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管理制度汇编Word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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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卸车的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当逐一检查生猪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行分圈、编号。
2.1健康生猪赶入待宰圈休息。
2.2可疑生猪赶入隔离圈继续观察。
对检出可疑病猪,经过充分饮水和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
症状仍不见缓解的,签发《急宰证》送急宰间进行急宰。
2.3病猪及伤残猪,签发《急宰证》送入急宰间进行急宰。
2.4死亡及患有传染病的,签发《无害化处理登记表》进行无害化处理。
3、停食管理:
3.1应当停食静养12-24小时;
3.2充分喂水至宰前3小时;
3.3赶猪时,应按顺序赶送,不得采用脚踢、棒打等粗暴方式驱赶。
4、待宰检验:
4.1检查待宰期间的停食静养是否达到3的要求。
4.2对待宰生猪进行“动、静、饮水”观察,检查有无漏检病猪。
5、送宰检验:
5.1送宰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准宰证》。
5.2检查生猪通过通道是否按照3.3要求执行。
5.3检查生猪淋浴时是否按照7的要求执行。
6、签发《准宰证》
6.1车间凭借宰前检验人员签发的《准宰证》进行屠宰生猪。
屠宰头数必须与《准宰证》中的头数一致。
6.2《准宰证》应当按与宰后检验登记记录一起,按要求进行保管。
7、淋浴
7.1尽可能除去体表的污物;
7.2水压不宜过大,水温应当适中,尽可能不惊吓到生猪;
7.3应从各个方面进行淋浴。
淋浴间应设置不同方向和角度的喷淋装置。
8、致昏(麻电)
8.1必须准确把握麻电的电压。
人工麻电器:
电压为70-90V,电流0.5-1.0A,麻电作用时间1-3s,盐水浓度5%;
自动电麻器:
电压不超过90V,电流不应大于1.5A,麻电时间1-2s。
8.2人工电麻时,应将生猪固定位置后,再进行麻电。
8.3麻电操作人员应穿戴绝缘靴、绝缘手套,注意自身的防护安全。
8.4猪被麻电后应保持心脏跳动,呈昏迷状态,不得使其致死。
9、刺杀放血
9.1从麻电致昏到刺杀放血,不得超过30s,刺杀放血的刀口长度约为5cm,沥血时间不得少于5min。
9.2正常情况下应当采用吊挂放血。
9.3放血时,操作人员一手抓住猪前脚,另一手握刀,刀尖向上,刀锋向前,对准第一肋骨咽喉正中偏右0.5-1.0cm处向心脏方向刺入,再侧刀下拖切断颈部动脉和静脉,不得刺破心脏。
9.4刺杀时不得使猪呛隔、淤血。
(即不得刺破气管)
9.5应配备两把放血刀,消毒后轮流使用。
10、头部检疫。
(具体操作由检疫人员进行,在此不予叙述)
主要目的是为了检疫炭疽和结核。
11、浸烫。
11.1放血后的猪屠体应用喷淋水或清洗机冲淋,清洗血污等污物。
11.2按猪屠体的大小、品种和季节差异,控制浸烫池水温。
一般为58—63℃,浸烫时间为3-6min。
11.3浸烫时,不得使猪屠体沉底、烫老。
11.4浸烫池应有溢水口和补充净水的装置。
11.5浸烫池中的热水应及时更换,以保证烫池水的清洁。
12、打毛(脱毛)。
12.1打毛应采用合适的打毛机进行。
对于特大猪只,也可采用人工刮毛的方式。
采用人工刮毛时,不得使猪只落地,可搭建适合人工操作的刮毛操作台。
