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劳务合同范本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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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工程地点:
清华园内
1.1.3承包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装修工程施工及保修工程(建设单位分包项目除外)。
1.1.4.承包方式:
劳务分包,部分材料由乙方采购。
1.1.5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令乙方在七日内退场,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按70%结算。
1.2开工日期:
2020年05月18日
竣工日期:
2021年10月30日
1.3
质量等级:
合格,确保上海市“优质结构奖”、争创“泰山杯”
1.4暂定合同总价款:
150000000.00元(暂定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本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2.2本工程的图纸、变更、签证等工程资料
2.3工程预结算书
2.4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第三条图纸
3.1图纸提供日期:
开工前7天内,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3.2图纸提供套数:
本工程施工图纸二套,其他专业施工图纸根据需要提供。
第四条工地代表
4.1甲方代表姓名和职务:
项目经理。
4.2甲方代表的职权:
整体工程的统一管理,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
4.3乙方代表姓名和职务:
李四
4.4乙方代表的职责: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参加竣工验收,编制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纸)及工程结算书等。
第五条甲方工作和责任
5.1
负责本合同的执行。
5.2及时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5.3及时给乙方提供图纸、设计变更、指令等。
5.4在施工过程中协调乙方与指定分包商的关系。
5.5甲方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乙方提供该项目整体工程进度计划表。
5.6负责审核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施工计划、工程结算书等。
第六条乙方工作及责任
6.1遵守总承包单位的各种制度、流程及其他要求,完全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
6.2乙方按规定文明施工,确保获得“山东省安全文明红牌工地”称号;
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
6.3
按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管理要求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格式、时间和份数。
6.4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乙方应遵循有关文明施工管理条例规定,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因气候、事故、施工等对本项目造成任何伤害,并且自费采取照明、看守等措施,因乙方原因对本项目及项目周围相关结构和成品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由责任方承担;
乙方不得因施工而发生的费用向甲方提出索赔。
如有特殊的措施保护工作,参考相关文件,由相关各方协调处理。
6.5
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影响施工现场交通,因施工等原因引起的噪音不得超过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不得影响施工场地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因乙方原因引起周围居民的投诉或当地相关部门的罚款等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6.6
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乙方施工及材料堆放等要服从甲方安排,不得影响其他专业的施工;
本工程材料的进场应按进度计划进行,材料堆放应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堆放并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
在收到监理工程师和甲方要求进场施工的书面通知24小时内,必须进场施工。
6.7成品保护的措施:
乙方竣工工程未交付业主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修复,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6.8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有关本工程的证件、批件,属于乙方办理的,由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6.9由乙方引起的有关施工环卫(保)、施工噪音等管理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按照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完毕方可施工。
6.10所有由乙方引起的当地相关部门的罚款等处罚均有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11乙方于施工现场产生的垃圾的处理必须听从甲方的安排,做到当日工完场清,于指定时间清运到指定地点,并及时运出工地,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同时还要配合甲方为了迎接甲方的相关单位检查而进行紧急清理等工作,工程完工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清理工作要达到现场管理规定的要求。
6.12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说明及国家颁部的、地方的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
6.13乙方必须做好乙方在施工现场内的材料和已完工程的保卫工作,甲方不承担对乙方材料和已完工程的保卫工作;
如乙方的材料有丢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一切损失。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完工程遭到破坏,责任由乙方承担,非乙方原因造成已完工程遭到破坏的,由责任方承担。
6.14确保不因该工程发生上访等群体事件。
如发生群体事件乙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接受每次10万元以上的罚款。
6.15乙方同意甲方与建设单位确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金额、付款周期,并理解短期的工程款延付,绝不因为工程款的延付而出现停工、聚众闹事等行为。
6.16乙方完全接受甲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价格调整方式。
6.17乙方完全接受甲方与建设单位对签证、批价等经济资料的办理,绝不向甲方索要额外签证、批价等。
6.18乙方承担甲方的办公用房及水电费用。
