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工作要点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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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认真抓好《党章》、《准则》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区州市委全委(扩大)会议的学习贯彻工作,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条例》要求,认真抓好各级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继续开展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活动,全年讲党课不少于4次。
群众对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满意度在90%以上,群众对班子领导能力的满意度在90%以上。
(二)切实加强纪律建设。
精心组织“纪律教育年”活动,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的要求,修定完善落实议事、决策、监督、执纪问责等制度。
全面实行班子成员联系(科室或党支部)制度,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上级请示报告和与联系点党委委员沟通制度,力求决策民主、科学。
继续落实每季度向党委汇报四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干部请销假制度。
群众对班子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满意度在90%以上,群众对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在90%以上。
深入开展“四风”、“四风”隐形变异问题专题治理、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基层党员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活动。
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失职渎职行为被立案追究责任或通报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党员干部受党纪政绩处分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发现或接到举报有收受红包、礼品礼金、私设小金库、公款吃喝旅游、公车私用、挂床套取医保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经核实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三)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以创建“五好”
班子为目标,配齐配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明晰班子成员分工,加强各级班子履职尽责能力建设,群众对各单位班子的整体满意度在90%以上。
以深入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将市人民医院、一附院分院、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打造成党建示范点,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率达到75%以上,党员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达标率80%以上,党员承诺、践诺、在职党员“双进”社区报到率均达100%。
认真抓好党员组织关系清理工作,继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根据新经济组织党建管理工作的要求,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建工作要向所属服务站延伸,抓好所属站党的理论政策宣传和党员管理。
重视抓好党务干部、行政管理干部、后备干部能力建设,各举办一期培训班。
(四)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一目标,继续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健全各单位工、青、妇组织机构,定期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宣传、大培训”活动,群众对单位干部职工整体精神状态的满意度在90%以上。
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讲堂、“去极端化”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医疗行业行为规范、文明礼仪、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卫生行业“三好一满意”活动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完善长效机制,助推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到XX年底,市级文明单位达到14个、自治州级文明单位达到8个、自治区级文明单位达到1个。
(五)持续抓好维稳、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完善“管理责任、保障责任、岗位责任、监督责任”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
巩固平安县市创建成果,对已命名的平安医院、平安诊所进行复验,“平安家庭、平安科室”创建达标率均在95%以上,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干部职工对平安建设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95%以上。
推广普法网络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参与率达到100%。
认真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国卫办发【XX】86号)精神,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工作,杜绝发生越级上访事件,确保年内不发生刑事、治安、火灾等事故。
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同时,对工作措施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直至免职。
二、统筹联动,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六)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一是破除以药养医,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
市人民医院、一附院分院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工作,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降低虚高药价。
二是进一步推进市人民医院、一附院分院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落实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
三是优化市医疗卫生资源结构布局。
根据自治区、州卫生资源配置规划,制定《市卫生资源配置规划》,从严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建设标准和大型仪器设备配备,大力发展社会办医,为社会办医预留足够空间,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四是加大支付方式改革力度。
结合市实际,逐步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
五是进一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
市人民医院、一附院分院继续深入推进临床路径工作,增加实施临床路径病种数。
截止XX年12月,市人民医院、一附院分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达到入院病例数的60%、出院病例数的40%。
六是积极稳妥地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以高血压、糖尿病和结核病为切入点,逐步扩大分级诊疗试点病种,落实急慢分治。
探索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逐步完善双向转诊程序,重点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上转下转诊渠道。
七是加快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强市人民医院、一附院分院远程会诊、远程教育工作,重点加强与解放军总医院远程会诊平台建设,将临床路径管理、抗菌药物管理等纳入医院信息化建设内容。
鼓励市乡医疗机构开展远程会诊。
八是推进县级公立医院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与基层用药相衔接,市医院、一附院分院配备基本药物品种数达到50%,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40%。
(七)扎实推进新农合制度建设。
进一步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参合率保持在99.5%以上,个人缴费提高到160元,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80元以上。
政策范围内住院和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和80%,住院实际补偿比达到65%。
