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质量管理体系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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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作业区
爆破技术员、爆破工
爆破技术员:
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2年以上、爆破工:
取得本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及以上证书
潜孔钻司机
电铲司机、大车司机及采场维修电工、维修钳工
碎矿运输作业区
电机车司机、粗中破及皮带工、巡检电钳工
取得本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初、中级及以上证书
成品输出作业区
皮带工及维修电工、钳工
取得本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初、中级证书
石灰石化验工
高中以上学历、取得本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级证书
成品装矿工、装载机司机
3、7.3.2生产工艺过程控制进行了细化。
在生产过程中应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a各生产作业区组织生产操作人员按作业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㈠穿爆过程:
⑴穿孔、爆破设计和分穿、分爆必须依据爆破地段地质素描资料;
⑵爆破设计时,标清孔位孔深、斜孔注明孔向及倾角及超深深度;
⑶具备分穿、分爆条件矿、岩分布区及不同矿石类型接触地段不得混爆。
一般要求岩石夹层大于4米时,必须分穿分爆;
在岩石夹层小于4米时,爆破抛掷方向应及矿岩走向一致。
⑷根据地质条件确定矿、岩分爆顺序,防止人为矿、岩混杂,加大废石混入,降低出矿品位,影响中和配矿和限制出矿条件,造成矿石不合理损失。
⑸逐孔进行取样化验分析,出具采装指令图。
㈡采装过程:
⑴采装时采取措施降低废石混入,减少矿石损失。
做好矿石质量调配,保证输出矿石质量均衡及稳定,采装时按照采装指令要求进行。
⑵对爆破后矿石掌子必须进行质量鉴定。
矿、岩混杂地段应确定采装时矿、岩挑选范围,设置质量标志,以便采装生产人员执行。
⑶电铲采装时,为防止矿石中大量岩石混入,须进行矿石、岩石分挑及分装;
在剔除岩石夹层时,电铲推进方向应及岩石走向一致。
⑷必须做好电铲监装工作,检查各爆区矿石质量情况,根据不同爆区矿石质量决定是否需要采矿进行配矿。
⑸在出矿掌子矿石质量发生质量变化或设备故障不能生产时,应采用采用矿石质量相同后备掌子替代出矿,无后备掌子时,应调整配矿比例,达到质量均衡要求。
⑹推土机修整爆堆及底板时,应将同一类型、品级矿石、岩石进行集中,防止矿石、岩石混杂。
㈢运贮过程:
⑴采矿运输车辆听从电铲司机信号指令,同一车,对矿石及岩石或不同类型、品种(品级)矿石不得混运。
⑵运输车辆在改变运装种类时,应清理车底。
⑶采场两条溜井所贮矿石要求为一条为溶剂灰岩矿石,另一条所贮矿石质量须为水泥灰岩矿石。
⑷电机车运矿时,对拉运矿石进行取样,要求每列进行取样,同一溜井矿石十列混合一个样进行化验;
根据溜井取样质量情况,组织溜井配矿形式、比例及数量。
⑸成品矿贮矿粉矿应按品级分别运至相应贮存场地。
一般要求中堆矿石CaO≥50%以上,CaO≤50%以下运至边堆;
SiO2异常时可取样并根据后续矿石质量进行调整;
化验人员在生产时,及时取样化验,并根据化验结果安排矿石堆放。
⑹中边堆粉矿结合部位应按边堆质量处理,成品矿中堆第六个放矿口一般情况下不使用,如使用应制定措施防止混料。
⑺中边堆贮矿满时需进行倒矿或用推土机推至其他地方。
倒出矿石在另一地方堆置时应设质量标识和数量标识;
推土机推矿作业时,不能将中边堆矿石进行混合。
⑻装车配矿时,可根据放矿闸门上扇形齿轮过齿数量控制放矿流量。
⑼矿石粒级控制应根据生产技术科统一安排,在工艺应许范围内,对中粗破机下矿口尺寸、中破前筛子尺寸及振动筛筛网尺寸进行调整,实现用户满意度矿石粒度。
程序文件:
1、设备管理程序;
1.目
通过确定、提供并维护设备,确保生产设备满足规定矿石粒级及质量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质量体系内各单位。
3.内容及要求
3.1**矿现有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表3
表1采矿作业区采矿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
设备名称
数量
型号
生产过程
牙轮钻
2
KY-200B
穿孔
潜孔钻
1
KQ-200
KQX-150
电铲
5
WK-4B
铲装作业
矿用自卸车
6
TEREX3307A
运输
表2碎矿运输作业区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
气翻矿车
4
ZK20-9-550
粗破机
SP-900
将900mm以下矿石破碎至320mm
中破碎机
Φ2200
将320mm以下矿石破碎至65mm
皮带运输机
1400
胶带机
1200
800
表3成品输出作业区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
振动筛
2ZDS-50-550
矿石粒度分级(筛分)
1000
650
运输、分贮
3.2新增生产设备确定及提供
3.2.1各作业区根据产品质量、生产效率、降低成本需要,提出新增设备要求,上报设备管理科进行汇总、审核后,再报矿主管领导批准后,报宏泰贸易公司设备部进行采购。
3.2.2设备管理科负责按设备需求计划,保证采购设备满足规定要求。
3.2.3设备到货后,要组织验收和安装调试,验证设备满足规定要求情况。
达不到要求时,及时向宏泰设备部反馈,联系供应商处理。
3.3生产设备管理
3.3.1设备管理科负责建立**矿设备管理体系,制定**矿设备管理制度。
3.3.2各作业区组织编制所属设备使用、维护标准并监督执行。
