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医患纠纷防范处置预案Word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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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医患纠纷防范处置预案Word格式.doc

  三、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

  第二部分 

组织管理

  一、医患纠纷防范处置领导小组

  成立医患纠纷防范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医患纠纷事件防范处置工作的组织管理。

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医务科科长、护士长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办公室主任医务科科长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院医患纠纷事件防范处置的日常监管工作;

  

(二)修订、完善医患纠纷防范处置预案,按照预案协调医院各有关科室及时、妥善处理医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三)组织对医患纠纷事件进行及时总结分析,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督促落实;

  (四)对引发医患纠纷或造成事态扩大的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五)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仲裁或诉讼、医疗责任保险等工作。

  二、医患纠纷防范处置技术指导小组

  成立医患纠纷防范处置技术小组,负责对引发医患纠纷的业务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作出属于医疗事故或存在医疗差错与否的初步判断,为领导小组处置、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和参考。

技术小组组长由医务科科长兼任,成员由各相关职能科室科长、护理部主任及协调有关上级医疗机构专家组成。

  第三部分 

医患纠纷的防范与处置

  一、医患纠纷的防范

  

(一)强化责任意识。

要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医务人员要提高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恪守医疗卫生服务职业道德,落实首诊负责制,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廉洁行医,坚决抵制收受药品回扣及开单提成、索取红包等不正之风,不断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质量控制。

必须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作为日常管理的核心和重点,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

督促医务人员严格遵守诊疗护理规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能力,防止和减少医疗事故、医疗差错的发生。

  (三)提高技术能力。

医务人员要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习、更新,提高专业技术能力水平;

加强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依法行医的能力水平。

要加强对开展医疗、护理新技术、新项目的管理,充分分析评估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制定科学完善的对策和措施。

要定期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分析评估工作,加强学习交流、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质量,通过提高医疗、护理技术水平,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

  (四)和谐医患关系。

营造氛围,和谐关系。

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优化服务流程,为患者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和氛围;

医务人员要自觉加强对医患纠纷处理方法、医患沟通知识技巧的学习,在言语、行为和举止上讲究文明礼貌,切实改进服务态度,提高医患纠纷防范处置能力,增进医患沟通,和谐医患关系。

  二、医患纠纷的处置

  

(一)医患纠纷的报告

  1.发生医患纠纷或可能引起医患纠纷的医疗事故、医疗差错时,当事医务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逐级上报医务科和院领导。

  2.对发生或可能导致矛盾激化、事态扩大,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治安的医患纠纷,要在积极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应及时向区卫生局报告,必要时向区委总值班室、区维稳及综治办、公安、信访办等相关部门报告。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12小时内向区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

  

(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

  

(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的;

  (3)导致群体上访、聚众闹事,严重影响医疗秩序或社会治安的。

  4.对区卫生局转办的医患纠纷事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进展情况或结案之日起7日内将处理结果向卫生局作出书面报告。

  

(二)医患纠纷的处置

  1.及时分级处置。

医患纠纷的处置按照“医务人员、科室、医院医患纠纷处置领导小组”的层级进行处置和管理。

发生医患纠纷时,当事医务人员应首先向患者或家属做好解释工作,稳定患方人员情绪,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同时视情况按要求逐级上报。

所在科室、医院医患纠纷处置领导小组接报后,根据医患纠纷发生的原因、可能产生的后果以及事态发展的预判及时介入调查和处置。

  2.防止损害扩大。

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差错时,医务人员必须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尽最大可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3.技术分析。

发生医患纠纷后,科室以上各级均应进行分析总结。

对于医疗事故纠纷和医疗差错纠纷,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就诊疗行为、医疗结果及其关系得出初步结论;

因果关系疑难、复杂,难以判断和定性的,上报卫生局作进一步调查、分析。

  4.情况通报。

应将调查、处理的情况及时向患方、其他相关部门通报和解释。

  5.协商解决。

医患纠纷发生后,医患双方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充分沟通,尽快消除争议,力求在前面层级协商解决。

必要时,双方可就协商的结果制作书面协议书。

6.人民(行政)调解。

医患双方经协商无法消除争议和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卫生行政部门、辖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

7.医学鉴定。

对于医患纠纷调解无效的,医患双方可共同委托或经由区卫生局委托,向市医学会提请医疗事故鉴定。

8.司法途径。

医患双方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舞钢市安寨卫生院

201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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