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和临时设施的核算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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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的计价基础
固定资产的计价基础有三种:
1、按原始成本计价
在原始成本计量下,固定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按重置成本计价
在重置成本计量下,固定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3、按净值计价
在净值计量下,固定资产按照原始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计量。
(2)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应当按不同来源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
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包括工程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3、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4、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成本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5、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
企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等的规定确定。
6、盘盈固定资产的成本
盘盈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重置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施工企业对固定资产折旧额的确定,一般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年限平均法
年限平均法又称直线法,就是将固定资产折旧总额在固定资产预计的使用寿命内均等分摊的一种折旧方法。
其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折旧率=(1-预计净残率)/预计使用年限×
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
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
月折旧率
2、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
(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又称年限合计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的余额乘以一个以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为分子、以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之和为分母的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
4、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年)×
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由于每年年初固定资产净值没有扣除预计净残值,因此,在应用这种方法计算折旧额时必须注意不能使固定资产的账面折余价值降低到其预计净残值以下,即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在其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1)临时设施的概念
临时设施是施工企业为了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建造的各种临时性生产、生活设施。
施工队伍进入新的建筑工地时,为了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必须搭建一些临时设施。
但在工程完工以后,这些临时设施就失去了它原来的作用,必须拆除或作其他处理。
例如:
施工人员的临时宿舍、机具棚、材料室、储水池,以及施工单位或附属企业在现场的临时办公室等;
施工过程中应用的临时给水、排水、供电、供热和管道(不包括设备);
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道;
现场施工和警卫安全用的小型临时设施;
保管器材用的小型临时设施,如简易料棚、工具储藏室等;
行政管理用的小型临时设施,如工地收发室等。
(2)临时设施的摊销
施工企业的各种临时设施,应根据其服务方式合理确定摊销方法,在恰当的期限内将其价值摊入工程成本。
当月增加的临时设施,当月不摊销,从下月起开始摊销;
当月减少的临时设施,当月继续摊销,从下月起停止摊销。
1.“固定资产”科目。
该科目用于核算施工企业的固定资产,其借方登记固定资产的增加数;
贷方登记固定资产的减少数;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现有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固定资产”科目应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和品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2.“工程施工”科目。
该科目用于核算施工企业进行各项工程的实际支出;
借方登记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
贷方登记结转已完工的工程成本数;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实际支出。
“在建工程”科目应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3“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科目。
记录企业购入固定资产而支付的、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
退回所购固定资产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4.“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记录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因某些原因而不能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5.“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该科目用于核算施工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在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其借方登记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的净值和发生的清理费用;
贷方登记清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和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损失;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固定资产的价值及清理净损益。
6.“累计折旧”科目。
该科目是固定资产的备抵科目,其借方登记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
贷方登记减少的固定资产已提折旧额的冲销数;
期末贷方余额,反映现有固定资产已提累计折旧额。
7.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处理,其借方登记发生的待处理财产盘亏、毁损数和转销已批准的财产盘盈数;
贷方登记发生的待处理财产盘盈数和转销已批准的财产盘亏、毁损数;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损失,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处理的各种财产物资的净溢余。
8.“临时设施”科目。
该科目用于核算施工企业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其借方登记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
贷方登记出售、拆除、报废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现有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
9.“临时设施摊销”科目。
该科目是“临时设施”的备抵科目,其借方登记计提的临时设施的摊销额;
贷方登记冲销的临时设施已提摊销额;
期末贷方余额,反映现有临时设施已提累计摊销额。
10.“临时设施清理”科目。
该科目用于核算施工企业因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价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其借方登记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的净值和发生的清理费用;
贷方登记清理临时设施的变价收入和收回的残料价值;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临时设施的价值及清理净损益。
例4-12009年4月20日北京万康施工有限公司购入一台不需安装的通讯设备,价款为50000元(不含税价),款项未付。
编制会计分录。
【查看原始凭证】
借:
固定资产——通讯设备50000
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8500
贷:
应付账款58500
例4-22009年5月20日北京万康施工有限公司购入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300000元,全部用于建造办公楼。
工程物资300000
应交税费——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51000
贷:
应付账款351000
例4-32009年5月31日北京万康施工有限公司的甲工程领用全部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甲工程300000
贷:
工程物资300000
例4-42009年8月31日北京万康施工有限公司建造的甲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固定资产750000
贷:
在建工程——甲工程750000
例4-52009年9月30日北京万康施工有限公司有挖土机一辆,原值120000元,预计使用限10年,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
管理费用——折旧费1000
累计折旧1000
例4-62009年11月30日北京万康施工有限公司盘盈五成新的搅拌机1台,估计重置完全价值20000元,估计已提折旧10000元。
固定资产——搅拌机20000
累计折旧10000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10000
例4-72009年11月30日北京万康施工有限公司盘盈五成新的搅拌机1台,报经批准后,按其净值转为营业外收入。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10000
贷:
营业外收入10000
例4-82009年6月29日北京万康施工有限公司报废一辆小轿车,原价200000元,已提折旧100000元。
固定资产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