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创优活动考核评比办法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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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凡在我省交通工程建设中从事建设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均可参加质量创优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
“五优个人”评选分别在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进行。
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一)当年工程质量及管理被通报批评的单位。
(二)当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三)未组织或参与质量培训、个人未获得合格证书者。
第六条“四优”单位及“五优个人”原则上在质量创优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产生。
第七条“四优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
(二)质量创优活动的开展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成效。
成立有质量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和具体办事机构,并正常有效运转,制定了质量创优活动的实施方案及分年度实施细则,在活动开展的各个阶段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省厅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取得突出成效。
(三)认真开展质量工作宣传教育,有浓厚的质量创优氛围,完成各阶段质量创优宣传教育任务,在全体职工中已树立起“质量就是生命,责任重如泰山”的全员质量意识,认真落实质量责任制,把质量创优活动作|为单位自身自觉的行动。
(四)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各项报批手续齐全、规范,从业单位及人员的资质和持证情况良好,达到部、省有关文件和管理办法的要求。
(五)质量管理措施得力、管理到位,所管理或承担的交通工程质量按省厅各项考核办法评为优良,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成绩显著,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表彰或公认。
第八条“五优个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二)积极组织、参与质量创优各项活动,紧紧围绕质量创优活动的主题,落实质量创优各项要求,为实现质量创优活动目标做出突出贡献,经过质量培训且取得合格证书。
(三)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踏实、责任心强,坚持质量标准,严格质量要求,在质量管理、质量宣教等方面成绩显著。
(四)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质量意识强,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所参与的工程质量优良,成绩显著。
第九条“优秀监理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我省交通工程建设有关管理规定。
(二)积极开展交通工程质量创优活动,制定有质量创优计划及实施方案,质量创优措施落实,全员质量意识较强,质量责任落实到位,建立了完善的质保体系且运转正常。
(三)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监理规范、程序,按合同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和义务,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有完善的内部工作和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明确,团结协作,监理工作程序完善,严格执行有关规范、规定、标准,积极参与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监理工作有力、有效,成绩显著,所监理工程质量优良,工期及投资得到有效控制,监理无转包和违规分包现象,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
(四)按有关规定办理了项目监理许可证,监理工地试验室具有合格证书,监理人员构成合理,具备与所承担监理工作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监理执业资格;
监理人员和设备到位率较高。
(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平行试验和质量抽检,检测数据真实、可靠,监理资料完善、齐全、规范。
监理组与施工单位无经济联系,廉洁自律工作较好。
与业主和承包商关系协调,配合较好。
(六)在历次现场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检查中,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
(七)经建设单位同意推荐。
第十二条“优秀监理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我省交通工程建设有关管理规定,积极参加交通工程质量创优活动。
(二)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切实履行监理工程师职责和义务,严格按照监理程序,恪守“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负责,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较好完成岗位职责,积极参与质量通病防治工作,监理工作有力、有效,所监理工程质量优良,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成绩显著。
(三)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高度的责任感,坚守岗位,坚持旁站,严把质量关,质量意识强,质量要求高,在监理工作中能起到监、帮、促的作用。
(四)具备与所承担监理工作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监理执业资格。
(五)所在监理单位提名,经建设单位同意推荐。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十四条推荐质量创优先进集体、个人和“十佳”候选人,要如实填写推荐材料一式两份(格式见附录),报送省交通厅。
第十五条质量创优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工作,按自下而上的原则上逐级进行。
(一)各市交通局、厅直属单位、省高指、大桥指内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其所在单位直接向省交通厅申报。
(二)高速公路“联网畅通工程”施工、监理先进集体、个人由市高指负责推荐报省高指审查后由省高指向省交通厅申报。
(三)“高速化改造工程”和独立大桥施工、监理单位的先进集体、个人由其指挥部负责审查推荐,并向省交通厅申报。
(四)干线公路“网化工程”和水运重点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市交通局负责审查推荐,并分别由厅公路局和厅航道局汇总审查后报省交通厅。
(五)“十佳项目经理部”、“十佳项目经理”、“十佳监理组”和“十佳监理工程师”的推荐按项目并按以上相同程序向省交通厅申报。
(六)“十佳咨询设计人员”由设计单位推荐,所设计项目的建设指挥部审查后,由设计单位向省交通厅申报。
(七)质量创优先进集体和个人以及“十佳”单位和个人的最终人选由省交通厅质量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交通工程项目质量排序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原则,以标段或项目为单位进行。
参加质量排序的工程包括:
高速公路“联网畅通工程”、干线公路“网化工程”、高速化改造工程、独立大桥工程以及航道、船闸工程和港站枢纽“开发工程”(简称水运重点工程)。
(一)高速公路“联网畅通工程”以市高指为主,会市交通局进行质量排序,排序结果报省高指审查汇总后由省高指报省交通厅。
(二)独立大桥工程和高速化改造工程由其指挥部负责进行质量排序,排序结果报省交通厅。
(三)干线公路“网化工程”和水运重点工程由各市交通局负责进行质量排序,由厅公路局和厅航道局分别进行审查汇总后报省交通厅。
(四)各排序负责单位应将审查汇总后的排序前10名后5名报省交通厅,项目或标段不足的,应将所有项目或标段按优劣顺序的排序结果报省交通厅。
(五)各排序负责单位要结合“优质优价”、“优监优酬”的原则,依据本办法,并按照部颁有关标准和省厅制定的各项考核办法,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认真组织检查,搞好质量排序工作,并通报排序结果。
(六)省厅质量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将参考全省质量大检查情况和监督举报信息对各单位上报的排序结果进行全面审核,并进行必要的现场察看,根据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等情况,评选出质量创优前10名,后5名标段(项目)。
(七)其它交通工程项目质量排序工作由各市交通局参照本办法自行组织安排。
第十七条各审查单位应在审查意见栏中写明具体审查意见。
附录一
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创优活动先进集体推荐表
被推荐单位名称
电话
联系地址
主要先进事迹(1200字)
所在单位
意见
签章
年月日
主管单位
市交通局
审查意见
省交通厅
附录二
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创优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被推荐人姓名
单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职务/职称
上岗证名称
附录三
年江苏省交通工程“十佳”先进推荐表
推荐类别
十佳项目
经理部
经理
十佳监理组
十佳监理
工程师
十佳咨询设计人员
被推荐单位名称或
基
本
情
况
单
位
负责人姓名
职务
施工或监理
许可证号
工地试验室
合格证号
个
人
性别
年龄
职称
相应资格证书名称、编号
主要先进事迹(1500字)可另附页
建设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签章
市高指审查意见
市交通局审查意见
省高指审查意见
厅公路局审查意见
厅航道局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