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新合同管理制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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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比质比价办负责进行价格、质量控制评审。
5、物资管理部负责合同的拟定、谈判、修改、履行、反馈、交底等工作,负责对下属单位上报的合同进行综合评审。
6、计划财务部、法规事务部按照本部门职能、岗位职责负责本公司及下属单位的采购类合同的评审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7、综合管理部负责审批流程完整性审查,合同签章,履行完毕后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
下属单位职责
1、总经理、项目经理、指挥长在本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见第十四条)负责合同的批准签订。
2、副总经理、项目副经理、副指挥长在分管范围内负责合同的评审。
3、计划合同部门或行使计划合同管理职能的部门负责合同的评审及上报评审工作,并进行价格控制评审,负责收集审批意见及反馈。
负责合同履行的监督、指导和履行完毕前的合同档案管理。
4、物资管理部负责合同的拟定、谈判、修改、履行、反馈、交底等工作。
5、计划财务部、工程管理部按照本部门职能、岗位职责负责本单位采购类合同的评审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工作。
6、综合管理部负责物资类审批流程完整性审查,合同签章。
子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履行完毕后档案管理。
第三章:
合同管理原则
第六条:
合同书面原则
物质采购合同中固定资产、建设类主要物资材料、周转物资采购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但不得以传真、电邮、短信等形式签订。
第七条:
标准文本签订原则
合同谈判必须以标准文本进行,如合同相对人提出修改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时,方可修改后上报评审,但必须提报修改理由。
公司未确定标准文本的,由法规事务部提供参考文本。
第八条:
不得未签订先履行原则
采购类合同必须先签订合同后履行,不得未签订合同,先行履行。
第九条:
及时按程序办事原则
各部门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时限、程序评审,不得拖沓、延误,不得越级评审或不评审直接签订。
第十条:
合同管理实事求是、平等原则
合同履行部门必须实事求是的反映、处理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得隐瞒不报,或夸大问题;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相对人应平等对待,不得厚此薄彼,制造矛盾。
第十一条:
合法、保密原则
合同管理工作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合同管理相关人员应保守合同秘密,不得泄露。
第十二条:
合同交底、联系人原则
合同承办部门须组织对合同履行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条款予以说明。
交底工作必须有书面记录,并按本制度归档存查。
第四章:
合同审批权限
第十三条:
润恒(陆野)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
1、各子公司、关联控制公司、指挥部上报的单笔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物资采购合同的审批。
2、润恒公司物资采购类合同的审批。
第十四条:
各下属单位总经理、项目经理、指挥长审批权限
各下属单位单笔10万元以下物资采购合同的审批。
第五章:
合同审批流程及办理时限
一、下属单位内部审核审批流
1、流程说明:
序号
说明内容
时间节点
所属部门
责任人
需用表格
1
物资部负责对本办法规定的合同,审查对方有效证件,与对方进行合同洽谈,起草合同文本,组织合同评审。
2日内组织评审
下属单位
物资部
部长
2
相关部门合同评审后,返至物资部门。
1日内
各部门
3
承办部门将汇总评审意见,与对方进行商谈,修改完善合同文本。
合同审批表和完善后的合同文本交分管领导审批。
计合部
承办人
4
分管领导审批后交下属单位总经理审核。
4小时内
分管领导
总工或副经理
5
下属单位负责人审核后,退回下属单位计合部。
下属单位经理办
下属单位总经理
6
下属单位计合部将合同报润恒公司计合部。
1日
2、报公司合同审批流程
流程说明:
下属单位计合部承办人将本单位审核后的合同文本、有效证件、合同审批表报公司计合部。
润恒公司物资部门将本部门审核后的合同文本、有效证件、合同审批表报公司计合部。
下属单位物资部/公司物资部门
公司计合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计合部从合同单价的合理性、合同的可操作性等进行评审。
8小时内
公司
公司比质比价办物资质量及价格条款进行评审。
比质比价办
比值比价主管
公司财务部对合同价款、合同标的、支付方式等进行评审。
财务部
公司物资部有关物资供应条款进行评审。
公司法规部对合同主体、合同内容的合法性进行评审。
法规部
各部门将审核意见反馈至公司计合部。
2小时内
合同
主管
有不同意审核意见的,公司计合部将审核意见反馈至下属单位承办人。
项目部承办人依据审核意见与合同对方商谈。
修改后的合同报公司计合部。
视具体情况确定
合同承办部门
公司计合部根据审批权限,下属单位审批范围内的,将合同审批表转下属单位计合部报下属单位总经理审批。
公司计合部根据各部门审核同意意见,润恒公司审批范围内的,报分管总工或副总经理签署合同审核意见。
7
没有授权的,报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办
总经理
8
公司总经理授权分管副总审批的,转至计划合同部。
。
计划合同部
9
公司总经理或下属单位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转至公司计合部。
公司计合部
合同主管
10