12.2经机械脱毛或人工刮毛后,应对猪只进行洗刷浮毛、污垢后,再将猪体提升悬挂、修割、冲淋。
12.3猪只进行洗刷浮毛、污垢时,建议采用平板操作台或者吊挂洗刷,不建议采用清水池。
13、燎毛、刮黑。
有条件的企业,建议配备燎毛、刮黑设备,以清除屠体的残毛、绒毛。
条件达不到的企业,也可以采用酒精喷灯燎毛、手工刮黑的方法。
但严禁采用松香和沥青进行拔毛。
14、修整。
通过燎毛刮黑后,对屠体的外观等再进行一次修整,以除去残毛、浮毛、燎黑的皮肤等。
15、统一编号。
15.1对没有设置同步检验线的中小型屠宰厂,必须采用统一编号的方法进行对照检验。
15.2在每头屠体的耳部、腿部外侧,用变色笔进行编号,字迹应清晰。
15.3不得漏遍、重遍。
15.4在开膛后,也应当对脏进行统一编号。
16、体表检验。
16.1对屠体的体表和四肢进行全面观察,剥皮猪还要检查皮,检查有无充血、出血和严重的皮肤病。
当发现皮肤肿瘤或皮肤坏死时,要在屠体上做出标志,供胴体检验人员处理。
16.2检查颈部耳后有无注射针孔或局部肿胀、化脓,发现后,应做局部修割。
16.3检查屠体脱毛是否干净,有无烫生、烫老和机械损伤,修刮后浮毛是否冲洗干净,剥皮猪体表是否残留毛、小皮,是否冲洗干净。
17、开膛、净膛。
17.1雕圈:
刀刺入肛门外围,雕成圆圈,掏出大肠头垂直放入骨盆。
应使雕圈少带肉,肠头脱离括约肌,不得割破直肠。
17.2挑胸、剖腹:
自放血口沿胸部正中挑开胸骨,沿腹部中正线自上而下剖腹,将生殖器从脂肪中拉出,连同输尿管全部割除,不得刺伤脏。
放血口、挑胸、剖腹口应连成一线,不得出现三角肉。
17.3拉直肠、割膀胱:
一手抓住直肠,另一手持刀,将肠系膜及韧带割断,再将膀胱和输尿管割除,不得刺破直肠。
17.4取肠胃:
一手抓住肠系膜及胃部大弯头处,另一手持刀在靠近肾脏处将系膜组织和肠、胃共同隔离猪体,并割断韧带及食道,不得刺破肠、胃、胆囊。
17.5取心、肝、肺:
一手抓住肝,另一手持刀,割开两边隔膜,取横隔肌交备检(旋毛虫检疫)。
左手顺势将肝下揪,右手持刀将连接胸腔和颈部的韧带割断,并割断食管和气管,取出心、肝、肺,不得使其破损。
17.6冲洗胸、腹腔:
取出脏后,应及时用足够压力的净水冲洗胸腔和腹腔,洗净腔淤血、浮毛、污物,并摘除两侧肾上腺。
(严禁在未摘除脏的情况下进行冲膛)
18、脏检验。
屠体挑胸剖腹后进行,首先,检查肠系膜淋巴结和脾脏,随后对摘出的心肝肺进行检验,当发现肿瘤等重要病变时,将该胴体推入病肉岔道,由专人对照检验、综合判定和处理。
18.1肠系膜淋巴结和脾脏的检查。
首先检验胃肠浆膜面上有无出血、水肿、黄染和结节状增生物,触检全部肠系膜淋巴结,并拉出脾脏进行观察。
对肿大、出血的淋巴结要切开检查,当发现可疑肿瘤、白血病、霉菌感染和黄疸时,连同心肝肺一起将该胴体推入病猪岔道,进行详细检验和处理。
胃肠容物清除后,还要对黏膜面进行检验和处理。
(对于胃肠黏膜面的检验,可直接观察肠胃颜色,如果对于肠出现血肠样的,必须进行检验,如无异常,可以不检)
18.2膀胱和生殖器的检查:
剖腹后,还应注意观察膀胱和生殖器有无异常,当发现膀胱中有血尿、生殖器有肿瘤时,要与胴体进行对照检验和处理。
同时,还应对种公母猪晚阉猪进行判定。
18.3心肝肺的检查:
18.3.1心脏检验:
观察心包和心脏有无异常,随即切开左心室检查心膜。
注意有无心包炎、心外膜炎、心肌炎、心膜炎、肿瘤和寄生虫性病变等。
18.3.2肝脏检验:
观察其色泽、大小有无异常,并触检其弹性有无异常,对肿大的肝门淋巴结、胆管粗大部分要进行切检。
注意有无肝包膜炎、肝淤血、脂肪肝变性、肝脓肿、肝硬变、胆管炎、坏死性肝炎、寄生虫性白斑和肿瘤。
18.3.3肺脏检验:
观察其色泽、大小是否正常,并进行触检。
发现硬变部分要切开检查,切检支气管淋巴结有无肿大、出血、化脓等病变。
注意有无肺呛血、肺呛水、肺水肿、小叶性肺炎、肺气肿、融合性支气管肺炎、纤维素性肺炎、寄生虫性病变和肿瘤等。
