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Word文档格式.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3738204 上传时间:2022-10-13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296.0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Word文档格式.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Word文档格式.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Word文档格式.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Word文档格式.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Word文档格式.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Word文档格式.docx

《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Word文档格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Word文档格式.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Word文档格式.docx

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135件,二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441件,总计2576件,比2009年分别上升43.9%、41.3%、43.5%。

中级法院受理的专利案件占其收案总数的比例均超过60%,基层法院受理的著作权案件占其收案总数的比例均超过50%。

2009、2010年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数量对比图

2010年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类型分布图

 

2010年一审审结涉外(不含涉港澳台)民事案件类型分布图

2010年一审审结涉港民事案件类型分布图

2010年一审审结涉台民事案件类型分布图

2010年全市法院受理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指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7项罪名提起公诉或自诉的案件)136件,比2009年上升44.7%,二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5件,总计141件;

审结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16件,比2009年上升31.8%,二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6件,总计122件。

2010年全市法院受理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4件、审结4件,受理二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2件、审结2件。

(二)案件特点

1.以侵权纠纷为主。

2010年受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侵权类纠纷占70%,权属类纠纷占15.9%,合同类纠纷仅占5.4%。

2009、2010年一审侵权类案件收案数量对比图

2.新类型案件多。

全市法院受理了网络游戏使用热门歌曲作背景音乐、网站上传电视剧“片花”、电子硬件设备内置“在线影视剧功能模块”被控侵权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主张文学作品名称构成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金融数据产品使用他人作品被控侵犯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审结了确认域名不侵权纠纷、游戏名称使用游戏服务商标侵犯商标权纠纷等案件。

上述案件是随着新技术的运用和商业模式的创新而出现的新类型案件。

3.疑难案件多。

全市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到诸多疑难问题,如:

体育赛事、访谈节目、选美比赛、服装样板法律性质的界定;

作品的权利主体、作品主编的法律地位的确定;

侵犯著作人身权的行为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

涉及网络的公证证据审查判断的标准;

商业秘密具体内容和载体的准确界定;

商标类案件中对类似商品的认定难度增加。

4.申请采取诉前临时措施的案件数量明显增加。

2009年全市法院仅受理和准许1件诉前证据保全申请。

2010年当事人向本市法院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及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的案件达26件,其中申请诉前证据保全为21件,裁定支持的14件(其中11件为专利纠纷中的诉前证据保全);

申请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案件5件,因不符合法定条件,未获支持。

诉前证据保全申请集中于机械设备和计算机软件领域,反映出权利人对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等证据的收集尚有一定难度,希望借助法院完成举证。

5.刑事案件增幅较大。

2009年全市法院受理的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为91件,2010年收案达到136件,增幅近45%,特别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增幅近100%。

2009、2010年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收案数量对比图

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一)服务保障大局,精心审理涉世博知识产权案件

市高院制定《关于审理涉世博民商事、知识产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涉世博知识产权纠纷的法律适用标准。

各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设立审理涉世博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项合议庭,确保了涉世博知识产权案件公正高效的审理。

201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一、二审涉世博知识产权案件24件,其中刑事案件16件、民事案件8件;

审结一、二审涉世博知识产权案件16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民事案件7件。

王群诉世博会法国馆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法院为了查明法国馆建筑物的技术特征,专门到建筑物内对建筑结构特征进行勘验,并及时做出一审判决。

应某、王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被告人借世博会之机销售假冒世博会特许商品,案值达138万余元,法院分别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上海法院对涉世博案件的精心审理,及时妥善地解决了世博会举办中发生的各种知识产权争议,有效地打击了侵犯世博会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平安世博提供了有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障。

(二)妥善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

1.精心审理,审结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2010年,全市法院审结了微软公司诉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王群诉世博会法国馆、中建八局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上海激动网络有限公司诉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五合国际建筑设计集团诉上海五合国际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红双喜股份有限公司诉华联集团吉买盛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雅培制药有限公司诉汕头市雅培食品有限公司等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人才网(集团)有限公司诉上海创汇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纠纷案,上海芯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张钊锋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张剑伟、游皇光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等一大批涉及跨国企业、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名作品的案件以及在行业、社会广受关注的案件。

2.发挥专家作用,完善查明技术事实措施。

继2009年市高院建立知识产权审判技术咨询专家库后,2010年上海法院充分发挥技术咨询专家库的作用,在案件审判中采用向技术咨询专家进行咨询、任命技术咨询专家为人民陪审员、请技术咨询专家参与调解等多种方式,积极使用专家库,有力推动了涉技术难题案件的审判。