3.3.3各作业区负责在线设备运行管理,保证设备操作符合生产过程和质量控制要求。
3.3.4各作业区按照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和本单位所管理设备特点,制定设备方面作业文件,按有关制度、文件管理、使用、维护设备。
3.4生产设备维护
3.4.1生产设备点检
1)作业区负责所属设备点检、维护管理,依据设备点检标准实施点检,对发现问题进行记录和安排处理。
2)作业区通过对设备有效点检,准确掌握设备运行状况,适时提出设备检修计划,保证设备性能良好,减少设备引发质量事故。
3.4.2生产设备日常维护
1)在对生产设备维护中,作业区依据设备维护规程对设备实施维护管理。
设备使用人员对设备进行“清扫、润滑、紧固、调整”,设备维修人员对设备技术状态进行维护,对发现问题各单位应及时安排维修,以保持设备技术性能和精度,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新设备投用时,要对设备进行必要维护保养,以保证设备技术参数满足产品质量要求。
3.4.3设备定修
1)作业区依据设备运行状况、检修周期、点检情况,制定本单位设备定修计划,上报设备管理科审核、平衡,批准后实施。
2)作业区按照批准定修计划安排本单位检修人员进行检修,检修单位按照设备相关检修标准(规程)进行检修。
检修项目完成后,按相关检修标准(规程)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交工验收时,作业区要校验检修项目所涉及技术参数,合格后,方可办理定修定修验收手续。
4)检修中产生检修记录、试车记录和验收技术资料等由设备科和作业区保留存档。
3.4.4设备年修
1)年修计划管理
作业区负责编制本单位年修计划,由设备管理科审核报矿上会,同意后下发矿年修计划。
作业区按计划组织年修项目实施,设备管理科对检修工程进行验收。
2)年修作业管理
a.设备管理科负责年修项目管理,安排作业区实施或通过招标选择委托给有检修资质和能力单位施工。
年修项目应按规定办理开、竣工等手续,外部单位承担工作应签订维修合同。
设备管理科应对检修过程进行控制,做好设备检修工程施工、质量、进度、费用管理和项目咨询、检查、监督和考评工作。
b.检修单位接到设备年修计划安排后,应熟悉有关设备技术资料和场地,做好施工方案,从备件、材料、机具、人员等方面做好准备,就绪后履行开工手续,开始年修。
c.检修单位作业时,严格按检修规程和标准进行检修,确保检修项目、内容、工期、质量和现场环境满足规定要求。
在年修实施过程中做好检修记录,交工时将年修项目全套技术资料移交设备管理科保存。
d.外围项目检修,在设备管理科安排下,作业区要按职责配合检修单位施工。
3)年修竣工验收
设备年修完工后,由设备管理科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和内部点检维护部门对设备进行试车验收,全面校验规定技术参数和性能,验收合格后方可签发竣工验收报告,正式投入生产运行。
3.4.5事故抢修
设备管理科负责设备事故管理,作业区组织人员进行事故抢修,要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对设备事故和抢修予以控制。
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抢修过程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规定,竣工验收时要全面校验设备技术参数,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3.5当现有设备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相关作业区负责提出设备需求计划,设备管理科审核后,经矿领导审批报集团公司采购。
设备管理科负责安装调试,相关作业区按照随机资料进行验收确认,确保新安装设备具有生产合格产品能力。
3.6生产设备信息管理
设备管理科负责设备信息管理,作业区负责收集、统计、分析、处理、使用和上报设备信息。
3.6.1设备经济技术指标上报和计算公式
主要指标包括重点设备可开动率、设备故障率,年计划指标由公司计划主管部门下达,设备管理科负责上报,公式如下:
重点设备可开动率=重点生产设备可开动率/重点生产设备日历时间合计*100%
设备事故故障率=生产设备事故故障时间合计/生产设备日历时间合计*1000‰
2、化学检验管理程序
通过规范取制样、化检验工作程序,提高检验人员工作质量,确保检验数据准确无误,更好指导生产,为下工序提供满意产品。
本办法适用于**矿化验室取制样、化检验工作管理。
3.管理内容
3.1化验室业务工作隶属成品输出作业区领导。
3.2资源开发科对化检验工作可随时进行监督、抽查,查阅各种检验记录及原始台帐,对化检验工作中存在问题、设备使用情况、违章违制、贯彻执行标准、规程、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
3.3取制样执行《**矿矿石取制样理化检验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取样频次按《测量分析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制好样要在1小时内化验分析。
3.4化学试剂标准液制备执行《**矿矿石取制样理化检验管理办法》中作业标准执行。
3.5输出矿石分析方法执行《**矿矿石取制样理化检验管理办法》中作业标准执行。
3.6化验工应认真负责地做好化检验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对可疑结果应主动再验,更好地为生产服务。
3.7化验工要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检验报告,特别对采场取样,要及时报出分析结果,不得影响正常生产。
对于输出成品矿化验结果,要及时汇报矿集控室,不得延误。
3.8取、制、化(检)原始记录保存期一年。
3.9原始记录、检验大帐及签发化验报告单,不准用铅笔记录,字迹必须清楚、准确,不得随意涂抹和更改,特殊情况确需更改原始记录,须经作业区负责人批准,并要有相关记录。
3.10输出矿石检验样副样留存期限:
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