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填报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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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填报说明
附件2
2013年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填报说明
一、2013年重点税源企业报表填报说明
●2013年全国独立纳税重点税源企业监控报表按监控内容共分为6张报表,分别为:
XXB表《2013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
B1表《2013年月重点税源企业税收信息(月报)表》;
B2表《2013年月重点税源工业企业主要产品与税收信息(月报)表》;
B3表《2013年季度重点税源企业财务信息(季报)表》;
B4表《2013年季度重点税源房地产企业开发经营信息(季报)表》
B5表《2013年企业调查问卷(季报)表》。
●2013年税务版软件任务的《企业主要涉税指标分析表》,包括税负类、财务分析类、能耗分析类、产品类、房地产类和其他类等分析指标,均由系统直接根据企业填报数据自动计算而来。
●计量和金额单位:
除“税率”指标为“百分数”,“平均职工人数”指标为“人”外,各项指标的计量单位均按标明的计量单位填写,主要产品表中第三产业产品(服务)如没有相应计量单位,可以不用填写,仅需要企业填写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利润、直接材料等指标,本表的金额单位除价格外一律为万元。
●小数位数
金额单位按万元后保留两位小数;各项指标一律不书写千分号。
●报表指标口径说明序号均按照各个报表指标在软件任务中所对应的行号或列号来表示。
●本表填报的各项指标均为本企业实际情况,不得将控股企业数据纳入本表的范围内。
二、XXB表《2013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填报说明
●《2013年重点税源企业基本信息表》(简称《基本信息表》)是记录和反映重点税源监控企业基本情况的报表。
共33项指标,另附17个备用字段。
《基本信息表》年初一次性填报,随月报或季报一同上报,年内可随时调整变更事项和纠正差错。
本表部分为选项式指标,请严格按照软件任务所列内容选择。
各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一)企业基本属性
1.企业主代码:
(必填)
企业主代码是重点税源监控系统唯一的企业识别码,由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前6位)加企业法人单位代码(9位或12位)组成。
要求按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代码填写。
如果一个企业法人在两个以上行政区域内独立纳税的,应按其不同的纳税登记识别代码分户填报。
2.企业名称:
(必填)
要求按企业税务登记证上的企业名称的全称填写,不得简化。
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代码:
(必填)
执行2011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新标准(GB/T4754-2011)。
凡从事两种以上经济活动的,以主要经济活动内容填报。
4.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类型代码:
(必填)
执行国家统计局《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
重点税源监控软件另外增设“外国企业(400)”代码选项;在股份制企业代码(160)下增设6个细项分类(161表示国有绝对控股的上市企业,162表示国有相对控股的上市企业,163表示非国有控股的上市企业,164表示国有绝对控股的非上市企业,165表示国有相对控股的非上市企业,166表示非国有控股非上市企业)。
关于国有控股的解释:
(1)国有经济绝对控股:
国家资本(股本)大于50%的企业;
(2)国有经济相对控股(包含协议控股):
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股)。
如年内出现停业、注销企业情况,由基层税务机关在本选项内选择停业、注销代码,并于年内每月报送空表。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登记时间:
(必填)
是指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明最初的登记时间。
6.主管部门:
(仅中央企业和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及成员单位填报)
7.集团公司情况:
(必填)
(1)非集团隶属关系的一般企业;
(2)集团母公司(核心企业);
(3)集团母公司(集团总部)仅有相应集团的管理职能,却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集团总部机构;
(4)集团成员公司。
8.企业财务核算方式及报表期:
(必填)
(1)独立核算按月编制财务报表:
选此项的企业必须按月填报B1表,按季填报B3、B5表;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必须按季填报B4表。
按照重点税源财务报表编报范围,下分:
A:
编报汇总报表B:
编报合并报表C:
编报本企业报表
(2)独立核算按季编制财务报表:
选此项的企业仍须按月填报B1表(应缴税收按季度发生额填入本月栏,已缴税收按实际发生月份及数额填入本月栏),按季填报B3、B5表;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必须按季填报B4表。
按照重点税源财务报表编报范围,下分:
A:
编报汇总报表B:
编报合并报表C:
编报本企业报表
(3)非独立核算不编制财务报表:
选此项的企业填写B1、B5表和B3表的相关附列资料;如果是工业企业还必须按月填报B2表,如果是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还必须按季填报B4表。
9.增值税缴纳方式: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0)表示按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分(11)、(12)、(13)子项:
(11)表示独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12)表示统一核算增值税的总公司:
指电力、烟草、石油、石化等部门的总公司统一核算增值税。
由分公司属地预缴的增值税部分,总公司用“应纳税调整额”指标调减总公司应纳数;
(13)表示属地预缴增值税的分公司:
指电力、烟草、石油、石化等部门分公司属地预缴税款的,不需要填报增值税核算指标,需要将属地预缴增值税数额用“应纳税调整额”指标调增分公司的应纳数。
(20)表示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含小规模纳税人);
(30)表示其他方式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90)表示不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10.消费税缴纳方式: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按法定税率(额)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2)代扣代缴消费税义务人;
(3)按其他方式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4)不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
11.营业税缴纳方式: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按法定税率,独立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2)核定征收(按税率或税额),独立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3)汇总下级公司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4)其他方式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5)不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
