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与辐射安全百问百答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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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与辐射安全百问百答文档格式.docx

要求放射源工作场所或含源设备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根据放射源潜在危害大小,建立相应的多重防护和安全措施,并对可移动的放射源定期进行盘存等,确保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的安全。

随着全国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建成,废旧放射源的收贮“十一五”期间的每万枚2.5起,各级环保部门积极应对并妥善处置多起影响辐射安全的放射源突发事件,保障了辐射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我国定期开展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工作来对放射源进行处置。

2012年开展并完成了辐射安全综合检查工作,对全国59000余家核技术利用单位,9家铀矿冶企业,14家放射性物品运输单位完成了安全检查。

做到了“自查要到位、排查不缺位、抽查有重点、整改见实效”。

投入的人力也非常可观,19万人次的规模,成效很明显。

新发现的放射源大约有10000多枚,新收贮的废放射源有4000多个,通过这次摸查还发现了很多安全隐患,提出并落实了一些整改要求。

2、我国是如何开展医院放射医疗工作的相关管理工作的?

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以下简称449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职责分工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管。

采取环境影响评价手段对放射医疗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辐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辐射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通过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对放射医疗机构进行管理,要求医院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制度、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制度、台账管理制度和监测方案等规章制度。

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督落实辐射安全设施、防护措施与医疗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要求对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进行年度自我评估。

通过加强日常辐射监督检查与监测措施催促医院加强核安全文化培育,辐射工作人员按规程正确操作放射设备,加强辐射环境监测与个人剂量测量管理,发现辐射环境水平与人员个人剂量异常时开展调查,进行原因分析及时发现并消除辐射隐患,保证放射医疗满足相关法规标准要求,保障辐射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免受辐射危害。

通过放射性同位素进口和转让审批制度,确保放射同位素在合法的放射医疗机构使用。

放射医疗工作场所和其他辐射工作场所一样,须有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设施和设备,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入口处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具有防误操作、防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449号令还规定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并还应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规定和国家标准,制定与本单位从事的项目相适应的质量保证方案,防止一切不必要的照射,并事先告知患者和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潜在影响。

医院要正确合理施行医疗照射,重视广阔患者与受检者所接受医疗照射的防护。

医务人员应主动给患者提供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改善患者的防护条件,严防发生医疗照射事故。

3、放射源是如何分类的?

我国参照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有关规定,按照放射源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将放射源分为Ⅰ、Ⅱ、Ⅲ、Ⅳ、Ⅴ类。

〔1〕Ⅰ类放射源为极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分钟到1小时就可致人死亡。

〔2〕Ⅱ类放射源为高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至几天可致人死亡。

〔3〕Ⅲ类放射源为危险源。

没有防护情况下,接触这类源几小时就可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接触几天至几周也可致人死亡。

〔4〕Ⅳ类放射源为低危险源。

基本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但对长时间、近距离接触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复的临时性损伤。

〔5〕Ⅴ类放射源为极低危险源。

不会对人造成永久性损伤。

二、内陆核电相关问题

4、内陆核电站如何保障下游饮用水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对核电厂的放射性流出物排放进行了严格的限制,经过接近20年的监测数据说明,核电厂运行期间流出物排放数据都是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总体处于本底涨落范围内,因此不会出现公众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

而核电厂设计中考虑了可能出现的事故工况及其排放量,采取了充分的工程措施,如流出物容纳池等,以确保事故工况下放射性流出物也不会对公众造成不可接受的影响。

这些措施和国外实践是保持一致的。

5、在发生洪水、枯水等自然灾害情况下,如何保证内陆核电厂的安全?

内陆核电选址时,厂坪标高均高于设计基准洪水位,并考虑上游溃坝洪水影响,通常可确保核电厂区不受洪水淹没的影响;

而在枯水季节,由于内陆核电厂一般是通过直流冷却,冷却塔和水库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冷却方式来带走多余的热量,对河流水流量的要求并不高。

目前国际上的核电机组大部分建在内陆〔例如,美国104台核电机组中内陆机组占84.6%,法国58台运行机组中内陆机组占75.9%〕,大量的运行经验说明内陆核电厂在这方面已经设计成熟,运行可靠。

核电厂在设计时已经对各种自然灾害进行了全面的考虑和论证,并且也会在不同的厂址也有针对性地进行了一些改良,提高应对各种自然灾害的能力。

在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核安全与环境保护等法规的基础上,有着成熟的设计、可靠的工程质量,科学和完善的管理,内陆核电厂的安全性和沿海核电厂一样,其安全性是可控的。

6、对内陆核电厂安全问题是如何考虑的?

