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分析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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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为提高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我们必须促进企业加速转型、鼓励产品创新、更新改造旧设备。
其实,归根结底制约我国企业转型、继续发展的主要原因是资金的不足。
从企业内部来看,内源资金不足;
从外部融资角度考虑,成本代价太高。
这就直接导致了企业没有办法提供充足的资金为设备进行更新换代,所以制造业发展的脚步就愈加的沉重。
更无奈的是,近年来的行业环境情况不明朗,投资增速降低。
综合来看,内外环境均不占据优势,我国制造业企业的发展已经步入了瓶颈期。
直至2014年以前,只有部分行业使用加速折旧方法,适用范围较窄,并不能有效地为亟待转型的企业提供助力。
因此,为了配合国内结构调整、提高民间投资积极性,2014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做了新的具体方案,推进了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广泛用于包括制造业在内的六大行业,如此提高其可用资金流动性、增强创新能力的积极性,有效拉动企业设备的更新换代,因此促进了这些产业的升级转型。
能够有效地减轻企业投资的税收负担(可以加上如何有效地)、增强竞争活力,通过政府给企业让利,使得国内企业能够在国际竞争中享有与国外企业相对平等的竞争条件,推动内外资企业竞争公平化,同时也促进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早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发达国家就曾采用加速折旧的办法来提高本国国际竞争力。
允许使用加速折旧法是经济转型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日本于1951年实行加速折旧法,允许先进设备第一年计提折旧50%,研究用设备三年内可计提90%。
1981年美国大幅缩短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同年代采用不同的加速折旧方法。
美日两国均使用加速折旧的方法来促进企业升级,并且在经济转型期取得了良好效果。
经过将国外经济转型期的状况与国内具体境况有针对性地做了具体的背景分析,可以看出对于现阶段正处于经济转型期的我国经济来讲,现在正是应该适时采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时候,这顺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
1.2文献综述
固定资产在报表中金额庞大,他的折旧的变化时刻牵动着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心。
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际运用都是会计界的重要课题。
无论是国外学者还是国内专家,他们各自都对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有着深刻的见解。
通过对他们智慧成果的研究,不但可以了解国内外会计学界对固定资产折旧理论与实际的研究发展历程,更是能够通过对历史历程的研究来指导现在固定资产折旧所面对的问题。
西方会计发展的黄金时期19世纪到20世纪。
在这段时间内,会计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而固定资产折旧概念和折旧方法的形成标志着现代会计到达了一个重要发展的阶段。
伴随着手工作坊的逐渐规范化、工厂制度逐渐形成,企业可持续经营的目标也渐渐明确,他们开始注意长期投资、关注机器设备。
由此带来了,长期资产投资如何转变为成本的问题,从而产生了折旧的思想。
在这之前,会计是不计折旧的,只须把所有资产在报废时全部冲销,还能继续使用的计为未销售商品,在年终盘存时估价就可以了。
人们开始意识到这种做法的不合理性。
当这种不合理思想遇到了铁路建设的蓬勃发展期,它的不合理被无限地放大。
要把铁轨、火车这种使用期很长的巨额资本投资,等到其报废时再转为成本显然是不合道理的。
人们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如何让长期固定资产作为一种经常性费用在整个生命期内分摊,提出了“折旧”的概念。
折旧思想刚刚落实于实际时,企业多使用的是直线法,在整个期间内平均分摊。
但是到了20世纪,各种各样的折旧方法应运而生。
经过了一个世纪的探索,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及其计算方法得到了基本完善,由美国会计学家厄尔塞利尔斯编著的《折旧原理》(PrincipleofDepreciation)中分门别类地清晰介绍了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单位成本法等等各种折旧方法。
至此,新的会计研究体系——折旧会计,初步形成。
正如上段所述,折旧概念的产生是被铁路行业的蓬勃发展所推动的。
折旧从产生开始就饱受争议、不断地被讨论,从它处理方法的多样性足以看出它的复杂程度。
除此之外,对折旧定义的讨论也是经久不息。
195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折旧定义为“折旧是以系统的、合理的方式将有形固定资产的成本或其他计价基础减去残值(无残值不用减)后的净值,分配至资产(可以是一组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中去的会计处理方法。
折旧是一个分配过程而不是计价过程。
”这里强调了分配方式必须是系统的,有规则的不能只考虑了某种情况而忽略了可能发生的其他情形,而且方法必须是可以被理解的,符合实际条件的、合理的,不能是生搬硬套的方法。
它对分配的细节也做了描述,考虑到了资产处理后可能残余的价值需要在分配时减去。
1976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第4号会计准则,其中折旧的定义是“折旧,指按照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分配其应计折旧额。
“这个定义相比195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做的定义显得更加简明扼要,阐明了折旧的实质,并未对这就过程中的细节做过多的描述。
尽管人们早就知道资产是有使用寿命的,会计人员在做账务处理时需要考虑到资产使用到期报废的情况。
