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深化改革的演变趋势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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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架】
一、供销社目前面临的问题
1.全系统虽已扭亏为盈,但经营绩效仍不理想
2.组织定位模糊,各相关主体思想纷杂
3.组织功能萎缩,亟待开拓新的作用空间
4.组织基础涣散,组织体系受到严重削弱
5.产权制度积重难返,成为供销社深化改革的“瓶颈”
二、供销社的产权安排和治理结构
⒈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和独
⑴特性就源于其制度路径的复杂性和独特性
⑵供销社现有资产不能认为是国有资产
⑶供销社现有资产(特别是联社的资产)也不能再笼统地认定属于原始股东
⒉产权制度的缺失必然导致治理结构的不当
三、供销社深化改革的演变趋势
⒈必须安排恰当的最终所有者
⒉必须构建科学的治理结构
关于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发挥供销社重要作用的报告
浙工大学农业现代化与农村发展研究中心
去年以来,在许行贯同志的建议与指导下,我们对浙江省供销社改革和发展问题开展了专题研究,形成了一个总报告和八个专题(案例)报告,并就这一主题进行了多次专题研讨会。
为了加快我省供销社改革和发展,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供销社的重要作用,特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如下报告。
一、统筹城乡发展必须形成“统筹”合力
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农业发展越来越受到资源和市场的双重约束,结构性矛盾和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加入世贸组织以后,我国农业也正逐步与世界农业全面接轨,但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尚未打破,使得城乡差距呈进一步扩大趋势。
在此背景下,中央明确提出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强调通过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进而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统筹城乡发展,意味着城乡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共同进步,意味着城乡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意味着通过统筹城乡资源和城乡市场来解决“三农”问题。
要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就必须从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出发,调动各方力量,协调各类主体,整合各种资源,全方位地配置和构建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保护、服务的载体,形成“统筹”合力。
无疑,这些载体既有行政主体,又有市场主体;
既有政府组织,也有市场组织;
既有传统组织资源,又有新生组织资源。
而供销社就是这样一个具有为农服务的天然使命、独特优势和新生气象的市场化的传统组织载体。
二、供销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组织载体
近几年来,浙江省供销社处于全国供销社系统改革的前沿,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紧紧围绕服务“三农”的宗旨和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锐意进取,在不断深化自身的体制、机制改革的同时,大力推进“三社一化”(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农村经营连锁化)建设,在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推动农村流通现代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成为了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一个引人注目的亮点,展现了供销社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现实图景。
1、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引导农民与大市场对接,切实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问题。
就我国而言,伴随着农村现代化进程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农业所带来的冲击,农民生产经营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必将进一步加大,农民对联合起来增强市场竞争力的需求更为迫切,以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必将成为农村生产经营的主体。
作为“半官半民”的传统组织资源,供销社系统通过大力兴办和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积极引导农民与大市场对接,切实解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优势,体现了现实的价值。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供销社把兴办专业合作社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
到2003年底,全省供销社已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400余家,涉及食用菌、茶叶、蔬菜、水果、畜牧、蚕桑等20多个大类的农产品,有农民社员3.1万多人,联系带动农户32.04万户,共有社员股金9000多万元,其中供销社占40%,农民社员占50%,其他经济成份占10%左右。
专业合作社普遍建立了理、监事会,其中农民代表占半数左右,充分考虑体现了“农办、民管、民享”。
不少专业合作社在实行按股分红的同时,还按社员投售的农产品数量实行“二次分配”。
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1—11月,这些专业合作为社员推销产品10亿元,为农民社员增收1亿多元。
通过兴办专业合作社,不少供销社重新与农民结成了利益共同体,为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了新的组织载体。
2、大胆采用现代流通和经营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发展连锁经营,以切实解决农村生产生活资料流通问题。
连锁经营作为一种现代流通和经营方式,是改造传统商业,推进流通现代化,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有效途径。
供销社发展连锁经营既是供销社顺应社改制后重组生产生活资料经营网络的必然要求,更是供销社发挥自身优势和适应农民需求的切入点。
近几年,浙江省各级供销社积极引进现代流通方式,大胆改造传统经营网络,以“三农”(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和遍布城乡的网点为基础,以资产为纽带,积极推进农村连锁经营,以切实解决农村生活资料流通中的突出问题。
目前,全省供销社系统从事连锁经营的企业达55个,拥有连锁门店1700个,其中87%的门店分布在县以下集镇,总面积25万平方米,连锁经营涉及日用工业品、农资、医药、石油等经营领域,连锁经营额达56亿元。
3、努力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积极扩展经营服务领域,以切实解决农民生活质量和农村社区建设问题。