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稳定门诊费用、慢性病和特殊病种报销水平,降低基金透支风险。
不断加大支付方式改革力度,结合实际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付费的支付方式改革,覆盖60%以上的出院病例数。
继续做好22类64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工作,全面实施好新农合大病商业保险工作,确保由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达到50%以上。
继续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HIS系统的使用,使用率达到100%,即时结报率达到100%。
(八)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
继续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和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完成4家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
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量化考核和效果考核,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分配相挂钩。
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经费,并认真做好村卫生室运行保障经费的落实。
不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着力加强日常监督、年度校验等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识及命名。
继续推行家庭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辖区签约服务率达到50%以上。
认真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养老相关政策,以乡镇为单位在岗乡村医生参保率达到95%以上。
(九)不断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认真执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增加使用总量不超过15%目录外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的政策。
继续加强基本药物配送管理,扎实做好合理用药培训工作。
三、提升公共卫生和卫生应急工作水平
(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国家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80%以上,规范化电子档年度使用率达到90%以上,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达到90%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80%以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十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落实预防接种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一票否决”制度,巩固免疫规划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活动成效,继续实现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积极做好各类传染病防控工作,加强法定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将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控制在600/10万以内。
加强麻疹防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学校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传染病防控制度。
同时,继续做好两轮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持续保持无脊灰状态。
继续完善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建设,结核病人(疑似)总体到位率、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90%以上等各项防治工作质量指标任务。
巩固自治区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成果,完成扩大检测、新增抗病毒治疗任务及艾滋病性病防治主要措施,落实质量考核指标。
继续做好鼠疫、霍乱、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
加强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市人民医院、一附院分院要开设精神卫生科或心理治疗门诊,做好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完善以市疾控中心管控、综合医院精神科技术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管理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
加强以碘缺乏病为主的地方病防治能力建设,做好人间布病和包虫病防治工作。
积极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
巩固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成果,确保高血压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40%,糖尿病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35%。
扎实做好健康教育、疾病预防相关知识宣传工作,全市居民基本卫生防病知识知晓率达到85%,居民基本卫生防病行为形成率达到80%。
(十二)不断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
严格执行妇幼卫生绩效考核,扎实开展产科质量管理年活动,不断加强爱婴医院监管力度,深入推进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工作,进一步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确保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保持在98%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2/10万以内,婴幼儿死亡率控制在18‰以内,出生缺陷发生率较上一年度明显降低。
继续推行孕产妇、0-6岁儿童保健“撕票式”购买服务。
完成重大妇幼卫生项目各项指标任务。
继续巩固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婚检率达到90%以上。
(十三)全面提升卫生应急能力。
巩固自治区卫生应急示范市成果,完善卫生应急预案,强化卫生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
争取年内与红十字会联合在一附院分院建立卫生应急培训基地,年内举办2次卫生应急知识培训班,组织考核型应急演练1次。
加强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急队伍和物资储备库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各应急队伍、装备和物资等现有资源,进一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着力构建以市人民医院、分院专业救治机构为骨干,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依托的医疗救治网络,全面提高各基层医疗单位急救能力。
(十四)持续做好卫生监督执法各项工作。
以强化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大执法力度为目标,认真做好重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公共场所监督覆盖率及量化分级率均达100%。
加快推进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市乡镇医疗机构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
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特别是学校卫生的监督工作,积极开展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保持监督覆盖率及建档率达100%。
持续做好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做好涉水产品的监督检查,确保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覆盖率保持100%。
四、积极推进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五)健全人才引进机制,重点抓好学科带头人、急需紧缺的高层次、高学历专业人才的引进工作。
通过高校选拔毕业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绿色通道引进等多种途径引进卫生人才30名,以满足全市卫生事业全面发展的需要。
以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市人民医院、一附院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