业协会申报,经预审通过后,由区县建筑业协会向市建协报送申报资料。

(二)工程主要承建单位在收到主要参建单位、主要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书面申请后,应对其申报条件进行审查。

确认符合条件后,由工程主要承建单位将其资料汇入申报资料中一同申报;

(三)工程主要承建单位在申报前,应征求负责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意见。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如实反映申报工程的情况,并对出具的意见加盖公章;

(四)各受理申报资料的建筑业协会,负责依据本办法对申报资料进行预审,并于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在申报表中签署具体的质量评价和推荐意见,加盖协会公章。

预审容包括申报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有效,申报工程依法组织建设的情况,字迹、印章是否清楚等,并核对原件;

(五)市建协将预审情况报市建委备案;

(六)市建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预审合格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查时限为15个工作日。

主要审查资料反映的工程情况是否达到巴渝杯奖的各项要求;

(七)市建协将申报资料审查情况报市建委备案;

(八)未成立建筑业协会的区县,有关工作可由区县建管部门代为负责。

第十八条巴渝杯奖的申报时间为每年的2月1日至2月28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第六章 

工程复查

第十九条凡申报资料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列入现场复查的围。

复查工作主要核查申报资料与工程实际情况是否相一致,并应在一个月完成。

复查小组由市建协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二十条市管建设工程,由复查小组进行复查;

其它建设工程,由工程所在地建筑业协会或建管部门选派1人配合复查小组进行复查。

第二十一条复查程序及容: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的情况介绍。

重点是该建设工程特点、难点,施工技术及质量保证措施,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水平和质量评定结果。

(二)查阅建设工程有关资料,包括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地质勘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分项施工方案)、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结构验收资料、沉降观测资料以及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复验、检验资料、工程验评记录、质量管理和档案资料等。

(三)实地查验建设工程的质量水平,包括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环境保护等在质量和外表实物质量等。

凡复查小组认为应检查的部位,申报单位应予以配合。

(四)听取使用单位的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复查小组与使用单位座谈时,申报单位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五)复查小组对建设工程复查的有关情况应进行现场讲评。

(六)复查小组应提出包括建设工程复查情况、推荐性意见、该工程在小组的排序等容的复查报告。

第二十二条市建协将复查情况报市建委备案。

第七章 

工程评审和表彰决定

第二十三条评审工作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评审委员会根据申报资料和预审、审查、复查的情况,通过审查、观看建设工程录像、质询、讨论、评议,最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建设工程。

第二十五条评审委员会将评审意见及评审结果形成评审报告,报市建协和市建委审定。

第二十六条市建委将评审委员会意见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公示7天,并根据公示情况会同市建协联合作出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教育学心理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