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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事业概论笔记
档案事业概论笔记
第一章档案与档案工作
1、产生的条件
①国家的出现是档案产生的社会条件。
2、早期档案形态:
文字的产生是档案产生的客观条件
②国家的出现
甲骨档案;金石档案(刻在青铜器和铁器的的档案铭文档案与石刻档案的总称)
简牍档案(竹简、木牍)
缣帛档案(用丝织品作为书写载体)
纸质档案
3、档案的概念概念:
档案是一种原始信息记录。
“术语”中的档案的概念:
国家机构、社会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档案法中的概念:
档案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含义:
①档案形成的主体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及个人②档案是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
③档案的实存形态是多种多样的。
④档案是直接形成的历史记录。
⑤档案的形成客体是社会活动。
4、档案的性质(本质属性和一般属性)
(1)、本质属性是原始记录性。
(2)、一般属性是知识性和信息性。
档案的信息性又具有自身的某些特性,主要表现为原始性和回溯性。
5、档案与相邻事物的联系与区别。
(1)、档案与图书
相同点:
知识性和信息性。
区别:
①来源不同。
档案是来源于人们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直接转化而来的,是历史的真迹,图书不真原始性。
②价值作用不同。
③信息存在的方式不同。
(2)、档案与文物。
区别:
①文物与档案产生的主观意识不同。
②信息容的要求不同。
③实存形态不同。
(3)、档案与资料。
区别:
①来源不同。
档案是本单位履行职能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文件转化而来的,具有直接性、固定性。
资料是购置、复制、交换得到或自行编制而形成的,是间接的、不确定性的。
②价值不同。
档案是原始的历史记录,具有凭证价值,而资料是为了工作查考之需搜集起来的第二手材料,只有参考作用而无凭证价值。
③保管要求不同。
档案保管国家有明文确定,资料的保管国家无明文确定。
6、档案的类型。
(一)按形成时间分
(1)历代王朝时期的档案
(2)民国档案(1949年10月1日之前国民政府各个时期形成的档案)
(3)革命历史档案(1919年到1949年共产党活动档案)
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现行(当代)档案。
(二)按形成领域分。
(1)文书档案。
是反映党务、行政管理等活动的档案。
(2)科学技术档案。
反映科学技术研究、生产、基本建设等活动的档案。
(3)专业档案。
是反映专门活动领域的档案。
(三)按所有权性质分。
(1)公共档案:
国家机关或其他公共组织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为国家所有的档案。
(2)私人档案:
私人或私人组织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为私人所有的档案。
(四)按载体形态分。
(1)纸质档案。
(2)非纸持档案。
(五)按记录表述方式分。
(1)文字档案
(2)图表档案(3)声音档案(4)图像档案
7、档案的价值与作用
(一)档案的价值与作用。
(1)、档案的价值:
档案对国家、社会组织或个人的有用性,是主体需要和客体属性的统一结合,客体属性是构成档案价值的基础,主体需要是构成档案价值的前提。
二者互为价值。
(2)、档案的作用:
档案对人们实践活动的影响,是档案价值关系在社会活动中的具体体现。
8、档案的价值的形态。
(1)、第一价值与第二价值。
前者指档案对形成者所具有的价值,后者指对档案利用者所具胡的价值。
(2)、现实价值与长远价值(3)、证据价值与情报价值4()、利用价值与保存价值
9、档案作用的主要表现
(1)、工作查考的主要依据
(2)、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
(3)、经济建设的主要资源(4)、科学研究的可靠依据
(5)、政治斗争的有力武器(6)、宣传教育的生动素材。
10、档案发挥作用的规律
(1)、档案作用围的递增律
(2)、档案程度的递减律
(3)、档案作用的转移律(4)、档案发挥作用的条件律。
主要制约有:
①受到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
②受到人们对档案和档案工作认识水平的制约。
③受到档案管理水平的制约。
第二节档案工作
一、档案工作的容及其相互关系。
(一)档案工作的容
七项工作:
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编目与检索提供利用
(二)档案工作各业务环节的关系
基础工作:
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编目和检索、提供利用
两者是既矛盾又统一的有机整体。
二、档案工作的性质
(一)档案工作是一项服务性工作
(二)档案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工作
(三)档案工作是一项管理性工作(四)档案工作是一项文化性工作
三、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2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3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第三节档案工作标准化与现代化
(一)档案工作标准化:
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标准化主管机关或单独就档案工作的原则和方法,概念和设施等,制定科学的统一的规则和技术规,并予以实施的过程。
1、档案工作标准化的意义
①是实现档案工作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
②是实现档案工作现代化的前提条件。
③是推动档案学理论发展的重要因素。
2、档案工作标准化的容。
国家推荐性标准GB/T ;国家标准GB行业标准DA 行业推荐性标准DA/T
地方标准DB企业标准一般以“Q”开头。
(二)档案工作现代化
档案工作现代化,是指运用先进的技术设备、科学理念、组织方法,对档案工作进行有效管理,使之获得最佳工作效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一项工作。
现实意义:
1.是知识经济社会的需要。
2.是推动档案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3是与经济、社会协调同步发展的需要。
主要容:
1、档案工作技术现代化。
2、档案工作组织与管理现代化。
3、档案资源管理信息化4、档案工作人员现代化。
第二章档案事业
第一节档案事业及其构成
一、档案事业的概念及其容
(一)档案事业的概念:
档案事业是管理档案和档案工作的活动,它是以管理开发利用国家和社会档案信息资源为手段,以为国家各项事业和社会各界服务为宗旨的具有国家规模的一项社会事业。
(二)档案事业的容
1、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馆(室)等档案管理机构或档案人员,用科学的方法和原则管理档案并向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的一项工作。
2、档案行政管理工作。
