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心理分析与应对强化安全意识讲解优质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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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情绪情感和意志此三者出现失调或处在不良状态时,在安全生产方面都是隐患,都可能引发事故。
事故心理分析,事故心理:
事故心理是与事故有关的种种不安全心理状态的统称。
它是一类十分复杂的心理现象。
不同职责、不同素质、不同年龄、不同身体状况的人,事故心理都不同。
事故发生前,发生后,各人的事故心理也有不同。
据资料,70%左右的工伤事故都与人的事故心理有关,分析事故心理对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人为本预防事故做好安全生产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事故发生前的心理状态,客观上,一种系统的组合、设备的运转、人员的操作等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者说潜在危险,总是存在的。
(系统论、安全=整体1危险、未能达到本质安全*)由于人员的心理不良,有时可能成为事故的“触发”因素。
有时使可以避免的事故没有避免,甚至人为地扩大了事故。
事故前的不良心理状态有很多种,以侥幸心理、思想麻痹、意识迂回、情绪异常、责任心不强、逆反心理、盲目自信、盲目从众、好奇心理、不懂装懂这十种更为多见。
一、事故发生前的心理状态,1、侥幸心理企图意外地免去不幸或者意外地获得成功的心理即侥幸心理。
有的人总是以为“就这一次,不会发生什么问题”、“没关系,以前我就这么干过”、“不会那么巧,灾难不会落到我头上”,结果图省事(省能心理),明知故犯,导致事故发生世界上的事就是这么巧,好象专门来“惩罚”那种存有侥幸心理的人似的。
侥幸心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大敌。
一、事故发生前的心理状态,2、思想麻痹指的是疏忽大意,失去警惕性。
这种情况很可能发生在没有经验的新员工身上,因为他们遇到的事故不多,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重视不够,不知有些警示与险情已预示着事故即将发生需要及时处理而没有处理。
这种情况也可能发生在有经验、有技术的老员工身上,因为他们认为“这项工作不知干过多少次了,异常情况也出现过多次,不会有危险”、“设备情况良好,有自动控制,不会有问题”等,因而放松警惕,思想麻痹,对操作或监护就不那么谨慎了。
一、事故发生前的心理状态,3、意识迂回意识迂回又称白日梦。
这是一种内心引发的不注意现象。
它的表现是意识处于朦胧状态,注意的对象在内心,好象在凝视某个对象,实际上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心不在焉,木然地处于白日做梦的状态。
所以,白日梦的心理状态对安全威胁很大。
一、事故发生前的心理状态,4、情绪异常情绪一般指喜、怒、忧、思、悲、恐、惊这七种*。
情绪异常是指情绪过于低落或过于兴奋,都可能是引发事故的根源。
情绪低落可能有烦躁、急躁、消沉、怨恨等不良心境,会引起注意力不集中,心不在焉,不按规章办事等,很可能酿成事故。
兴奋是一种积极的情绪,可能产生一种好的心境,但过于兴奋,忘乎所以,也会神魂颠倒,违反常规,导致事故。
一、事故发生前的心理状态,5、责任心不强责任心是指个人对自己和他人、对家庭和集体、对国家和社会所负责任的认识、情感和信念,以及与之相应的遵守规范、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的自觉态度。
责任心不强表现在:
不遵守规范、不履行义务、不承担责任。
如敷衍了事、图省事、不严格要求,不按章办事等等。
责任心不强的结果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该做的没有做,另一种是做了不该做的。
一、事故发生前的心理状态,6、逆反心理逆反心理指个体用相反的态度与行为来对外界的劝导做出反应的现象。
逆反心理是一种心理抗拒反应,是个体适应环境的一种正常的心理机能,但,有时很危险。
典型的逆反心理有三种:
超限逆反、自我价值保护逆反和禁果逆反。
一、事故发生前的心理状态,6、逆反心理超限逆反:
机体过度接受某种刺激后出现的逃避反应1。
自我价值保护逆反:
自我价值和尊严对人的生活具有特别的意义,当外在的劝导影响或威胁到人们的自我价值的时候,人们就会有意无意地进行自我价值保护,对外在的影响起反向的反应2。
禁果逆反:
指没有理由或理由不充分的禁止反而会激发人们更强烈的探究欲望3。
一、事故发生前的心理状态,7、盲目自信是过分相信自己的能力。
多发生在有经验、懂技术的人身上,认为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
过高的估计了自己的知识与能力而低估了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
盲目自信还可能产生逞能心理,导致逞能行为(不安全行为),成为隐患。
一、事故发生前的心理状态,8、盲目从众从众心理是指个人受到外界人群行为的影响,而在自己的知觉、判断、认识上表现出符合于公众舆论或者自己的行为符合大多数人的行为方式。
从众心理是普遍心理现象。
就其意义说,从众是中性的,可能起到消极的作用,也可能起到积极的作用(社会规范的形成、团队建设的推进)。
盲目从众,对自己就起到了消极的作用。
在安全生产方面可能就忘记了规章制度的要求、失去了对风险的警惕,同时也忽视了自己同他人身体素质与能力的差距*,时间长了还会形成习得性不良习惯。
从众,但不盲从!
择其安全者而从之,择其不安全者而改之!
