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食用油招投标文件资料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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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商城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就商城县中小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供应商资格准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商城县中小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供应商资格准入招标项目(编号:
商城县财采字【2014】3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
1、一标段:
学校食堂大米供应商资格准入招标;
准入资格准入供应商三家。
2、二标段:
学校食堂食用油(一级大豆油、一级花生油、一级菜籽油)供应商资格准入招标;
此项目投标人可同时投两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应为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围具有经营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之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可证;
5、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获得大米、食用油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并提供授权厂家的食品安全生产可证;
6、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产品质量安全无害,保证所提供的食品是非转基因食品;
7、经办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企业须提供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
9、投标企业具有仓储、运输、配送能力及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
招标人将对资格准入人仓储、运输、配送能力现场核查。
10、食用油投标人必须有能力同时提供一级大豆油、一级花生油、一级菜籽油供学校选用。
11、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4年9月19日—2014年9月2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
00-12:
00;
下午13:
00-17: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招标文件出售式: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食品流通可证,授权厂家的食品安全生产可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授权书,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经审查合格的报位,报名时可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4年10月10日14时30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六、
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
2、2、开标地点: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商城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
主任
联系:
招标代理公司:
省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先生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省政府采购网》、《市政府采购网》、《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2014年9月19日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的货物及伴随服务。
2、项目概况:
2.1招标项目名称:
商城县中小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供应商资格准入项目。
2.2招标编号:
2.3招标项目容:
学校食堂大米、食用油供应商资格准入招标;
3、招标商务要求
3.1质量保证期:
所有货物保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3.2售后服务:
使用中出现问题资格准入人应在1小时响应,2小时到达现场,24小时解决问题。
如不能解决,应提供用户可以接受的解决案。
并承诺因产品质量或配送造成一切安全问题和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3.3交货期:
签订合同7日供货。
3.4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3.5交货式:
免费送货。
3.6货物质量要求:
投标产品质量等同或等效现行行业标准。
3.7付款式:
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凭学校签字盖章的采购单、双签字确认的配送清单与加盖印章的税务发票,与采购人据实结算物资款项。
3.8商城县教育体育局不保证资格准入企业的销售量或营业额。
4、合格投标人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4.2、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4.3、应为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围具有经营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之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可证;
4.5、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获得大米、食用油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并提供授权厂家的食品安全生产可证;
4.6、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产品质量安全无害,保证所提供的食品是非转基因食品;
4.7、经办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受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8、投标企业须提供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档案》;
4.9、投标企业具有仓储、运输、配送能力及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
4.10、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费用
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结果如,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5.2资格准入人应按相关文件规定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货物要求及投标程序。
6.2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投标书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合同格式
第四章招标项目资料表
第五章投标书及附表格式
第六章招标项目要求
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的风险。
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7.1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解答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日17天前的期限将要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传或传真)送达招标人。
7.2招标人应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日15天前将书面答复以编号的补遗书式送达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书面答复后,应立即以电传或传真的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8、招标文件的修正和补遗
8.1在递交投标书截止期15天之前,招标人可能会以任原因,以有编号的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8.2补遗书以书面形式传真或寄送给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它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修正书后,应立即以电传或传真的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8.3为使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将修正书的容,在编写投标书时予以考虑,必要时,招标人可按规定,酌情将投标书递交期限延后。
8.4如发现招标文件中页数不全或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予以更正。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投标语言
9.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所有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
9.2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书
(2)投标报价表
(3)货物分项报价表
(4)资格证明文件;
A.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C.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投标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D.生产厂家授权书
E.生产厂家资料
F.投标人资格声明
G.相关信誉证明材料
H.招标文件附件中规定的需提供的其他表格或有关证明文件
上述文件应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资格准入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5)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
(6)投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样品。
10.2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次序一一对应。
11、投标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文件。
12、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2.1按第五章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12.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财务支持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
12.3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资料表”要求的业绩的证明文件。
12.4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有关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报价应在不低于投标人成本的基础上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自主报价。
13.2投标人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报价,并以人民币币种签约、结算。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为目的地交货价,包括采购产品价款、相关税款、易损物价、专用工具价、售后及服务费、培训费、检测费及运送到甲指定地点的运杂费、装卸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且投标人只能报一个价,招标人不接受任选择价。
13.3本次招标控制价为资格准入人当时当地同一等级产品市场批发销售价格的99%,高于99%视为废标。
13.4资格准入人有义务且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所供应货物当时当地市场批发价格表,招标人承诺绝对保守商业秘密。
14、投标保证金:
无
1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文件签署
15.1投标人应该按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来递交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明确写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容如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正式授权人签署。
15.3投标文件任一页都不应涂改或行间插字或删除。
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投标书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有投标人的公章。
15.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装订成册(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
否则,招标人对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它后果不承担任责任。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密封在一起,并在包封封口上加贴封条,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16.2在包封上应列明
(1)招标人的名称
(2)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
(3)在年月日时(开标时间)前不得。
16.3投标文件包封上除已列明的容外,投标人还应将其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等填上,以便因投标书迟到或其它原因宣布不能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