气管上附着的甲状腺进行摘除。
20、整理脏。
20.1分离心、肝、肺:
切除肝隔韧带和肺门芥蒂组织、摘除胆囊时,不得使其损伤、不得残留;
猪心上不得带护心油、横膈膜;
猪肝上不得带水泡;
猪肺上允许保留5cm的肺管。
20.2分离脾、胃:
将胃底端脂肪割除,切断与十二指肠连接处和肝胃韧带。
剥开网油,从网膜上摘除脾脏,少带油脂。
翻胃清洗时,一手抓住胃尖冲洗胃部污物,用刀在胃大弯处戳开10cm的小口,再用洗胃机或长流水将胃翻转冲洗干净。
20.3扯大肠:
摆正大肠,从结肠未端将花油撕至与小肠连接处约15-20cm,割断,打结。
不得使盲肠破损,残留油脂过多。
翻洗大肠,一手抓住肠的一端,另一手自上而下挤出粪污,并将肠子翻出一小部分,用一手二指撑开肠口,另一手向大肠灌水,使肠水下坠,自动翻转。
经清洗、整理的大肠不得带粪污,不得断肠。
20.4扯小肠:
将小肠从割离胃的断面拉出,一手抓住花油,另一手将小肠末梢挂于操作台边,自上而下排除粪污,操作时不得扯断、扯乱。
扯出的小肠应及时采用机械或人工方法清除肠污物。
20.5在整个整理脏的过程中,不得时脏落地。
21、胴体检验。
21.1观察体表四肢有无异常。
21.2切检两侧腹股沟浅淋巴结有无肿大、出血、淤血、化脓等变化。
21.3检验皮下脂肪和肌肉组织是否正常,有无出血、淤血、水肿、变性、黄染、蜂窝组织炎等病变。
21.4检查肾脏,剥开肾包膜观察其色泽、大小并触检其弹性是否正常,必要时进行纵剖检查。
注意有无肾淤血、肾出血、肾浊肿、肾脂变、肾梗死、间质性肾炎、化脓性肾炎、肾囊肿、尿潴留以及肿瘤等。
检查是否摘除肾上腺。
22.5检查胸腹腔有无炎症、异常渗出液、脓肿、肿瘤病变等。
22.6结合脏检验结果,对猪胴体进行综合判定。
对可疑病猪做上标记,推入病肉岔道,通过复检做出处理。
22、去头蹄。
22.1经过前面的肉品品质检验,均无问题的,可以将头、蹄修割下来。
22.2修割下来的头蹄,应当有专用的盛装容器,不得落地和随意扔在地上。
23、劈半。
23.1可采用手工劈半或者电锯劈半及自动劈半机。
23.2手工劈半或手工电锯时,应“描脊”,使骨节对开,劈半均匀。
23.3使用自动劈半机应使轨道、锯片、引进槽成直线,不得锯偏。
23.4劈半后的片猪肉还应立即摘除肾脏,撕断腹腔板油,冲洗血污、浮毛及锯肉末。
24、胴体修整。
按顺序修整腹部,修割乳头、放血刀口、割除槽头、护心油、暗伤、脓疮、伤斑和遗漏的病变淋巴结。
25、复检。
25.1结合头部、体表、胴体、脏进行全面复检。
25.2检查有无外伤造成的淤血、胆汁污染部分是否修割干净。
25.3检查椎骨间有无化脓灶和钙化灶,骨髓有无褐变和溶血现象。
25.4肌肉组织有无水肿、变性等。
25.5仔细检查隔肌有无出血、变性和寄生虫性损害。
25.6检查三腺是否摘除。
25.7判定是否有不合格肉品需要处理的:
如放血不全、白肌病、白肌肉、黄脂、黄脂病、黄疸、骨血素病、种公母猪晚阉猪、脓毒症、尿毒症、中毒、全身性肿瘤、过度瘠瘦肌肉变质、高度水肿以及其他影响肉品质量的因素。
25.8按照质量标准,对肉品好坏进行综合判定,评定级别。
26、出章出证。
26.1经检验合格的商品猪产品,出具《畜禽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加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一猪一证或者一个片猪肉一证。
同时,认真填写《畜禽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其存根。
26.2经检验合格的种公母猪晚阉猪产品,加盖种公母猪晚阉猪专用检验印章,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