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爱家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保全规则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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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申请追加保险费,追保险费的金额必须为500元的倍数,且每次最低为2000元,最高不限。
7.趸交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的初始费用扣除比例如下表所示。
初始费用扣除比例表
趸缴保险费
0-50000元的部分
超出50000元的部分
7%
5%
追加保险费
第2保单年度
第3保单年度
第4保单年度及以后
4%
3%
2%
注:
该表列明的比例为在投保人所缴趸交保险费或追加保险费中应扣除的初始费用的百分比。
8.保单账户价值每月结算一次,根据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计算保单账户利息。
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前五个保险单年度,保单账户最低保证利率为年利率2.5%,本公司有权对最低保证利率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保单账户最低保证利率不会低于2%。
9.保单管理费于每月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从本合同项下投保人保单账户中扣除,保单管理费为5元/月。
本合同生效后第一个月的保单管理费在本合同生效日收取。
保单账户价值为零期间,不收取保单管理费。
10.投保人申请解除本合同的,退保费用等于本公司接到投保人解除本合同书面申请之日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
投保人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的,退保费用为其申请的部分领取金额的一定比例。
退保费用收取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保险单年度
第1年
第2年
第3年
第4年
第5年
第6年及以后
退保费用比例
1%
0%
11.犹豫期满后,若本合同有效,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
每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领取后的保单账户价值余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金额2000元,否则投保人只能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不能申请部分领取。
12.本合同生效之后,且自第11个保险单年度起,本合同如有效,投保人可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同意后,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的保单账户价值,按申请年金转换时本公司所提供的领取方式及标准转换为年金,其相关事项应符合年金转换时本公司的相应规定。
若本合同项下的保单账户价值全部转换为年金,本合同终止。
13.当保单账户价值不足以支付本合同当月的保单管理费时,按保单账户实际余额提取该期保单管理费,同时保单账户价值减少为零。
本公司提供六十天的宽限期,宽限期自保单账户价值不足以支付本合同当月的保单管理费之日开始计算。
若保单账户价值持续为零满两年,我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终止。
二、保全规则
1、追加保险费
(1)应备文件:
保险单正本、保全业务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件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2)作业规则:
A、投保人在投保时或在本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经本公司同意,可随时向本公司缴纳追加保险费用于增加保单账户价值;
B、追加保险费的金额必须为500元的倍数,且每次最低为2000元,最高不限;
C、保全人员进行保单查询后根据客户申请增加的追加保险费金额填写交费通知书,客户至财务柜台出示交费通知书进行交费,保全人员根据客户的交费收据出具追加批单,附贴于保单批注栏内并加盖骑缝章。
2、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领取
保险单正本、保全业务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件原件、以投保人姓名开户的活期结算型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A、在保单犹豫期后,保险合同有效且未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可随时书面申请部分领取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
B、每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
C、领取后的保单账户价值余额不得低于本公司规定的最低金额2000元,否则投保人只能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不能申请部分领取;
D、退保费用按投保人申请部分领取金额的一定比例,直接从投保人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中扣除;
E、如果本公司接受投保人部分领取的申请,则在收到投保人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的书面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本公司将投保人申请领取的金额扣除相应退保费用后给付投保人,保单账户价值按投保人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在部分领取日等额减少。
4、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单正本、保全业务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件原件、以投保人姓名开户的活期结算型存折或银行卡卡的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A、犹豫期后本公司可随时受理客户的退保申请;
B、退保费用等于本公司接到投保人解除本合同书面申请之日本合同的保单账户价值的一定比例;
C、若在结算日至结算利率公布日期间受理客户的退保申请,支付不晚于当月结算日后六个工作日;
D、非结算日申请退保的,按合同规定的保证利率结算当月的保单账户价值。
5、复效
(1)应备文件:
保险单正本、保全业务申请书、被保险人健康告知书、投保人身份证件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2)作业规则:
A、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二年内,投保人可以向本公司提出本合同复效书面申请;
B、办理复效应经过本公司同意,并且投保人缴付所有应缴的保险费,同时被保险人需签字认可;
C、投保人所补缴的保险费,在扣除相应的初始费用后计入保单账户后,本公司还将从保单账户中扣除效力中止前所欠缴的保单管理费;
D、投保人缴纳保险费且本公司审核同意后的次日零时本合同恢复效力;
E、本合同复效当日,扣除下一个月的保单管理费。
6、年金转换
A、申请时间为保险合同第11个保险年度及以后各保险年度的周年对应日提前一个月且本合同有效;
B、投保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本公司同意;
C、投保人可选择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的保单账户价值转换为年金。
若本合同项下的保单账户价值全部转换为年金,本合同终止;
D、年金转换后对应的年金领取金额以客户申请当年公司提供的年金转换表计算。
7、保单账户价值报告
在每个保单年度生效对应日后向客户寄发保单账户价值报告,客户也可以根据需要申请补寄或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柜面直接申请打印。
8、保单账户利息
(1)每月1日为结算日。
在每月结算日,本公司根据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结合万能险的实际投资状况,确定距该结算日最近的上个结算期间的结算利率,并在结算日起六个工作日内公布。
(2)非结算日结算个人账户利息的,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利率结算当月的个人账户利息。
(3)客户可以通过95522语音电话及泰康在线随时查询上个月的结算利率。
本险种保全规则中未涉及的其它一般保全项目的规则以公司《保全业务规定(2004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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