国内外对内陆与沿海发展核电的要求没有本质差异。

无论国际原子能机构、主要核电国家,还是我国有关核安全法规要求,对滨海核电厂和内陆核电厂在安全目标上是一致的,即都要求对公众和环境提供充分的保护。

当然由于内陆和沿海核电厂的厂址条件有所差异,面临的自然条件不尽相同,因此评价因素也有所不同。

全球在运442台核电机组中,内陆核电机组数量约占50%。

其中,美国共104台机组,内陆核电88台,占84.6%;

法国共59台机组,内陆核电41台占69.5%;

俄罗斯共31台机组,内陆核电占58%;

乌克兰共19台机组全部建在内陆。

内陆核电建设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如:

通过核电厂选址的比较,反映出我国滨海和内陆地区核电厂址的安全影响水平差异不大,但在环境影响因素方面,内陆核电厂选址所面临的问题要远比滨海地区复杂。

特别是我国人口众多、水资源短缺的特点在内陆地区比较突出,因此,内陆地区核电选址除了溃坝等影响厂址安全的因素之外,要特别关注内陆厂址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及流域规划问题、液态流出物的排放控制及大气弥散等核电厂与环境的相容性问题、非居住区设置等问题等。

这些因素对核电厂址的可接受性将产生重要影响。

只要在选址阶段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评价,并采取合适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就能够保证最终选定厂址满足有关法规的要求。

7、我国政府如何看待拟建内陆核电厂的周边地区政府与公众的反对声音?

在当前阶段,公众的接受性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核电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提高信息透明度,充分尊重公众知情权。

制定核设施公开制度,明确政府部门和营运单位信息发布的范围、责任和程序。

提高公众在核设施选址、建造、运行和退役等阶段中的参与程度。

建立长效的核安全教育宣传机制,增强公众对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安全的了解与信心。

完善核安全突发事件公共关系应对体系,及时权威发布相关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信息的误导,维护社会稳定。

2012年以来,环保部以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开展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公众沟通工作,进一步加大了这方面的工作力度,使得信息公开和公众沟通工作进一步标准化、系统化、通过将《全国核设施综合安全检查报告》、《核安全规划》的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宣传普及核安全知识,及时消除公众的误解,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辐射防护相关问题

8、电离辐射对人体有哪些影响?

电离辐射是物质世界存在的一种自然现象自然界中的土壤、岩石、水体、空气、食物中到处存在着或多或少、各种形式、不同能量的电离辐射。

人类生活在电离辐射的环境中,无时无刻都受到辐射的照射。

9、怎样通过饮食来防治和减少核辐射的危害?

目前,尚未发现某种食品能够有效防止辐射效应产生。

在核事故早期,可以服用稳定性碘;

核事故中后期,要听从国家相关专业部门的告诫,防止摄入受污染的食物。

10、怎样测量个人受到辐射照射的剂量大小?

电离辐射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必须使用仪器才能探测到。

对外照射剂量的测量,可佩带个人剂量计,包括热释光片、胶片及带报警装置的各种电子个人剂量计;

体表和衣服上的放射性污染的测量要采用各种体表污染监测仪;

体内污染的测量通过尿、血中的放射性含量的分析,再通过模式计算确定内照射的剂量,还可直接通过全身计数器来测定体内放射性的分布;

采用常规的外周血染色体及微核测定方法等生物剂量的测量方法,可推算出人体的受照剂量。

11、放射性污染会不会传染?

放射性污染不会像感冒病毒那样传染。

放射性污染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通过外照射和内照射两个途径。

防止污染就是想方法切断这两个途径,可采取以下措施:

〔1〕尽量减少核污染接触的时间。

〔2〕尽量远离污染,必要时采取一定的屏蔽材料对射线进行屏蔽。

〔3〕勤洗手,防止人经被污染的手接触食品而将放射性物质转移到体内。

12、核事故发生后公众如何进行自我保护?

一旦发生核事故,公众首先应防止紧张恐慌情绪,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了解事故进展,尽可能随时获取政府部门有关的决定和通知,了解核事故的处理进程,切不可轻信谣言。

其次是在有可能发生放射性污染的情况下,尽量停留在室内进行隐蔽,同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例如关好门窗和通风设备,注意接收当地政府发布的信息,配合政府准备必要时有序撤离。

当核设施发生事故导致场外应急时,设施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在大气中形成烟羽,而这种烟羽无色、无味、看不到,只能根据释放量和当时的气象条件做出评估,地区核事故应急机构根据评估及时发出警报,公众按指挥躲在屋内关好门窗或撤离,躲开放射性烟羽,就可以保护自己免受或少受放射性危害。

13、核事故后烟云〔放射灰尘〕能漂浮多远?

核事故后期烟羽〔俗称烟云〕的弥散取决于释放方式和气象条件〔包括风速和风向的持续时间〕。

核电厂的应急计划区一般不超过几十公里。

14、怎样消除服装上的放射性沾染?

当空气被放射物质污染时,其中的放射性物质会随着尘埃,或以放射性气溶胶的状态下落,污染人的服装污染的情况会因放射性物质的理化状态、粒子分散度、服装面料的不同而不同,因此需通过放射性检测来确定污染程度和防护方法。

一般来说,当确认受到严重污染要尽早更换衣物,妥善处理衣物;

轻微污染,切忌互相拍打,可通过加相应的化学药剂清洗清除再进行检测;

当人员的皮肤受到放射性沾染后要尽快清洗处理,防止放射性物质进入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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