兴办村级综合服务社作为供销社为农服务的重要载体,不仅有利于扩大供销社在农村的经营服务网络,占领农村市场,而且有助于重树供销社的形象,提高供销社的社会地位。
近年来,浙江省供销社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支持下,大力推动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建设,依托市、县供销社的日用工业品、农资、医药等连锁经营企业,与村镇整治、文明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在有条件的村搭建服务平台,增加服务功能,实行经营服务一体化,对农村居民开展集中式的全方位服务,对方便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从而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目前,全省已有21个县市区供销社兴办了90家村级综合服务社,其中,德清县供销社比较典型。
三、供销社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确有其独特优势
作为一种具有为农服务的天然使命的传统组织资源,供销社系统确实有其独特的优势和现实的价值。
供销社为“三农”服务的首要优势就是其多年形成的系统网络资源。
多年来,浙江省供销社系统经过改革与发展(特别是企业化改革改制),仍然拥有着具有相当的组织凝聚力和较强的组织关联度的系统网络。
这些系统网络包含着相当数量的龙头企业、农产品行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站(社)以及各类基层网点。
到2003年底,全省供销社已兴办各类专业合作社400余家,拥有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113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60余家、从事连锁经营的企业55个、连锁门店1700个、基层社组织300余个。
如此庞大的组织网络,在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村流通现代化的事业中具有独一无二的优势。
可以想见,只要充分发挥自身丰富的系统网络成为我省农业产业化经营中最大最强的一条龙。
其二,优势在于供销社系统拥有一定的资产资源。
供销社通过几十年的长期奋斗和艰苦改制,积累了一定的资本,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物质资产,这是供销社在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方面发挥作用的突出优势。
浙江省供销社系统到2003年底的所有者权益达到60多亿元。
就说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现在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之所以产生和发展比较困难,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资金和资产,特别是在发展初期。
不难想见,如果供销社系统能有效地、适当地将其资产的一部分用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那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步伐将大大加快。
其三、供销社拥有一的擅长流通、熟悉营销、精于管理的人力资源。
目前我国农民作为市场主体能力薄弱,即获取和分析市场信息能力、市场销售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薄弱。
而供销社在这方面恰恰具有相当的优势,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搜寻市场信息、顺畅交易渠道、拓展市场空间,减少交易费用的作用。
在农产品供大于求、卖出去才是硬道理的情况下,一个充满活力的供销社在帮助农民推销农产品、增加收入方面可以起到很大的作用。
很多社有企业倾向于同农民建立更密切的关系,公司+基地、公司+专业合作、公司+协会+农户等产业化经营形式在供销社得到广泛应用。
全省供销社兴办了113家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60余家从事农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合作社实现了基地和农户的卖难问题,实现了助农增收。
其四,供销社与农民有着密切的联系,拥有信用资源。
关于这一点,一直有些人有异议,他们认为供销社与农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信任关系。
事实上,长期以来供销社作为政府与农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帮助农民推销农副产品,为农民提供生产、生活资料的朝夕相处中,与农民建立了相互信任的密切联系。
即使在农资供应多渠道竞争条件下,农民也更相信供销社。
对于供销社增强自身活力的种种努力,农民给予充分理解和接受。
四、供销社必须深化改革,创新经营体制
纵观我国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一直希望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这一目标的选定无疑是正确的,但在改革的实际进程中,从1983年供销社退出政府序列,就开始了作为一般流通部门的改革历程。
199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化供销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明确强调“坚持把供销合作经济组织”,由于全国范围内“股金风波”的凸现和亏损严重,改革的重点又回到解决突出问题,想方设法扭亏增盈上来,通过大量的清退分流人员、变卖资产减债,盈亏情况得到改变,但某些方面离改革的目标不是近了而是更远了。
近几年来,浙江省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实践表明,供销社必须努力构建既与农民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同时又实行开放办社的合作经济新体系方向深化改革。
一方面,各级供销社(特别是基层社)应积极推进专业合作社发展,通过多种形式领办和兴办专业合作社,与农民真正结成经济利益共同体,进而首先将基层社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另一方面,供销社应从开放办社入手,吸纳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及带有合作制因素的经济组织等入社,整合各类为农服务组织,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合作社联合机制,发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合作社联合组织,逐步成为能够容纳各类合作社的联合社。
目前除供销社以外,为农服务资源大体分三类,一类是各类涉农部门所属的农技站、农机站等,拥有一定的农业科技服务能力,由于定位不明,经费不足,服务功能大受影响,亟待求得新的出路;
二是各类涉农部门领办和农民自办的各类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
三是各类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包括国有的、民营的和中外合资、外商独资的。
各级供销社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通过多种形式,把他们其中愿意加入供销社体系的那一部分吸收进来,为他们服务,并通过他们为农服务,共同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就供销社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构建为农服务新体系而言,从浙江省供销社近几年的实践来看,大致可分为三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基层社的建设和改造。
作为一个组织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