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年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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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7%,生态红线区域保护面积不减少、管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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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不降低,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陆地森林覆盖率达到30%。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绿色发展行动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合理规划产业布局,严格执行化工、
印染、造纸等项目的准入政策,全面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围绕新
一代信息技术、生命科学、纳米技术、人工智能、机器人、增材
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发展新领域,推进新兴产业发展。
到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达50%,新
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超过54%。
加快现代服务业创
新发展,发展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到2020年,全市服务业增加
值占GDP比重达53%左右。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市科技局,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加快建设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和低碳城市。
全面推进
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及国家、省级
各类示范试点项目建设。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对污染物排放超过
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
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以及使用有
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企业
每五年实施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全面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
点建设,建立完善碳管理、碳考核、碳评估体制机制,以2020年
碳峰值目标为引领,实现碳总量、强度和人均三大指标的有效控
制。
推进重点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建立第三方核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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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对接国家、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市发改委、市
经信委、市环保局,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强化关闭不达标企业及淘汰低端低效产能工作。
深入推
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工作,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
出,坚决完成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加快低端低效企业及
产能退出,减少落后化工产能,注重企业退出过程中腾退土地、
节能减排等成效,为发展新兴产业腾出资源空间。
进一步加大钢
铁、水泥、平板玻璃、电力等重点行业去产能工作力度,严禁建
设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过剩产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责
任单位:
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各市(区)人民政府
(管委会))
——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工作。
坚持多管
齐下,精准治理“散乱污”企业(作坊)。
按照“分级负责、无缝
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依法关停一批,整治提升一批。
以“两
高一低”行业为重点,全面依法关停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
手续不全、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排污、存在安全隐患的“散
乱污”企业(作坊)。
对符合产业政策但缺少治污设施和环保手续
的,要加强指导,帮助企业提升治污能力,确保达标运行。
各市、
区开展镇、村两级工业集中区优化提升行动,优化镇、村工业集
中区布局,提升产业层次,淘汰规划水平低、产业层次低的工业
集中区,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入园入区。
市“263”办、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各市(区)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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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管委会))
(二)水环境治理行动
——严格落实XX水污染防治工作。
全面完成XX水环境污
染治理环保部通报问题的整改工作。
2018年基本拆除XX网围养
殖,2019年全面拆除XX网围养殖,同步清除围网区及周边水域
养殖底泥残留物。
到2020年,XX湖体(苏州辖区)高锰酸盐指
数和氨氮稳定保持在II类,总磷达到III类,总氮达到V类。
流
域总氮、总磷污染物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削减14.13%和13.76%。
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确保城区主要河湖不
出现大面积蓝藻。
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
市市容市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委、省XX渔管办,
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持续推进阳澄湖生态优化行动。
按照阳澄湖作为饮用水
源地功能定位,采取入湖河道整治、调水引流、生态修复、完善
预警监测体系、长效管控等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提升阳澄湖水
质。
到2020年,阳澄湖湖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及总氮达
到Ⅲ类。
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常熟市、昆
山市、相城区、姑苏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
——加强重点河流湖泊综合整治。
有序推进望虞河等引清河
流综合治理;
开展河湖水生态修复工程,实施阳澄湖、淀山湖、
澄湖等重点湖泊保护,开展重要河湖岸线利用及保护规划编制工
作。
实施《苏州市阳澄湖综合整治工程(2017—2019年)》,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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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澄湖区域的科学调水引流,根据不同湖区需求进一步增加清水
补给来源,确保水源地安全,兼顾周边地区水质改善需求,形成
河湖有序流动相辅相成格局;
整治阳澄湖区域及周边河道,畅通
引排出路,调整局部水系,削减污染入湖;