以国家各项建设事业的需要为目标,国家和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组管理”的原则,依法对全国和地方的档案工作开展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的活动。
3、档案法制工作。
围绕“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必究”这十六个字来推进工作的。
主要有四方面的容。
①档案立法工作,制定完备的档案法体系。
②档案行政执法,维护档案法律权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行政。
③档案行政救济,确保档案行政相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④档案普法教育,营造自觉守法的法治环境。
4、档案教育工作。
社会教育机构与档案部门对预备从事档案工作或已经从事档案工作的人员进行档案学理论,专业技能和有关学科知识的传授活动。
5、档案科学研究工作。
档案教育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档案机构对档案学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档案专业发展史的研究以及技术推广工作。
6、档案宣传工作。
向社会灌输、普及档案知识宣扬档案的功能和档案工作的社会地位、重要意义以及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传播档案工作的信息,弘扬档案工作人员的精神,鼓励和吸引人们积极参与档案的保护和利用等事务。
7、档案国际合作与对外交流。
我国档案界与外国档案机构间的合作交流。
二、档案事业的地位与意义
(一)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
(二)是党和国家各项建设事业必不可少的环节。
(三)是整个国家文献信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永恒事业。
三、档案事业管理体制
档案事业的管理体系和组织制度。
包括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和档案实体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隶属关系。
管理权限划分、运行规则等的法律制度规定。
管理体制分两种:
集中式和分散式。
我国属于集中式,具体包括
1、“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是我国档案工作基本原则。
2、专业和科技档案工作“条块结合”的管理。
3、局馆合一管理。
档案事业管理体制的建立:
1955年1月27日中共中央批准《中国共产党中央和省市级机关文书处理和档案工作暂行条例》
1955年11月19日国务院批准《国家档案局组织简则》
1956年4月16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
1959年1月7日中共中央《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
档案事业管理体制的发展:
1980年12月9日国务院批准《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1983年4月28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档案工作条例》
1985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关于调整我国档案工作领导体制的请示)的通知》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党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国档案法》
1993年10月17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三定方案”
四、档案事业管理手段。
法律、行政、经济手段。
第二节档案事业的建立与发展
一、建立
49年一月接管故宫博特院。
49年十二月,中央军委发布征集革命历史文件及其他史料的通令。
54年11月8日,成立国家档案局。
二、发展
(一)全面建设阶段(1958-1966)
1、实行党政档案和档案工作统一管理。
2、建立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和各级国家档案馆。
3、各级机关普遍建立了统一管理党政档案的档案室。
4、建立了科技档案工作。
5、档案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学科体系基本形成。
(二)严重挫折阶段(1966-1976)
(三)恢复提高阶段(1976-1987)
(四)全面发展阶段(1988-以来)
档案法:
1987年9月5日颁布,1988年1月1日实施。
集中体现:
1、档案法制建设不断完善。
2、档案资源建设持续加强。
3、档案服务成效显著。
4、现代化管理水平和信息化程度大幅提高。
5、档案科技与教育工作扎实推进。
6、档案宣传出版工作快速发展。
7、对外交流和合作开创了新局面。
第二节档案机构与人员
一、档案机枪类型及其职责
(一)档案行政管理机构:
具有政府行政管理职能的档案事业管理机构。
1、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
四级:
国家级省(自治区工、直辖市)级市(地、州、盟)县(市、区、旗)
2、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的职责
(1)国家档案局职责
①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和具体方针政策。
(制定规章和政策)
②组织协调全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制定发展事业的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
(制定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③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行为。
(法律监督)
④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国务院直属企事业单位以及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属于登记围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的档案工作,中央级国家档案馆的工作,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指导。
⑤组织、指导档案管理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
⑥组织、开展档案工作的国际交流活动。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职责。
①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
②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③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行为。
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交流,档案宣传、教育、培训。
(二)档案馆
1、档案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