公司计合部或下属单位计合部由对方签章后,转本单位办公室或下属单位办公室签章。
办公室签章后转承办部门及财务部、计合部。
办公室
对方签章时间控制在2日
第六章:
合同签订准备
签订前调查
订立合同前,承办人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填写对方信息调查表(见附件二)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物资采购合同主体资格调查包括: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要求:
1、提供的商品是在其经营范围内
2、合同签署日期在其经营期限内
3、营业执照需要有最近年度年审章
4、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加盖合同相对方公章
5、税证上的信息要与营业执照上的所有信息一致
(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1、税证上的信息要与营业执照上的所有信息一致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以上两种证件的发证机关公章若为钢印无法复制时,以下情况可以接受:
(1)在复印件上有最近年度年审章;
(2)在复印件上有合同相对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3)承办人员阅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
(三).近期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目的是证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润恒公司总经理同意。
第七章:
合同拟定
第十五条:
合同谈判
承办人应根据业务类型,确定使用的标准文本,无标准文本的,与润恒公司法规事务部联系确定使用的文本。
承办人应熟悉标准文本或法规事务部确定的文本的关键性条款,与合同相对人进行谈判。
合同谈判的原则,如我方作为承揽人(乙方),可对标准文本进行修改,或根据对方要求,使用对方的文本进行谈判。
如我方作为发包人或委托人,标准文本一般不得修改,如必须修改,合同上报时予以说明理由,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八章:
合同内容
第十六条:
合同约定具体要求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合同抬头注明的名称、住所、落款、公章应与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名称、住所保持一致。
2、合同标的:
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施工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施工范围、内容及要求;
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3、数量:
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无法确定的,应确定明确的计量方法。
4、质量:
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
有超出以上标准要求的,应准确描述,不得低于以上标准约定。
5、价款或报酬:
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
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
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的日期后多少日内。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有确定性,难以在合同中确定具体期限的,应约定确定期限的方式;
履行地点约定在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所在地,不得约定至对方公司所在地。
履行方式应具体。
合同履行地点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岐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10、合同联系制度
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确定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办公地址。
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应约定相对方逾期履约及质量违约应承担的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选择起诉,起诉法院应一般坚持约定在公司办公所在地。
第九章:
合同评审
第十七条:
物资管理部合同评审
合同内容基本确定后,由承办人上报本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评审。
部门负责人应从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合同的标的是否明确,合同的价款是否确定,价款是否合理,履约形式是否确定、合同验收标准是否明确,权利、义务是否对等,付款方式是否符合公司制度,对方违约责任是否约定,发生纠纷后的法院是否约定在我公司或项目所在地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查。
物资管理部对下属单位上报的物资类合同应当从价格的合理性、质量标准是否明确、具体、合同主体是否符合公司制度、合同的可操作性等进行评审,对评审结果负责。
第十八条:
工程部合同评审
工程部独立行使评审职能,对物资类合同涉及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内容进行审查。
第十九条:
比质比价办合同评审
比质比价办就质量、价格独立行使评审职能。
第二十条:
计划财务部合同评审
各公司、指挥部计划财务部门审查合同标的是否明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