一、事故发生前的心理状态,9、好奇心理好奇心理是指一个人积极探究某种事物的认识倾向。
好奇心理是由兴趣驱使的,兴趣也是人的心理特征之一1。
这种心理有非常积极的一面,能够丰富我们自己的生活,还能带来创新与突破。
但在安全生产的过程中,若不恰当的将好奇心理付诸好奇行动,就可能成为不安全行为,而引发事故2。
这种事情多发生在新员工身上,看到什么都好奇,都想摸一摸、动一动,但他们还没有熟练掌握安全操作,对风险的认知不到位,任凭好奇心和某种感情驱使做出某种不安全举动。
一、事故发生前的心理状态,10、不懂装懂不懂,却装作很精通的样子。
不懂装懂很可能是虚荣心在作怪。
没有知识,硬要显示自己知识丰富,没有技术,装作技术高明的样子,明明没有懂,还不负责任的开展工作。
二、事故发生后的心理状态,事故发生后,面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将要承担的后果,相关人员会发生一系列的心理变化。
在紧张的同时,大多采用逃避性与自骗性心理防御机制,以否定、推诿、掩饰等方法进行逃避或合理化自己。
事故后的不良心理状态有很多种,以心理紧张、注意单一、患得患失、追悔莫及、饰非心理、迷信心理这六种更为多见。
二、事故发生后的心理状态,1、心理和生理同时处于紧张状态有的人在事故发生后紧张得几乎到了恐惧的程度。
意外情况引起高度情绪紧张,有时更容易造成失误,使事故扩大。
二、事故发生后的心理状态,2、注意集中且单一人在异常状态时,特别是在发生意外事件甚至生命悠关时,接受信息的瞬间,首先反应的是眼睛能看到的直接事物或引起直接刺激(听觉、触觉等)的事物。
此时,有的人对接受的信息的方向性没有选择的可能,只将注意力集中于眼前事物之一,处理事故时只奔向一个地方甚至去处理某一并不相关的操作,而忘记关键所在,乱了手脚,顾此失彼。
这些都是事故发生后人的不正常心理状态*。
二、事故发生后的心理状态,3、患得患失事故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可能在想:
“真倒霉,给我遇上了”,“一切都完了”,同时患得患失,担心被追究责任、对自己有负性评价,担心影响自己的前途与未来等等。
这种“倒霉论”和患得患失,造成思想障碍和情绪干扰,对处理事故及事故后正常工作的开展都非常不利,甚至再次引发事故。
二、事故发生后的心理状态,、追悔莫及后悔,是为了过去的作为或为了没有做到的事而感到懊恼,但后悔也来不及了,这就是追悔莫及。
二、事故发生后的心理状态,5、饰非心理合理化自己,进行掩饰与推诿。
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往往采取不成熟的心理防御机制,进行否定、掩饰与推诿等,不能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综合分析,不做内归因,不从自己的身上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而是竭力外归因,从他人身上、外部条件等方面来寻找原因。
想把事故的发生归咎于他人、客观环境的变化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想方设法推脱事故的责任,不利于纠正与预防,影响改进与提高。
二、事故发生后的心理状态,6、迷信心理有的人认为事故的发生是冥冥之中老天安排的,是命运、风水不好造成的,或者认为是神的意志,受等等一些迷信思想的影响,不能以科学的态度对待事故,不做实事求是的分析,不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而是采取求神拜佛的手段,祈求平安,免除责任,要么听天由命,要么怨天尤人。
事故心理应对,标本兼治:
通过教育而管理通过管理而教育治本(通过教育而管理):
从事故心理起因的内心深处着眼,从实现公司全方位大安全着手,个人、家庭、领导、朋友;
机台、班组、部门、公司共同努力,全体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加深安全感情、端正安全态度,形成良好的团体安全氛围和个人安全习惯。
治标(通过管理而教育):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义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进行相关考核,承担相关法定责任。
事故心理应对,具体应对方法一:
明确安全为谁二:
掌握大局要求三:
强化安全意识四:
牢记法则定律五:
履行法定义务六:
做好心理调适七:
践行安全文化,应对一:
明确安全为谁,有一首歌为了谁?
,歌中唱到:
泥巴裹满裤腿,汗水湿透衣背,我不知道你是谁,我却知道你为了谁-我们的战士为了百姓,那安全为了谁?
先做如下回答:
1、为了领导有句话是这样说的:
“抓安全生产,不出事不可能,但,出了事领导没事那是高水平”,为了领导。
2、为了企业、国家我是一名员工、是企业的主人,要为企业负责;
我是一位公民,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我要为国家负责。
3、为了自己、家庭、朋友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我的生命也一样,我要珍惜我的生命,为我自己负责,同时,我的精神享受主要来自于亲情、友情、爱情,这三种情感缺一个是遗憾、缺两个是痛苦、缺三个那就是生不如死。
所以,我也要为我自己、我的家庭、我的朋友负责。
应对一:
明确安全为谁,对以上回答的思考:
从正面想:
上面的答案中为了谁确实都有道理。
但对事故的发生有个错误认知。
即“抓安全生产,不出事不可能”,正确的认知应该是“所有的责任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
从反面想:
看损失。
如果发生了事故事件,看谁的损失大。
90%的受害者,往往也是直接责任者,也是加害者,也就是说90%都是自己伤害自己!
拟定两种情况:
一、死亡事故死者:
失去的是自己最宝贵的生命;
家人:
骨肉分离、失去经济及精神支柱、悲痛欲绝;
朋友:
心情沉痛感慨人生;
领导:
痛心并承担领导责任,也丢面子。
二、伤害事故伤者:
损伤了自己的肢体,甚至生活不能自理,承受痛苦与煎熬;
身有伤、遗亲忧,家人不但承担照顾伤者的身体劳累,而且还得承受忧伤带来心理劳累,身心疲惫;
朋友及领导:
前去看望慰问几次、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与照顾就算是好朋友、好领导了。
明确安全为谁,损失谁最大?
我个人的认识:
失去生命、伤害肢体自己损失最大;
给家庭带来的损失次之;
给领导带来的损失又次之;
给朋友带来的损失再次之;
最后企业也有损失,但企业与国家几乎照样发展。
为了谁?
我个人认为排序应该是:
第一、为自己;
第二、为家庭;
第三、为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