重塑环湖生态屏障,
加强河湖生态清淤,打造健康生态河网;
加强河湖沟通,配套湖
岸整治,巩固防洪屏障,提升防洪能力;
完善环湖区域水质监测
站点,提升水质监控能力。
实施《江苏省淀山湖流域水环境综合
整治规划》,到2020年,淀山湖(江苏辖区)高锰酸盐指数和氨
氮继续保持或优于III类,总磷达到Ⅳ类,总氮达到Ⅴ类。
加强流
域跨界断面水质管理,保障跨界河道水质安全。
市水
利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加强城乡河道及黑臭水体治理。
加强水系沟通,实施清
淤疏浚,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构建健康水循环体系。
2018年,整
治城镇黑臭水体69条,各地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
年全市城乡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实施苏州城市中心区清水工程,
城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从92%提升至97%,治理范围XX金鸡湖,
西、南至运河,北至沪宁高速,总面积约100km2,力争经过三年
努力,采取控源截污、活水扩面、清淤贯通、生态净水四项具体
工程措施加上长效管理非工程措施,实现城市中心区水环境质量
的明显提升。
市水利局、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风景
园林集团,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
充分发挥环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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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通过依法治理、科技支撑、监督执法、完善政策等措施,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组织第三方评估排查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放、
偷排偷放等问题,切实掌握超标排放企业清单及存在问题;
对检
查发现的环保问题,特别是超标排放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督促
企业建立整改台帐,按时整改到位。
市环保局,各市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大力降低农业面源污染。
全面推广农业清洁生产,减少
农药化肥使用量,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和低毒、低残留农药,
积极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
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
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施用量较2015年削减
5%,农药施用量确保实现零增长,其中XX一级保护区化学农
药、化肥施用总量较2015年削减20%以上。
巩固畜禽养殖禁养
区划定和关停成果,在限、适养区积极推广种养结合模式和发
酵床养殖技术,全面规范限、适养区内所有养殖场(小区)、养
殖专业户养殖行为,取缔非法和不符合规范标准的养殖场(小
区)、养殖专业户。
加强畜禽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到2020
年,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8%,秸秆综合利
用率达到98%。
强化水产养殖业污染管控,落实水产养殖池塘
标准化改造、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和水循环利用技术,到2020年,
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16万亩,有效控制水产养殖业污染。
市农委,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
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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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会)
(三)大气环境治理行动
——强化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
减少760万吨。
电力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
65%以上,非电力等其他行业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降
低到35%以下。
在热电企业密集地区实施热电整合,2019年底前,
基本完成大机组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燃煤小热电和分散锅炉关停整
合工作。
严控煤炭消费增量,对所有耗煤行业各类新建、改建、
扩建、技术改造耗煤项目一律实行煤炭减量替代或等量替代。
推
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纺织等重点用煤行业及其他重点用
煤单位的以减煤为重点的节能工作,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
所有非电行业新增耗煤,一律实行煤炭消费量2倍及以上减量替
代。
分类整治燃煤锅炉,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2019年底前,
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65
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其他燃煤锅炉全
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
住建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以省批化工园区(集中区)为
重点区域,以石化、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为重点行业,进
行VOCs整治,建立健全化工园区(集中区)及重点行业企业VOCs
污染治理档案及监管制度,基本建成监控预警和应急体系,大幅
提升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水平。
大力推行低挥发性物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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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使用水性涂料,印刷包装以及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
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实现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
胶黏剂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清洗剂、胶黏剂等,从源头控制VOCs
的产生和排放。
到2020年,通过采用结构调整以及原料替代、过
程管理、末端治理等全过程污染控制措施,重点削减工业源、移
动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强化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排放控制,
全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削减20%以上。
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容市政局、市
交通局、市质监局,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深化扬尘治理。
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四不开工”的要求,
施工工地现场要落实封闭围挡、物料遮盖、车辆冲洗、道路硬化
等扬尘防治措施。
推广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
严格落实渣土运输车密闭运输的管理要求,严防渣土抛散滴漏。
对工地扬尘防治情况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强化对轨道交通工程、
城区主要干道沿线工程、群众反映较多工程、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