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版Word文件下载.docx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版Word文件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单价合同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版Word文件下载.docx(8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发包人与承包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过双方的谈判、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对应通用条款的内容,对不明确的条款作出具体约定;
对不适用的条款作出修改;
对缺少的内容作出补充;
使合同更具可操作性,便于理解和履行。
4.“补充条款”是对合同中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进行补充约定的条款。
二、专用条款使用注意事项1.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款的编号一致。
2.在专用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承发包双方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款进行细
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3.“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一并作为完整的合同条款,当两者之间有不符之处,以“专用条款”为准。
“通用条款”中出现斜体字加粗“专用条款”字样的条文在相应“专用条款”的条文中有明确的约定。
应按照同一编号的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三、《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
程、装修工程等建设非招标工程固定单价施工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参考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示范文本》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本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中的任何部分。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深圳长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中国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修正)》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核准(备案)证编号:
工程规模及特征:
二、工程承包范围
1.市政公用及配套专业工程、其他工程:
(在□内打√,并填写相应的工程量)
□七通一平工程万平方米
□电信管道工程米
□挡墙护坡工程长:
米;
宽:
高:
米
□电力管道工程米
□软基处理工程万平方米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立方米/d
□水厂及配套工程立方米/d
□污泥处理厂及配套工程立方米/d
□给水管道工程米
□泵站工程平方米
□道路工程长:
米宽:
□隧道工程长:
米高:
□桥梁工程座
□道路改造工程长:
□排水箱涵工程长:
米高:
米
□路灯照明工程
座
□交通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
□绿化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米
□燃气工程
□其它:
2.房屋建筑及配套专业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
(□基础
□基坑支护
□边坡
□土方
□其它
);
□主体结构工程(□钢筋混凝土□钢结构□钢管混凝土□型钢混凝土□其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门窗□幕墙:
平方米□其它);
□通风与空调(□通风□空调□其它);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室内给、排水系统□室外给、排水管网□其它);
□建筑电气工程(□室外电气□电气照明□其它);
□智能建筑
(□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其它);
□屋面及防水工程
□建筑节能
□消防工程
□室外工程(□室外设施□附属建筑
□室外环境)。
□燃气工程(户数:
;
庭院管:
米)
3.二次装饰装修工程:
□门窗
□防水工程
□电气照明
□通风与空调(□通风
□空调
□其它
□建筑给排水及供暖(□室内给、排水系统□其它);
(□综合布线系统
□信息网络系统□其它
□其它:
4.其他工程
无。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指按《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工期标准》计算出的本工程工期)。
合同工期对比标准工期的压缩比例为%(压缩比例=1-合同工期/标准工期)。
四、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
五、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
元);
(1)安全文明施工费: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4)暂列金额: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通用条款2.1款的规定一致:
⑴本合同签订后双方新签订的补充协议;
⑵本合同第一部分的协议书;
⑶本合同第四部分的补充条款;
⑷本合同第三部分的专用条款;
⑸本合同第二部分的通用条款;
⑹现行的标准、规范、规定及有关技术文件;
⑺图纸和技术规格书;
⑻经确认的预算书或工程报价单;
⑼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有关本工程的变更、签证、洽商、索赔、询价采购凭证等书面文件及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3.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九、合同订立与生效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订立地点:
深圳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本合同自后成立。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合同主体与参与各方
⑴发包人:
指本合同指明执行本工程投资或负责管理本工程的、具有相应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资格和能力的合法继承人。
⑵发包人代表:
指由发包人任命的行使发包人在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代表。
⑶承包人:
指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建本工程、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⑷项目经理:
指由承包人任命常驻现场、并取得相应资格的工程管理人员,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⑸专业工程承包人:
指与发包人签订专业工程施工合同并承建该合同指定专业工程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⑹分包人:
指经发包人认可并与承包人签订了分包合同承建本工程部分工程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⑺监理人:
指由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工作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⑻总监理工程师:
指监理人指派常驻现场履行监理人职责的代表。
⑼设计人: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合同文件
⑴合同:
是指由承包人进行本工程施工并提供工程保修服务,发包人支付价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合同由通用条款第2.1款所列的文件组成。
⑵图纸:
指由发包人按本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全部设计图纸、计算书和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其他性质类似的技术资料。
⑶标准、规范:
指本合同中约定的适用于本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及其修改或补充。
⑷工程量清单:
指根据图纸、技术规范,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格式、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列出的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载明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
⑸书面形式:
指合同、协议、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⑹其他合同文件:
是指经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
承发包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
1.3工程、现场与装备
⑴永久工程:
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1.3⑻款所指的设备。
⑵临时工程:
指实施和完成本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程,但不包括1.3⑼款所指的承包人装备。
⑶工程:
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具体情况指两者中的任何一个。
⑷单项工程:
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