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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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稿

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稿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城市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两会”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工作,安排部署2016年工作。

  一、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住建系统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新突破。

完成投资256亿元,开工22.4万套,开工率104.4%;基本建成17.8万套。

四煤城采沉区棚改第一次实施全省统一施工招标和大宗材料集中采购,有效控制了建设成本,节约近10亿元,保质保量完成了5.42万套开工任务。

首次采取政府买完再分、先买后分、发票自购、“拿钱走人”等方式,加大购买和货币补偿安置力度,完成货币化安置5.43万套,占全省棚改任务的27%,为年初计划的139%。

筹融资渠道不断拓宽,争取国家补助82.27亿元;落实国开行棚改专项贷款额度650亿元;省政府在资金压力较大情况下安排了补助资金4.7亿元,借支20亿元用于启动征拆。

加快推进公租房分配入住,完成了3.3万套分配入住任务。

创新政策举措,出台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系列指导意见和规定,实行现场办公、并联审批,缩短手续办理时限,保证了项目顺利实施。

农村泥草(危)房改造完成投资81.21亿元(国家补助11.135亿元、省政府安排补助2亿元),改造13万户,开工建设“幸福大院”21个,超额完成了改造任务。

住建系统66个部门获得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泥草房改造先进集体,283名同志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

  城乡规划编制管理取得新进展。

完成了《xx省城镇体系规划纲要》编制;省政府批复了绥化、安达、七台河市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安排资金2000万元,编制完成54个乡镇和88个村庄规划。

“多规合一”稳步推进,xx市阿城区、同江市完成了试点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国家有关部委评审。

城市设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印发了《关于开展城市设计工作的通知》,明确城市设计编制及审批要求。

《xx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公布,为我省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

强化市场管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开放规划设计市场提高规划设计质量的通知》,禁止地方保护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全省“三供两治”项目开复工建设325项,完成投资127.93亿元,分别占年计划的104.5%和102.5%。

升级改造净水厂24座,改造老旧供热管网1734.3公里,撤并小锅炉856台,县级以上城镇垃圾治理工程全部开工。

新增日供水能力29万吨、集中供热面积4160万平方米、供气用户9.36万户、污水日处理能力22万吨、垃圾日处理能力2430吨。

全省投入资金1.5亿元,购置清冰雪机械设备600余台套,13个地级市主次干道清冰雪机械化率达到93%,县城达到55%。

强化城市管理,印发了《关于在住建领域加快推进“互联网+城市生活”行动的指导意见》、《xx省城市网格化管理规定》;组织召开了全省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推进视频会议,9个地级以上城市建立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建设领域科技节能取得新成效。

坚持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与主街路综合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相结合,大力推广政府主导、供热企业参与、合同能源管理和PPP等改造模式,改造159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20余万户居民住上了暖房子。

加强对绿色建筑规划设计专项审查,全省新建绿色建筑500余万平方米,11个项目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设计标识。

完成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平台建设,实现对200栋建筑能耗情况的实时监测。

我省在超低能耗建筑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住宅产业化稳步推进,23个项目被评为国家A级住宅,2个项目被评为国家康居示范工程,10个项目被评为国家广厦奖。

  房地产市场调控效果逐步显现。

积极应对房地产市场下行态势,坚持科学调控、多措并举、综合施策。

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通道消化库存,回购存量商品房4.45万套;积极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引导开发企业出租未售商品房,盘活存量房源;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简化手续、优化服务流程,释放公积金政策潜力;开展促销和营销活动,促进住房消费,全省房地产市场总体稳定。

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992亿元,同比下降25.1%,占固定资产投资10%;商品房销售面积199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4%,商品房销售额1027亿元,同比下降15%,降幅收窄;施工面积1241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7%;新开工面积218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3.5%;完成房地产税收264亿元,同比下降5.1%,占地方税收32%;商品房均价5144元/平方米,同比增长5.3%。

  建筑业稳步发展。

预计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100亿元,实现增加值860亿元,拉动了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

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引导和扶持建筑施工企业提档升级,基本实现了一级总承包企业市(地)全覆盖。

全面整顿市场秩序,推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向区县延伸,处理各类违法违规项目63个;集中力量整治建筑市场乱象,排查在建项目3769项,督促整改234项;加大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力度,共受理案件17起,涉及金额6000余万元。

强化质量安全检查,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6.7%和55.5%,安全生产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

开展“四季”专项行动,大力实施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主街路综合改造、城市路桥升级改造、绿化亮化等专项行动,共清理乱贴乱画小广告30余万处、违章占道经营16.6万次;全省投资约120亿元,新建改造城市道路665条、680公里,新建桥梁45座,改造加固桥梁62座;新增绿地面积500公顷,新建公园8个,大庆、同江、黑河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综合改造城市老旧小区1372万平方米。

