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干部优秀word范文 11页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任命干部优秀word范文 11页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任命干部优秀word范文 11页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2、公司外聘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本方案只适用于公司管理岗位员工的内部选拔,不作为公司外聘管理者依据。
第四条原则
1、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民主集中原则
4、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人正直诚恳;
2、公司正式员工,具有正式合同档案手续,合同末期时间超过半年以上;
3、具有公司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
4、在公司工作中无重大失误,未受过处分;
5、必须为公司的技术或业务骨干,有较丰富的本岗位工作经验;
6、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业务能力;
7、熟悉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8、所有备档人员皆须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内、外部培训的相关课程;
9、在本岗位工作时间超过半年以上,并需有担任过项目经理或行政经理下一级负责人的经验;
第六条管理岗位人员任命管理
一、按公司需要,管理岗位人员因晋升、调离、解聘岗位出现空缺或因公司结构调整新管理岗位产生,按本方案选拔并予以任命。
1、视公司情况由综合办组织干部选拔会议,各级管理人员储备由公司各部呈报,综合办审核确定人选,领导小组评审,作为干部人员储备。
2、干部选拔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
(1)领导小组成员;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监)2)机关、基层各部门相关人员;
3、综合办针对确定人选建立干部个人档案。
4、综合办组织不定期的管理人员培训并实施考核,将结果记入档案。
5、当公司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或出现新的管理岗位时,由综合办调取个人档案进行人员初步选定提出候选人名单,拟订人员接替方案上报总经理。
6、由综合办对候选人员实施考核(任前考察)并记录在案,客观汇报结果。
主要包括:
(1)与相关领导进行考察谈话,收集意见,
(2)与候选人员进行个别谈话;
(3)对候选人员的工作进行必要检查及民意调查(4)对考察谈话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7、综合办向总经理汇报相关情况,总经理办公会议综合评审通过后,由公司统一发文进行任命。
自公司发文任命之日起任命生效,公司授予骋书,候选人即时上岗。
8、自任命之日起,任职人员按所在岗位的标准调整其工资待遇,享有所在岗位的各种福利待遇,公司发文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9、任命文件在全公司传达,并报董事会备案。
10、任命文件存入个人档案以备查询。
第七条操作流程:
1、在公司内选拔由相应人员提名
2、根据提名建立档案;
3、对被提名者优先培训,培养;
4、当职务空缺或新职务产生时选择并确定人选;
5、岗位试用期前由综合办通过组织民主评议、访谈、重点观察等方式进行考核(2-3个月);
6、岗位试用期内由综合办组织培训、锻炼、培养(2-3个月)并实施考核;
7、在岗位试用期内,公司制度与企业文化掌握作为重点考核内容;
未通过考核人员公司有权对其解聘,并另拟人选。
8、正式聘用后纳入公司考核体系考核(从初选到正式聘用最长6个月)。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选拔任用为候选人员
1、组织原则不强,道德水准低下的
2、个人利益看的过重的
3、作风武断,群众基础不好的
4、工作业绩平庸的
第九条管理人员解聘辞职制度
1.解聘辞职形式:
(1)自愿辞职:
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本人可提出辞职,写出书面申请,任免部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擅自离职的,给予纪律处分;
(2)引咎辞职:
由于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是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大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3)责令辞职:
任免部门根据干部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
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来自:
WWw.:
任命干部)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拒不辞职的,应当免去现职
2.当发生下列情形时,公司对管理人员解聘:
(1)任期届满,公司不在继续聘用;
(2)调离到其它岗位工作;
(3)岗位绩效未达到考评合格要求;
(4)因离职辞去公司职务,经劝阻无效;
(5)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有渎职行为发生;
(6)产生重大经济问题;
(7)有违法乱纪行为。
3.解聘流程:
(1)解职属
(1)—(3)条情形时,当事人任期结束,综合办即时停止原岗位待遇及福利,进入综合办人力资源体系重新规划(参见本条第一部分)
(2)解职属4条时,当事人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报告、由主管领导或由综合办代表公司对当事人进行规劝工作,经协商无效,由综合办报总经理批示。
总经理批准后综合办发解聘通知,解除职务,即时停止原岗位待遇及福利。
其余事务依据当事人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处理。
(3)经反应发现公司管理人员有5—7中所规定之行为,由综合办协同督察部查实后,报总经理审批解除当事人职务,即时停止原岗位待遇及福利视其情节按照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办理。
篇二: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一、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基础环节。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都必须经过民主推荐。
(一)民主推荐的两种情况:
领导班子换届推荐、班子缺额推荐
(二)民主推荐的一般形式:
采用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是按推荐主体分类的。
《干部任用条例》中所规定的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两种形式,是按推荐方式分类的。
二者并不矛盾。
1、基本程序:
(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用条件、推荐范围,提供推荐单位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
(2)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
(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4)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2、参加对象:
一般为本单位全体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根据各自情况需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如本单位人员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
3、结果的使用。
推荐人选必须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方可列入考察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民主推荐中要注意的问题:
1、确定的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2、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
料并署名。
3、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二、考察。
考察是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只有考察准确,才能用人准确。
(一)考察形式:
等额考察、差额考察
(二)考察内容:
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其工作实绩。
对于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三)一般程序:
1、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2、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4、采取多种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
6、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的初步方案,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四)基本方法:
考察可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表、自测评表等方式,同时可采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对面谈话等方法一并进行。
考察的真实性,取决于找谈对象和考察组成员双方的沟通。
考察组要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同志组成,考察人员既要出于公心,又要善于
运用好的方法,在考察中要善于引导找谈对象说出真实想法、善于辨别表象与本质、善于判断主流与末节。
(五)个别谈话征求意见的范围:
一般为上级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本单位全体领导成员、单位中层及直属(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视其情况还可以向纪委、监察局等工作部门征求意见。
(六)考察材料:
考察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完善的文书档案。
考察材料必须务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一是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和主要特长;
二是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是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七)考察反馈:
考察中还要注意用好考察反馈制度,考察中了解到的考察对象的表现情况,一般由考察组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和本人反馈。
三、酝酿。
酝酿是讨论任用领导干部前的一个必经程序。
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考察前,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充分酝酿。
一般情况下,酝酿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班子成员中进行,有的还要征求上级领导的意见。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的意见,进行酝酿。
征求意见一般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协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予以答复的,视为同意,双方意见不一致时,正职的任免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协调,副职的任免由主管方决定。
四、讨论决定。
讨论决定是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中的关键环节。
(一)坚持集体讨论: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在党组织讨论决定任免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要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表决时,以党组织应到会成员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二)基本程序:
(1)由党组织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必须持明确态度;
(3)进行表决,形成决定。
(三)表决方式:
表决可以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表决方式。
今后,我们将逐步向票决方向努力。
(四)材料要求:
(1)需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的拟提拔任职的干部,必须呈报本级党组织的请示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民主推荐材料和党委(党组)会议纪要、讨论记录,以便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查、备案。
(2)讨论干部任免时,必须作详细的会议记录。
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从现在开始统一使用规范的《党委(党组)讨论任免干部会议记录簿》,这种记录簿已经发到大家手中了,请大家严格遵守记录簿首页所印的有关纪律,规范记录内容,我们将对规范记录情况进行抽查。
五、任职。
任职是选拔任用干部中的最后一道程序。
(一)要坚持三个制度:
(1)公示制。
除特殊岗位和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
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
在公示期间,如接到举报信息,一定要认真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调查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方可办理任职手续。
(2)试用制。
对非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要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般为一年。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才能正式任职。
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3)聘任制。
对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领导职务要实行聘任制,每个聘任期不超过五年,对工作优秀的可以连续聘任。
(二)进行任前谈话:
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党委(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