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银行幸福99金钱包开放式银行理财计划说明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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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拟销售地区
全国
销售渠道
杭州银行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
产品认购期
20XX年5月19日起至20XX年5月26日止。
产品认购期内不接受赎回申请。
产品成立日
20XX年5月27日,本理财产品自该日起计算收益。
投资封闭期
自20XX年5月27日起至20XX年6月2日止。
投资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杭州银行有权提前结束封闭期。
产品到期日
年5月27日
产品开放期
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除投资封闭期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之外的工作日为产品交易日,即开放本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的产品开放期。
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杭州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变化暂停本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将通过杭州银行网站()发布。
申购赎回时间
本理财产品交易时段为杭州银行业务处理系统记录的每个产品交易日北京时间:
起至:
止。
其余时间(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为预受理。
收益计算方式
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每日计算收益。
产品规模
1、本理财产品最低发行量亿元。
2、
3、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为亿元,若产品募集金额超出规模上限杭州银行有权暂停接受认购或申购申请。
4、
5、杭州银行有权对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进行调整。
本金及理财收益
本理财产品不保障本金和收益。
收益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提前终止
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杭州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产品固定费用
本理财产品年固定管理费率为,其中包括银行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等。
本理财产品年固定管理费按日计提,按月支付。
若理财资产运作实际收益率低于年,则杭州银行不收取上述年固定管理费。
销售规则
、按份元的价格认购本理财产品,客户首次购买的最低金额为万元,超出部分应为元的整数倍。
、单户最低存续份额为万份,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元,超出部分应为元的整数倍。
、单户认购、申购金额不设上限,但杭州银行有权拒绝超过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部分的申购申请。
、单户单日赎回份额不得超过万份。
对于大于万份的赎回申请,杭州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
客户可选择全额或部分赎回,部分赎回后客户持有本理财产品的实时余额不得低于万份。
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理财产品当日净申购额或净赎回额超过本理财产品上一交易日产品余额时,杭州银行有权暂停接受申购或赎回申请,并最迟于下一工作日通过杭州银行网站()进行公告。
、若交易日估值时,出现理财单位份额净值小于的情况,杭州银行将暂停本理财产品的申购、赎回,暂停申购、赎回的公告将通过杭州银行网站()发布。
税款
理财计划财产在管理、运用、处分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的附加税费等),由理财计划财产承担;
杭州银行对该等税费无垫付义务,若杭州银行以其固有财产先行垫付的,杭州银行对理财计划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前述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相应附加税费)的计算、提取及缴纳,由杭州银行按照应税行为发生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客户自行申报及缴纳
二、释义
(一)产品认购:
指在产品认购期内,客户根据理财计划交易合同相关约定申请购买本理财产品份额的行为。
(二)产品申购:
指在产品存续期内且投资封闭期结束后,客户根据理财计划交易合同相关约定申请购买本理财产品份额的行为。
(三)产品赎回:
指在产品存续期内且投资封闭期结束后,理财产品份额持有人根据理财计划交易合同相关约定赎回已持有的本理财产品份额的行为。
(四)收益支付日:
指杭州银行向客户支付理财收益的日期,本产品的收益支付日为每月日。
若收益支付日逢假期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适用假期:
中国公众假期)
(五)提前终止:
杭州银行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第八部分“产品的提前终止”可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若发生提前终止,则提前终止日为产品实际到期日。
(六)理财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理财资产实际运作收益扣除产品固定管理费用后计算得出。
杭州银行将根据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计算每一交易日的日理财年化收益率(扣除产品年固定管理费率后),并于下一交易日公布。
非交易日的日理财年化收益率将于下一交易日一同公布。
(七)工作日:
是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八)当日净申购额:
指截止产品交易日当日:
,在当日申购金额大于当日赎回金额的情况下,当日申购金额减去当日赎回金额后的余额。
(九)当日净赎回额:
,在当日赎回金额大于当日申购金额的情况下,当日赎回金额减去当日申购金额后的余额。
(十)产品托管人:
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约履行本产品托管义务,托管本理财产品理财资金及其所投资的资产。
(十一)销售银行:
指直销银行和代销银行。
直销银行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产品无代销银行。
三、产品风险评级
杭州银行自行开发的理财产品按照风险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极低风险()、低风险()、中等风险()、较高风险()和高风险()五个级别。
本理财产品经杭州银行理财产品内部评级,产品风险评级:
。
风险程度
产品风险评级由杭州银行根据产品投资对象、实际的风险控制情况、投资运作情况等合理确定。
根据杭州银行内部风险评级标准,本产品的风险等级为。
该评级仅是杭州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四、投资管理