第七条
进度计划
7.1
在收到图纸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详细的进度计划,在甲方和监理单位审定后执行。
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须具有明确的界定性,如界定不清晰,最终以甲方的界定为准。
7.2月、周计划和报表:
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提交月工作计划和报表;
本工程如果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第八条
暂停施工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限于下列情况)的,而乙方又没有及时做出合理解释的,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共同确认后,有权下达停工令,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1具备开工条件,开工报告未获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批准而擅自开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甲方管理;
8.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获工程师批准而进行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
8.3擅自采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甲方认可获得批准的材料的,或者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确认的,或者擅自采用未经认可的代用材料;
8.4未经工程师检验而进行下一道工序的;
8.5工程质量未达到设计的要求;
8.6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要求的;
8.7擅自转包工程的;
8.8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
8.9存在安全隐患,未按工程师要求及时整改;
8.10未按约定及时上报所需资料的;
8.11未按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8.12在没有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中资源计划投入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等。
第九条
工期延误
9.1因甲方原因出现以下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的,予以顺延工期,费用不予增加:
9.1.1施工图纸提供不及时,经合同双方、监理单位确认影响到关键线路施工进度的;
9.1.2设计变更滞后,经合同双方、监理单位确认影响到关键线路施工进度的;
9.1.3下发指令或批准等不及时,经合同双方、监理单位确认影响到关键线路施工进度的。
9.1.4经合同双方、监理单位共同确认顺延工期予以顺延工期,费用不予增加。
9.2其他:
9.2.1由于政府部门举行特殊活动要求必须停工的,只顺延工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工期提前
乙方应周密安排计划,保证合同工期。
工期提前,不予奖励;
工期每拖延一天,甲方给予乙方本工程结算造价万分之二的罚款。
第十二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工程样板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和监理单位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的相关要求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如经检验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及时返工、修改,直到检验合格止。
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同时保证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
第十三条
工程质量等级
13.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
合格,确保1个楼号获得上海市“优质结构奖”、争创“泰山杯”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国家现行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第十四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4.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
24小时前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以及甲方验收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甲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甲方代表、监理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合格48小时后,甲方代表、监理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须经造价审核单位、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对其进行计量确认。
第十五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5.1承包范围详细描述:
承包范围:
市清华园项目:
1#、2#、3#、5#楼;
东、西商业楼;
地下车库: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屋面及外墙保温工程、人防工程、消防(烟感报警、通风排烟、防火卷帘)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太阳能管道预留工程、动力配电及照明工程、弱电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土石方开挖、基坑回填、图审及会审内容范围内及补充说明部分的工程。
不包括电梯、壁挂太阳能(自集水器到室外部分)、不含设备间设备。
具体描述如下:
①室外下水管道:
外墙外出3米范围内的管道;
②室外强、弱电管道距楼外墙外出3米范围内的予留管道,设检查井;
③车库顶防水层砼保护层以下部分(不含土工布以上部分种植土回填及路面),但凸出的楼梯、采光井等构筑物包含在内;
④楼、地下车库、人防土石方开挖、回(夯)填、地基施工中的排水;
⑤基础回填的土方为工地入口处基坑边就地取土;
⑥不含污水泵房(无图纸)。
15.2该工程采用固定平米单价合同:
①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计量计价定价要求》、图纸(1#楼、2#楼、3#楼、5#楼、地下车库、东商业、西商业)、甲供材料价格表、甲控材料价格表等资料,确定住宅楼:
1785元/m2,车库:
1900元/m2(其中土方230元/m2);
东商业街:
1652.32元/m2;
西商业街:
1462.96元/m2。
②建筑面积以结算审定为准。
③签证及变更只记取材料、机械、人工、管理费和税金,具体金额以审计审定为准。
④乙方向甲方缴纳管理费为工程造价的5%;
⑤乙方不计取规费中的社会保障费;
规费、税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15.3乙方应承担上交当地政府部门的建筑队伍管理费、治安费、环保费、卫生费、水电费等一切应有乙方承担的费用,并承担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罚款;
建筑垃圾外运费用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