12.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0)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下分(11)、(12)、(13)、(14)、(15)、(16)子项:
(11)独立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12)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
指一些按比例就地预缴成员企业,如:
大庆油田、胜利油田;
(13)汇总下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指集中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总公司,如:
金融行业、中石油、中石化总公司等;
(14)上报上级公司预缴所得税的企业:
指财务独立核算,企业所得税由上级单位集中预缴的企业,此类企业需要填报B1表、B3表,其中B1表不需要填写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各项指标;
(15)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
(16)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
(20)实行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
下分(21)、(22)、(23)、(24)、(25)、(26)子项:
(21)独立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22)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
指一些就地按比例预缴的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如中石油、中石化等系统的下属子公司);
(23)汇总下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指统一核算并集中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24)上报上级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指财务独立核算的企业,企业所得税由上级单位集中预缴的企业,此类企业需要填报B1表、B3表,其中B1表不需要填写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各项指标;
(25)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
(26)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
(30)核定征收的纳税人:
下分(31)、(32)、(33)子项:
(31)按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
(32)按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
(33)按经费支出换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
(40)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41)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总机构纳税人;
(42)总分机构纳税人中的分支机构纳税人;
(43)其他纳税人。
(50)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13.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形式: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享受两项或两项以上优惠政策的企业,选择优惠额度大一项政策填报)
(1)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2)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3)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对属于地方分享部分的优惠;
(4)过渡期的优惠;
(5)其他优惠。
14.企业所得税国、地税征收隶属关系:
(必填)(核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按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1)国税征收;
(2)地税征收。
15.增值税出口退税方式:
(根据纳税人实际情况选项填写)
(0)非出口退税企业
(1)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
(2)实行免退税办法的商贸企业;
(3)实行免税办法的小规模纳税人。
16.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指国家统计局确定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17.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
(独立核算、编制会计报表的企业必填)
指企业目前执行的会计准则是否为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18.营业税改增值税应税服务类型:
(按主要应税服务类型填写。
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地区相关企业填报)
(10)交通服务业,下分:
陆路运输服务(11)、水路运输服务(12)、航空运输服务(13)、管道运输服务(14)四个分类,分别为:
(11)陆路运输服务,下分:
A公路运输;B缆车运输;C索道运输;D其他陆路运输。
(12)水路运输服务,下分:
A程租业务;B期租业务;C其他水路运输。
(13)航空运输服务,下分:
A湿租业务;B其他航空运输服务。
(14)管道运输服务,
(20)部分现代服务业,下分:
研发和技术服务(21)、信息技术服务(22)、文化创意服务(23)、物流辅助服务(24)、有形动产租赁服务(25)、鉴证咨询服务(26)等六个分类,分别为:
(21)研发和技术服务,下分:
A研发服务;B技术转让服务;C技术咨询服务;D合同能源管理服务;E工程勘探服务。
(22)信息技术服务,下分:
A软件服务;B电路设计和测试服务;C信息系统服务;D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23)文化创意服务,下分:
A设计服务;B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C知识产权服务;D广告服务;E会议展览服务。
(24)物流辅助服务,下分:
A航空服务;B港口码头服务;C货运客运场站服务;D打捞求助服务;E货物运输代理服务;F代理报关服务;G仓储服务;H装卸搬运服务。
(2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下分:
A有形动产融资租赁;B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包括B1光租业务、B2干租业务、B3其他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26)鉴证咨询服务,下分:
A认证服务;B鉴证服务;C咨询服务。
(27)向境外提供服务,下分:
A向境外提供设计服务;B向境外提供研发服务。
19.消费税主要品目情况:
根据纳税人消费税主要品目情况填写,具体下分:
(1)烟;
(2)酒及酒精;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器
(5)鞭炮、烟火
(6)成品油
(7)汽车轮胎
(8)摩托车
(9)小汽车
(10)高尔夫球及球具
(11)高档手表
(12)游艇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
(15)商业批发卷烟
20.营业税主要品目情况:
按照营业税主要品目情况选择填报。
(1)建筑业,具体下分:
A建筑B安装
(2)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