(一)投资对象和比例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杭州银行”或“银行”)发行本理财产品所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银行间或交易所流通的投资级以上的固定收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债券、回购、拆借、存放同业、资产支持证券、现金等,并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投资于高信用等级的各类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及其他安全性较高的投资工具,获得持有期间收益。
其中各类资产投资额占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各类债券、回购、拆借、存放同业、现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等投资品的比例为%(含)-%;
高信用等级的资产支持证券、各类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投资品的比例不高于;
其他安全性较高的投资工具比例不高于。
在本产品存续期内,杭州银行有权根据投资需要在上述投资范围和比例内调整具体投资品种,此种情况下杭州银行无需进行信息披露,但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产品投资组合及其项下各项资产已由杭州银行独立调查和风险评估,并已按内部授权获得相应管理层核准评估结果。
(二)投资策略
本理财产品采用安全性、流动性优先的投资策略,在资产配置中以较大比例配置投资级别的债券、回购、存放同业等资产,通过组合管理实现稳健收益。
(三)估值原则和估值方式
()估值原则:
交易类金融资产按照估值日的公允价值计算,持有到期类金融资产按账面成本加上至估值日止的应收利息性收入计算。
()估值方式:
货币市场类工具以估值日的本金及未付收益估值;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以摊余成本法估值;
存放同业、回购、拆借等同业资产按照账面成本加上最近一次付息日至估值日止的应计利息估值;
高等级的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按照所投资的资产份额加上自最近一次付息日至估值日止按预期信托收益率计算的尚未分配的资产收益估值。
()本说明书未明确约定估值方法的品种,由发行银行和产品托管人共同商定估值方法。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负产品估值与产品终止清算时的复核职责。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在任何情况下,杭州银行如采用上述规定的方法对理财财产进行估值,均应被认为采用了适当的估值方法。
但是,如果杭州银行认为上述方法不能客观反映理财财产公允价值的,可根据具体情况与产品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五、本金及理财收益
(一)本金及理财收益说明
、理财收益计算方式
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每日计算理财收益,每月支付收益(客户每日的理财收益在支付前不计付利息,也不转换为理财产品份额),收益支付日为每月日。
测算方法如下:
当日理财年化收益率(当日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当日理财产品固定管理费)当日理财产品余额×
当日理财产品固定管理费当日理财产品余额*
当日理财产品余额上一日理财产品份额+当日申购理财产品份额(杭州银行已确认的交易时段申购份额)-当日赎回理财产品份额(杭州银行已确认的交易时段赎回份额)
、客户的理财收益测算方法及测算依据
客户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客户上一日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客户当日申购理财产品份额(杭州银行已确认的交易时段申购份额)-客户当日赎回理财产品份额(杭州银行已确认的交易时段赎回份额)
客户当日理财收益=客户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
当日理财年化收益率
客户总收益=自理财产品申购确认日(或产品成立日)当日(含当日)起至赎回确认日或理财产品到期日(提前终止日)(不含当日)止期间相应客户理财收益总和
其中,客户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份额以杭州银行理财系统完成当日清算后记录的份额为准;
客户当日理财收益计算结果按去尾法保留两位小数;
客户每日理财收益不计复利。
、测算示例(下列示例均采用假设数据,仅为举例之用,不代表客户实际可获得的收益,也不作为最终收益的计算依据)
()客户当日持有理财产品万份,若当日理财年化收益率为,则该客户的当日理财收益为:
×
元
()本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情况容易受到所投资资产相关债务人信用状况变化、市场利率的变化、投资组合的运作情况以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的影响,有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率为零甚至为负,客户在赎回或者到期时有可能损失理财本金,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有可能损失全部本金,理财收益率可能为零甚至为负,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和理财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信息公告方式
本理财产品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杭州银行将根据产品实际投资运作情况计算产品存续期内每个交易日的当日理财年化收益率(扣除产品年固定管理费率后),并于下一交易日通过杭州银行网站()公布。
(二)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
、理财产品收益结转,提前终止的本金及收益支付
()若客户未赎回理财产品,杭州银行每月于收益支付日(每月日)为客户计算上一收益支付日(含)至本收益支付日(不含)的理财收益,并于收益支付日后个工作日内划转理财收益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
()若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杭州银行将客户在提前终止日所持有的产品份额对应的本金与理财收益于提前终止日后的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
、理财产品赎回时的本金及收益支付:
()全部赎回时的本金及收益支付:
客户申请全部赎回理财产品时,杭州银行在赎回确定日当日将客户持有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本金划转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
客户申请全部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理财收益将于赎回确定日后第一个收益支付日(赎回确定日为收益支付日的则为当日)后的个工作日内划转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
客户当日全部赎回的理财资金对应的理财收益于赎回当日起不计利息,亦不自动续作投资。
()部分赎回时的本金及收益支付:
客户申请部分赎回理财产品时,杭州银行在赎回确定日当日将客户申请赎回的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本金划转至客户指定理财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