积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召开了全省农村垃圾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制定了《xx省村庄垃圾治理规划》。

全省有6684个行政村建立了保洁队伍,占行政村总数的72.8%,保洁员达1.57万人。

  各项改革取得积极进展。

深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省厅已取消行政许可11项,下放行政权力61项,转变管理方式32项,保留的行政权力由原有的312项精简到153项,核减率达到50%,制定并公布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权力流程图;成立了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搭建网上行政审批平台,优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服务效能。

积极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市场化改革,印发了《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若干意见》,举办了“推进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市场化改革和操作实务培训班”,新录入全省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库22个,公开推介34个市场化项目。

目前全省“三供两治”项目通过市场化运作的达159项,占全部开工项目的49%。

  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加强。

持续深入推进反“四风”转作风,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狠抓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围绕资金计划安排、行政审批、工程项目管理、人事财务管理等关键环节,完善工作流程,制定防控措施,杜绝腐败问题发生。

省厅“全国文明单位”通过国家复检,系统内2位同志被授予全省“十佳公仆”称号,2位基层同志被评为“全省道德模范”。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得益于省直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得益于金融部门的支持,得益于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

在此,我代表厅党组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近一段时间,党中央召开了城市工作会议,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政府工作报告对城乡建设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对我们做好今年及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我们更加清晰看到,住建系统的职责和任务越来越多,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高。

我们要认真思考新常态下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主动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谋划好、落实好2016年工作。

  二、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五大规划”发展战略,以深化住房城乡建设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转变发展方式、保障改善民生为主线,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抓好“建住房、打基础、强管理、改面貌、去库存”五大任务,着力提升城镇化建设质量,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坚持共享理念,继续推进住房改造建设,保障城乡居民住房基本需求  1、确保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

坚持新建、购买和直接货币补偿三种方式并举,计划投资300亿元,开工建设20.4万套,基本建成15.1万套。

一是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

完成货币化安置任务既是开工又是竣工,节时省力,安置效率高。

各市县要以省政府出台的两个指导意见为操作依据,摸清本地符合条件的回迁安置房源底数,做好居民意愿调查,合理确定年度货币化安置比例。

安置方式既可采取政府统一谈判、买完再分、先买后分,也可采取发票自购、拿钱走人的方式,还可以向市场定制期房,尽量多购一些,缓解新建压力。

要规范工作程序,做实做细调查摸底、平台搭建、竞争谈判、公开招标等环节,尽量降低购买价格;在与存量商品房所有者签订购买协议后,必须尽快督促企业与居民签订购房合同,促进开行贷款尽快发放。

“拿钱走人”的要严格控制补偿标准,严密规范工作程序,防控“拿钱不走人”等风险。

货币化安置要尽早启动实施,争取3月底开始签订协议,9月底前要完成货币化安置任务,10月底前支付购房款,12月底前入住。

二是加快贷款落实,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按照国家政策要求,今年棚改利用国开行、农发行贷款,要通过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模式来获得。

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模式相对于“三统一”贷款模式,程序复杂,办理时间更长,必须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准备。

各市县要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文件,抓紧制定本地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办法;将棚改纳入市县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购买棚改服务资金要通过人大审议列入财政预算;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开择优选择提供棚改服务的承接主体;市县政府与贷款银行、承接主体签订三方合作协议,贷款银行与承接主体签订借款合同;按照贷款银行要求,抓紧办理相关项目手续,备齐贷款要件,做好与国开行、农发行的对接,特别是县(市)要做好与农发行对接,争取尽快取得贷款。

对原来已申请到国开行贷款额度的项目,要加快推进形象进度,提高贷款发放和使用效率。

三是加快手续办理速度。

购买和新建项目要履行好相关的法定手续和程序。

省里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提高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行政许可效率工作的指导意见》,各地要按要求建立“一表、二单、三会”制度,实行现场办公、“串联”变并联审批。

市县主要领导、分管常务领导要加强统筹协调,破除行政许可互为前置问题,缩短土地、规划、环评等手续办理时限。

对基本具备计划、资金、法人、设计、用地条件的项目即可组织施工招标,工程结束之前要办齐所有手续。

既不能以手续办理慢为拖延开工理由,浪费大好施工期,也不能以赶进度保开工为理由,不办齐前期审批手续。

四是抓好公租房分配入住。

要进一步核实公租房在建数量和竣工、入住情况,深入分析查找入住率低的原因,制定分配入住实施方案。

要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将公租房扩大到外来务工人员等非户籍人口,提高已建公租房入住率,努力完成1.6万套分配入住任务。

要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全程监督,做到审核过程和分配结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使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受益。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省市县三级督查考核问责机制,各县(市)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各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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