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_精品文档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
《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_精品文档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_精品文档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建设局,光明、坪山新区城建局,市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2010年我市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的情况,我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总体来看工地食堂仍然存在不少的食品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提高工地食堂环境卫生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建筑工人食品卫生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发展和稳定。
当前我市工地食堂还存在经营时间短、设施简陋、缺乏管理等问题,食物中毒事故时有发生。
2011年是我市大运年,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食品安全防范意识,着力提升工地食堂管理水平,将其作为关爱劳务工、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为大运会成功举办提供保障。
二、强化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巡查工作,将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作为施工企业文明施工的内容之一,及时发现和消除建筑工地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把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建筑工地食品安全。
对无证经营的工地食堂,要督促施工单位依法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其中市管项目由市安监站监督,区管项目由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三、认真落实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制度
各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有关规定,着力提高自身管理能力,在工地经营食堂必须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方能从事食品加工经营活动;
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必须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从事相关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持证上岗。
四、切实提高建筑工地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各施工单位应按《集体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指南》要求建设工地食堂,配备必要的食品加工设施和设备,建立健全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按要求配置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综合自查、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等管理制度,确保落实食品采购、加工、存放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食物中毒。
五、积极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建筑工地食堂卫生的薄弱环节,做好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宣传疾病防控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饮食卫生习惯,切实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的提高。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