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品分销合同书电子版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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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价格约定:
1.吾玛纯牛奶(规格:
12包/箱,243ml/包)
①乙方月销售箱数≤100箱时,提货价¥65元每箱,无返利。
②乙方月销售箱数>100≤300箱时,提货价¥65元每箱,同时超出100箱部分甲方每月月底给与乙方返利¥2.5元每箱。
③乙方月销售箱数>300箱时,提货价¥65元每箱,同时100-300箱部分甲方每月月底给与乙方返利¥2.5元每箱。
超出300箱部分甲方每月月底给与乙方返利¥5元每箱。
2.吾玛酸奶(规格:
9盒/箱,120g/盒)
①乙方月销售箱数≤50箱时,提货价¥53元每箱,无返利。
②乙方月销售箱数>50箱时,提货价¥53元每箱,同时超出50箱部分甲方每月月底给与乙方返利¥2元每箱。
3.江源河系列产品:
产品价格以甲方的报价表为准。
价格约定备注:
A.销量每月25日结算,核算方式以乙方在甲方处实际付现款提货数为准。
B.返利仅限用于下月从甲方处提货,如下月未提货则返利失效。
不返现金。
C.所有商品乙方必须按照全国统一零售价销售。
如发现未按此价格销售,甲方有权不给与返利或终止合作。
D.如遇厂家调价,甲方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新价格。
E.如果价格因市场需要有所变动,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
F.新增产品价格与返利,甲方以合同附件方式另行通知。
三.货物运输方式:
乙方自提
四.双方约定:
1.乙方必须保证具有经销相关产品的合法资格,并向甲方提供证明经销资格的相关证件。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保守商业秘密,严格履行本合同。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3.乙方不得经营吾玛品牌以外的其他液态奶产品,并且全品项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乙方的库存产品不低于10日的销售,如断货自己承担;
乙方仓储应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不得与化工原料及有害、有毒、易污染物品混合存放,仓储温度应控制在5℃—25℃之间。
由于仓储问题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在该区域开展工作时不得将该产品流窜到规定销售区域以外市场,不得发生低价销售的现象。
如发现窜货50箱以内,按购货方收货价购回,并处以100元/箱罚款;
窜货50箱以上100箱以下的扣除壹万元保证金;
窜货累计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壹万元保证金。
6.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处理市场中发现的问题,维护品牌和企业形象,如出现严重损害甲方形象利益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7.如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经销美芝吾玛系列产品,乙方的保证金在扣除按合约规定违规罚款后,剩下全数返还给乙方。
8.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提出的市场问题并积极解决问题。
9.非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给予退换货,无质量问题不予退换货,质量问题产品须先上报甲方经甲方指定人员认定后,才予退换货。
10.当乙方在遵守甲方规定,未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11.如因市场原因需要进行调整协议,双方另签订补充协议,以补充协议为准。
五.保证金:
1.为保障本协议的顺利履行,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合同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限二日内交给甲方。
保证金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如乙方未违反本协议的相关约定,由甲方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2.该保证金用于下列保证内容:
(1)乙方保证在指定的经销区域内经销,保证不跨区经销。
(2)乙方保证不窜货,杜绝窜货。
(3)乙方保证不单方低价销售。
(4)乙方保证不擅自退货,杜绝擅自解除本合同。
(5)乙方保证遵守本合同及有关销售等工作的规章制度。
(6)乙方保证维护甲方企业的品牌形象及合法权益。
(7)乙方承担相应的售后服务,市场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积极配合处理。
(8)对于涉及全国联采的客户乙方积极配合各地配送工作及客情维护,如因配合不好影响整体合作,而造作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保证金用于支付违约金,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或其他上述保证内容,按合同规定扣除保证金,不足支付时另外偿付违约金。
如果乙方未违反本合同及其上述保证内容,也不再销甲方产品时,甲方应于三十日内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自2013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于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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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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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签订日期:
开户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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