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扎实推进“三转”的意义及工作思路Word文件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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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推进“三转”,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工作,这样才能更好地落实中央要求和部署,才能完成党的十八大提出的目标任务。
所以,推进“三转”既是回归,也是创新,是在回归本职的基础上,面对新的形势新任务进行的开拓创新。
2、推进“三转”是贯彻落实党章的必然要求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章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职能作了专门的阐述,对于纪委的职责定位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是纪委全部工作的依据。
其中,党章第44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的任务是: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在这三项任务当中,当前各级纪委关键是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任务,切实承担起监督的责任,把不该由纪委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工作要切实地管好。
因此,推进“三转”实际上是向党章回归,是向党对纪律检查机关的基本要求回归。
3、推进“三转”是深化改革的客观需要
党的十八大开启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伟大征程,我们党面临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性任务。
要完成光荣而艰巨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必须要有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必须要发挥好纪检部门的主力军作用。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指出,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大改革部署,对于进一步增强纪检机关的监督职能、提升纪检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这也体现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规律性认识的深化,是对纪检机关的高度信任与期待。
要充分认识到,上边给我们的权力越大,我们的责任和压力就越大,越要坚定不移地落实“三转”的要求,突出主业、明确主责做好工作。
在实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两为主”的机制后,如果我们还按原来的老思维、老方法、老套路履行职责,就难以管好这支纪检干部队伍,难以发挥反腐败主力部队的作用,就不可能应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就有可能辜负上级的信任和期待,让职工群众失望。
二、坚守责任,敢于担当,扎实推进“三转”落实
“三转”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对纪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的新路径,是推进纪检机关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步。
落实“三转”要求,与其被动观望,不如主动谋划,在工作中真正找准定位、调整思路、创新方法,努力开创纪检工作的新局面。
在实际工作中要突出做好“三项工作”,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
(一)要突出做好“三项工作”,切实抓好“三转”落实。
一是转变职能,聚焦主业。
转职能,就是要突出主业、明确主责、加强主力。
强调“三主”,就是把握事物矛盾的运动规律,要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突出主业”就是要分清主次、突出重点,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根据中央纪委的精神,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的主业就是“惩治腐败、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这三大任务。
“明确主责”,就是要明确纪检的执纪监督责任。
是监督者就干监督的活,当裁判员就不能当运动员,不能决策、执行、监督三方面的权力和责任混淆不清。
同时监督者也要对监督行为负责任,如果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和履行好,也要追责问责。
加强主力,就是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主业抓好抓实。
要围绕惩治腐败、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三大任务来排兵布阵、调兵遣将,加强主力部队建设,将精力、人力、财力、物力向“主业”倾斜。
要真正履行好纪委的职责,把该做的做好,让责任归位。
二是转换方式,高效履职。
转方式,就是要做到应对有方、措施有力、落实有效。
转方式不管怎么转,要坚持两个原则:
一是要围绕转职能来转方式。
职能转了,相应的工作方式方法也要与之相适应;
二是要体现有为、有力、有效的要求,不能把职能转虚了、效果转没了。
在案件查办方面,要由过去的“挖深查透”向抓早抓小、快查快结转变,尽最大可能发现问题,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只要有举报、有线索,就要认真调查,弄清事实,让干部受到教育,引起高度警惕;
在党风政风监督方面,要由过去“大而全”式的监督向灵活、务实的监督方式转变,注意运用明察暗访、巡视监督、信访举报、线索排查、约谈以及民主、公开、科技等措施和手段,来增强监督实效;
在执纪问责方面,要由过去单一性手段向综合性手段转变。
注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诫勉谈话、公开通报、典型曝光以及下发纪律文书等手段进行执纪问责,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
今后,凡涉及违反八项规定方面的问题,能曝光的必须曝光,让职工群众来监督。
对于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牵涉到人和事要顺藤摸瓜,一查到底,追究相关人员的“连带”责任,不能让违纪者逍遥法纪之外。
三是转化作风,服务发展。
转作风,就是要做到自身过硬、求真务实、联系群众。
“自身过硬”,就是纪检干部要以“铁军”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为深化改革、科学发展清除障碍,保驾护航,树立纪检队伍良好形象。
第一,要强化宗旨意识。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政治信念的坚定性,政治立场的原则性,政治鉴别的敏锐性,政治忠诚的可靠性,在各种风浪和诱惑面前经得住考验,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要强化责任意识。
面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纪检干部必须做到敢于担当,勇于碰硬,面对腐败敢于亮剑,面对难题敢于靠前,牢固树立纪检干部勇于担责、担难、担险的良好形象,以过硬的作风,良好的形象,突出的业绩赢得党委和职工群众的信赖。
第三,要严明纪律。
一方面要健全完善好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如奖惩机制,人员进出机制,选拔任用机制等等,充分调动纪检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另一方面,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组织、财经、工作和生活等各项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为促进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作风作出示范,树立“风向标”。
“求真务实”,就是要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实实在在干工作,真真正正见实效。
“联系群众”,就是要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强化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感情,维护群众利益,接受群众监督,不辜负职工群众的期待。
(二)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为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和环境。
一是要正确处理好纪检工作和党委中心工作的关系,在围绕中心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提升纪检工作地位。
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中央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明确要求。
王岐山同志指出,纪检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措施都必须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来开展,我们履行监督责任必须对党委负责,开展反腐败组织协调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落实纪检干部的提名权也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基层纪检工作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着眼于为中心工作服务。
这就要求我们深入了解企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了解企业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找准纪检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通过发挥职能作用,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中心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在解决纪检自身建设存在困难和问题时,要积极主动争取党委的支持和帮助。
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谋划部署工作时既要立足履行好纪检职能,又要考虑对全局工作的影响,对涉及中心工作的问题,必须充分考虑处理的时机、力度和影响,反复斟酌,慎重行事,确保纪检工作始终在大局下开展。
要通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优异成绩赢得党委的信任和肯定,为纪检更好地履行职责争取更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二是要正确处理惩治腐败和源头防范的关系,以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和实际成效赢得全社会对纪检的关注和支持。
实践证明,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的前提和基础。
从构建惩防体系的层面来说,离开了强有力的惩治手段,教育将失去说服力,制度将失去执行力,监督将失去约束力,各项改革和创新更会失去生命力;
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层面来说,只有严厉打击腐败,严肃追究责任,才能争取到党委、相关部门以及全社会的信任支持,责任制落实才不会变成纪委的“独角戏”;
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层面来说,纪检要保障发展、推进决策部署落实,就是要严肃查处各种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腐败问题和消极腐败行为。
因此,在加快建设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同时,必须坚定不移地将查办案件工作放在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重要的位置。
应该看到,群众的期望不仅是一种强烈的民意呼声,也是支持我们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压力和巨大动力,要求我们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赢得干部群众和全社会对纪检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我们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深刻认识推进“三转”的重要意义,树立大局观念,不断解放思想、调整思路,恪尽职守,求真务实,率先垂范,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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