上海法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建立交流合作机制,双方互派人员开展工作交流,通过双向交流,拓宽了法官的审理思路,增强了法官的审判能力,对提高上海法院专利审判的质量和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加大侵权赔偿力度,有效保护知识产权。

2010年全市法院受理的一审著作权侵权、专利侵权、商标侵权三类案件合计1469件,占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总量的68.9%。

市高院出台《关于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适用法定赔偿方法确定赔偿数额的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为统一执法、依法确定赔偿额提供了参照标准。

上海法院坚持全面赔偿原则,提高侵权人的侵权代价,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为权利人提供了有力保护。

微软公司诉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被告为国有金融企业,在其使用的服务器中安装盗版计算机软件,原告经济损失数额难以确定,但被告使用涉案软件的价值已远远超过50万元的法定赔偿最高限额,因此,法院考虑到正版软件的许可使用费、被告使用盗版软件的数量与时间等因素,最终确定赔偿额为114万余元。

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判决结果在社会上引起良好反响。

4.遵循国民待遇原则,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权益。

2010年共受理一审涉外知识产权民事案件99件,涉港案件11件,涉台案件13件,总计123件,占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总数的5.8%,比2009年下降0.2个百分点。

2010年共审结涉外案件158件,涉港35件,涉台22件,总计215件。

上海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权益,一批涉及知名境外企业(如英国BP化学有限公司、德国拜尔斯道夫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外资品牌(如施华洛世奇、卡地亚)的案件得到公正审判,平等有效地维护了境外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美国微软公司副总法律顾问专程来市高院致谢,美国明导国际有限公司等跨国企业也专门致信感谢本市法院的公正司法。

5.通过司法裁判明确行为规则,引导市场主体行为。

上海法院坚持发挥司法裁判规范与引导社会行为的功能,审结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典型案件,如:

上海帕弗洛文化用品有限公司诉上海艺想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侵犯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装潢纠纷案,该案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原则条款如何适用,以及“知名商品”认定标准两大难题,引起社会较多关注,法院根据具体案情确定了知名商品的认定标准,对引导行业规范经营起到积极作用。

大宇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法院综合考量“大富翁”文字的含义、被控侵权标识的使用方式、目的及效果等因素,确认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的行为属于正当使用“大富翁”文字用以概括或说明游戏的目的、规则、特点和内容,不够成侵权。

上海法院审理了一大批视频网站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以及大型超市、集贸市场、网上店铺售假侵犯商标权的案件,对于被告行为构成侵权的,法院均依法支持原告诉请、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龙华服饰礼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登载,成为审理同类案件的指导性案例。

上海法院还注重通过发送司法建议书、出版案例选、发表专业论文等形式推动社会管理完善、明确法律适用,以此促进全社会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水平的提高。

2010年共发送司法建议书24份,内容涉及视频网站加强影视作品审查监管、鉴定机构加强鉴定专家和鉴定程序管理、市场经营管理者加强对商户销售行为的监管等问题,受文单位对司法建议高度重视,及时反馈整改措施,反馈率达到100%,接受司法建议的企业提高了知识产权意识,加强了防范和制止侵权行为的措施,有效促进了社会管理。

出版了《上海法院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精选:

1994-2008》(中英文对照)、《知识产权案例精选(2007-2008)》、《知识产权审判精要》等专业书籍,发表论文180余篇。

(三)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刑事审判工作,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1.运用刑罚手段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三合一”综合审判机制的作用,加大刑事司法惩处力度,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切实发挥惩罚与预防犯罪的功能,依法严惩犯罪分子。

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罚金刑的适用力度,通过采取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等措施,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

如被告人张某曾于2008年6月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其于缓刑考验期内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被撤销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七万元。

2.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特别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行为的力度。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占一审受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78%,比2009年提高20个百分点,一批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涉及“LV”、“GUCCI”、“CHANEL”、“LONGINES”、“OMEGA”、“PHILIPS”等国际知名品牌以及“奥妙”、“汰渍”等国内知名品牌以及世博会注册商标,经公诉机关公诉,法院依法对犯罪分子判处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

如李某假冒注册商标犯罪案件,被告人制造假冒“奥妙”、“汰渍”商标的洗衣粉,被告人虽未完成全部制假行为,但法院依法将包装用品与未加工材料共同折合成成品计算其犯罪数额。

3.积极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自2010年10月国务院部署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以来,统计至2011年3月,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案件122件231人,审结107件185人,判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农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