但是,直到20世纪,大多数企业都是不计提折旧的,那时投资的返还占了发放股利的很大一部分,这样虚高的股利对于不知情的股东是不公平的,对企业的可持续性经营也造成了重大不利影响。
只有当企业打算重置资产时,才发现他们只能在庞大的金额面前叹息,这才意识到折旧账户对企业的重要意义,然而此时的企业可持续经营已经收到了重大威胁。
因此,折旧存在的必要性得到了人们的正视。
由此开始了对折旧问题的探索。
折旧账户设立的规范化路程是被人们不断摸索出来的。
在19世纪至20世纪初期,多数企业采用定期重估资产的方式计提折旧或者干脆只在资产重置或者报废的当期计入费用处理。
直到1930年,折旧才被归入成本,在资产可使用年限内进行合理分摊计算,分配方法也渐渐得到补充。
1965年,埃尔登·
S·
亨德里克森(Eldon·
Hendriksen),美国著名的会计学家,曾任美国会计学会的副会长,出版了他一生著述中影响最大的《会计理论》(AccountingTheory)一书。
这本类似于财务界的百科全书的书中对于固定资产折旧的分配方法吸纳众说,做了详细归纳和总结。
我国的汤云为教授1997年出版的《会计理论》中也对埃尔登教授的《会计理论》多加引用。
1.3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政策选择的问题,分别从税后角度和对会计信息的影响角度进行讨论,主要采用了以下方法:
1.案例分析法。
本文主要采取的方法,以中国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为例,尝试分别从不同的折旧政策的角度进行边际效益分析。
2.文献分析法。
对于折旧政策的起源、发展,以及在各国应用的情况,查阅了国内外文献,了解了折旧的本质是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所有折旧政策都是围绕科学的计算资产价值的转移而展开的。
3.对比分析法。
在折旧政策对会计信息的影响方面,使用了这种方法,通过对比两个企业同样是更改了折旧政策,但是却得到不同的结果,得出了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必须与实际情况向符合的结论。
1.4文章结构
本文由六章组成,各章节分别做如下分析:
第一章主要讲了选题背景、研究方法,以及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阐述。
第二章具体说明折旧政策的本质及主要内容,并对不同折旧方法进行对比。
第三章以中国船舶为例,进行不同折旧政策的边际效益分析。
第四章以河北钢铁厂为例,讨论折旧政策对披露会计信息的影响
第五章从六个角度分别对影响企业进行折旧政策选择的因素进行分析
第六章从第三章至第五章的结果总结出对完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几点建议
第2章固定资产折旧政策选择的本质及其主要内容
2.1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的本质
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据有效资料的记载,最早起源于十八世纪的一部经济学著作,随后被经济学大师大卫·
李嘉图具体阐述、并由麦克库洛赫做了进一步发展。
我国会计学大师们对固定资产折旧的概念也都做过不同角度的剖析。
从固定资产价值的形成与转移不同步的角度分析,阎达五教授认为“折旧是固定资产因使用受到损耗而减少的价值”①葛家澍教授的观点是“固定资产因使用磨损而逐渐转移的价值称为折旧”②。
从折旧的客观表现形式的角度考虑,范长缨教授提出“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因使用比例与功能的丧失而转移到产品成本或其他费用中的价值”③,功能丧失越多,固定资产价值转移的就越多,进而计提更多的折旧。
林志军、李若山、蔡春等等我国会计学界中的学者、专家们纷纷对折旧做了具体解释,且本质上他们观点是一致的。
最后,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对折旧的感念做了更简单、明确的分析,以准则的方式对折旧概念做出规范。
准则中指出“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规定的方法对应急折旧额进行系统摊销。
”概念中不但点明了折旧的实质,还重点强调了执行,对于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做了突出表达,有利于相关企业对概念的把握与应用。
折旧问题的焦点在于做出对价值转移的合理把握,如何界定功能丧失以使企业的折旧政策在真实公允范围内能够使企业利益得到最大化保证。
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固定资产的功能丧失是一个很难界定的技术问题,并没有眼科的数量标准,现实中都是根据产能来间接判定固定资产的功能丧失程度,从而决定折旧费用的多少。
折旧作为会计核算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直接对固定资产核算影响重要影响,是对正确计量成本,费用和利润的重要保障。
同时,对企业应纳所得税缴纳数额产生重要影响。
是企业利益相关者十分关心的内容。
可以说,折旧政策的选择伴随着固定资产的“一生”——从固定资产的确认到计量,再到记录、报告的整个会计过程。
因此,折旧政策的选择并不仅仅需要会计角度的考量,它也不单单是选择能使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会计问题,它更是企业财务人员对企业财务状况真实、公允披露的重要保障之一。
同时,选择不同的折旧政策会传达出不同的会计信息,是企业各个利益相关者所关注和重视的重要方面。
因此,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在会计核算中占据了至关重要的位置。
2.2固定资产折旧新策的主要内容
随着2014年新的会计折旧政策方案的颁布和实施,我国的制造业企业的折旧政策选择上被给予了更大的优惠空间。
在新的法规中,折旧政策的选择包括以下几方面主要内容:
(一)对于六大行业④的企业,他们在2014年1月1日以后包括自建在内的新进固定资产,允许两种方法进行加速折旧。
一是可以以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来缩短折旧年限进行加速折旧;
二是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二)对于所有行业的企业,他们在2014年1月1日之后所购买的用于研发的单价不超过100万人民币的机械设备,除了允许上段
(一)中所述两种方法外,还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所得税时一次性扣除,不用再分年度进行折旧。
(三)对于所有行业的企业,他们所持有的单价不超过5000人民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