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责任关怀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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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化工研究院
关于开展“责任关怀”工作实施方案
院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在全院推行“责任关怀”,倡导企业“关爱员工、关爱社会、树立企业自身形象”的发展理念。
通过持续改进,提升本质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整体绩效,追求“零排放、零事故、零工伤和零财产损失”的长远目标,全面展现企业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根据化医集团《关于2016年开展责任关怀工作的通知》(渝化医司【2016】135号)、《推行责任关怀实施方案》(渝化医司【2014】255号)和《责任关怀实施准则》(HG/T4184-2011)等有关文件要求,我院决定在全院推行“责任关怀”行动,特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树立“责任关怀”行动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为指导,牢固树立“关爱员工、关爱社会、树立企业自身形象”的理念,在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积极融入责任关怀,认真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展现企业的良好形象。
二.确立“责任关怀”行动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责任关怀,使企业在技术创新、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方面自觉地、自律地履行社会责任,对其产品生命周期(包括设计、研发、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回收处置)全过程负责。
建立安全健康、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企业,达到企业与社区和谐友好的氛围,不断提高企业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方面的认知水准。
三.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院“责任关怀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责任关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指导。
主任:
周卫平
副主任:
唐翔宇孔敏黄向东
成员:
张一军漆文王刚袁弘刘林森刘忠明黄永初
胡伦明蒋维娜李宇翔李香春时圣强陈啸松王娟
朱进董琳刘春春颜邦民张力李强黄生春
张丽莎
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责任关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院安全环保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环保部部长漆文兼任,同时委员会下设社区认知工作组。
院另以文件形式明确“责任关怀工作委员会”组织机构组成,并将该文件下发院各部门遵照执行。
四.明确委员会工作职责以及具体行动部署
1.发布“责任关怀承诺书”。
5月底前,由委员会办公室编制“责任关怀承诺书”,经院长签署并发布,利用院网页、展板、公告栏等方式展示、张贴化研院“责任关怀承诺书”。
院长是实施责任关怀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要做出明确的承诺。
此项工作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完成。
2.搞好宣传发动及教育培训。
(1)要结合实际,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充分利用公告栏、展板、黑板报、标语横幅等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大力宣传“责任关怀”的理念和追求的目标。
此项工作由院办公室、安全环保部、党群工作部、情报信息中心、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2)搞好院内部员工教育培训。
由院各车间(科研部门)利用车间班组安全活动等方式每月一次组织员工培训,认真学习《责任关怀实施准则》、《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等规范,让员工了解和接受责任关怀,并使之成为企业和员工自觉的行为和意识。
此项工作由院各车间(科研部门)负责实施。
3.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活动。
由院“责任关怀工作委员会”社区认知工作组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如:
周边居民座谈会、开放日活动、对话活动、其它活动等,让社区及周边居民了解企业相关风险、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工作计划、应急响应程序及其它关注的问题。
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1)组织与企业周边的街道、社区开展责任关怀街道社区联席会,加强彼此的沟通交流,及时帮助解决一些涉及企业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
(2)召开周边居民座谈会,邀请居民代表(包括周边的社区、村组、学校、医院等代表)参加,介绍企业在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方面的工作亮点,听取他们对企业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方面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3)组织开放日活动,邀请周边居民代表参观环保治理设施及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企业文化展示等,增强他们对企业的了解和认知。
(4)组织咨询日活动。
在周边居民区开展咨询日活动,宣传和介绍有关安全环保健康知识、应急知识和企业取得的成绩、工作亮点,提高居民的应急响应能力。
(5)组织帮扶慰问活动或送温暖活动。
对企业周边的弱势群体、困难家庭、“五保户”等进行帮扶、慰问和送温暖,促进企业与周边居民和谐、友好、互助。
(6)组织其它活劢。
4.实施应急响应管理,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安全月期间,由院安全环保部组织在全院开展一次应急预案综合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
5.实施危化品储运安全管理。
院各车间(科研部门)、乐研宝商贸公司要对所属危化品与储运有关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价及制定降低这些危险所采取的措施,10月底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院安全环保部。
6.院各车间(科研部门)要对生产现场采取措施实施污染防治工作,减少或控制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或废弃,研发中心、科技发展部、公用事业部要对院科研生产废水的清污分流系统进行改造,10月底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院安全环保部。
7.院各车间(科研部门)实施工艺安全管理,根据《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落实各项管理措施,10月底前形成书面材料报院安全环保部。
8.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员工及外来人员的安全行为和职业健康行为。
此项工作由院安全环保部以及院各车间(科研部门)根据《责任关怀实施准则》中有关职业健康安全部分进行自查自纠,院各车间(科研部门)、公用事业部10月底前将本部门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院安全环保部。
9.实施产品安全监督管理,加强产品研发、生产、储运与使用、销售到废弃物整个过程的管理。
此项工作由院各车间(科研部门)以及乐研宝商贸公司根据《责任关怀实施准则》中有关产品安全监督管理部分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10月底前书面报院安全环保部。
10.发布“责任关怀年度报告”。
年底,由院“责任关怀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全院一年来在健康、安全、环保管理方面的主要工作成就或亮点进行总结,形成“责任关怀年度报告”,在院公告栏等方式进行发布,同时报送化医集团。
全院开展责任关怀工作,要实行“一岗双责”,院各职能部门对本部门有关责任关怀方面的工作负责,院各部门开展责任关怀工作情况将纳入各部门安全环保年度考核。
重庆市化工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1:
《责任关怀实施准则》(HG/T4184-2011)
附件2: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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