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传感器定义值设置Word格式.docx
《瓦斯传感器定义值设置Word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瓦斯传感器定义值设置Word格式.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1)断电范
围内;
(2)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
(4)掘进工作面内;
(5)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
(6)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
5.5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宜为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
5.6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
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具体方法由煤矿主要技术负责人审定(接线方法参见附录A)。
5.7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改线或拆除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经矿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5.8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
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
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
6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1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
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6.2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浓度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1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及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浓度
甲烷传感器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设置地点
甲烷传感器编号
报警浓度
断电浓度
复电浓度
断电范围
采煤工作面上隅角
T0
≥1.0%CH4
≥1.5%CH4
1.0%CH4
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煤工作面上隅角设置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T1
≥1.0%CH4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
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
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煤工作面回风巷
T2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T3
≥0.5%CH4
0.5%CH4
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
电气设备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
采煤工作面进风巷
T4
≥0.5%CH
被串采煤工作面及其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采用两条以上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第二、第三条回风巷
T5
T6
专用排瓦斯巷
T7
≥2.5%CH4
≥2.5%CH4
2.5%CH4
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
T8
工作面内及其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回风巷中部
采煤机
采煤机及工作面刮板输送机
电源
采煤机设置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
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
型电气设备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岩巷的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
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
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
安全型电气设备
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矿井双巷掘进工作面混合回风流处
≥1.5%CH4
包括局部通风机在内的全部非本质安全电源
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巷道中部
掘进机
掘进机电源
掘进机设置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采区回风巷
采区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
全型电气设备
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
巷
≥0.7%CH4
回风流中的机电硐室
的进风侧
机电硐室内全部非本质安全
使用架线电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内装煤点处
装煤点处上风流100m内及其下风流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处
瓦斯涌出巷道上风流100米内及其下风流的架空线电源和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
池电机车内
机车电源
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内设置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矿用防爆特殊型柴油机车内设置的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兼做回风井的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
≥0.7%CH4
0.7%CH4
井筒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
气设备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井下煤仓上方、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
1.5%CH4
贮煤仓运煤的各类运输设备
及其它非本质安全型电源
封闭的地面选煤厂内
选煤厂内全部电气设备
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带式输送机滚筒上方
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内全部
地面瓦斯抽放泵站室
内
—
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
站内下风侧栅栏外
瓦斯抽放泵站电源
瓦斯抽放泵输入管路
中
≤25%CH4
利用瓦斯时,瓦斯抽
放泵站输出管路中
≤30%CH4
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瓦斯设备的瓦斯抽放泵站输出管路中
6.3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3.1长壁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1设置。
U型通风方式在上隅角设置甲烷传感
器T0或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T1,工作面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2;
若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甲烷传感器T1不能控制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则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3;
低瓦斯和高瓦斯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
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4,如图1a所示。
Z型、Y型、H型和W型通风方式的
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如图1b-e所示。
图1aU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图1bZ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10~15m
图1cY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图1dH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图1eW型通风方式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3.2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2设置:
甲烷传感器T0、T1
和T2的设置同图1a;
在第二条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5、T6。
采用三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
作面,第三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的设置与第二条回风巷甲烷传感器T5、T6的设置相同。
图2采用两条巷道回风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3.3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必须按图3设置。
甲烷传感器T0、T1、
T2的设置同图1a;
在专用排瓦斯巷设置甲烷传感器T7,在工作面混合回风风流处设置
甲烷传感器T8,如图3a、b所示。
15m
图3a
10~15m
图3b
图3有专用排瓦斯巷的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
6.3.4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回风巷
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