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衢州学院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3652161 上传时间:2022-10-12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0.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衢州学院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衢州学院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衢州学院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衢州学院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衢州学院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衢州学院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衢州学院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衢州学院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衢州学院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包括各类文娱、体育比赛,各类征文和作品,参加艺术实践活动等。

6.社会实践活动:

包括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等)、就业见习行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如校团文明建设活动、“区校共建”实践活动及其他各种公益活动等)。

7.创业:

学生注册创办公司、创业大赛获奖等。

四、创新实践学分分值与计分标准

1.创新实践学分分值标准(见附表2)

2.多人合作项目、发表论文、参与教师项目等按附件3分解记分,或由指导教师负责分数的分配。

指导教师不占分值。

3.省级及以上竞赛类项目不作分解,每位成员均获得满分。

4.同一成果累计获奖,以最高奖项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5.与校外合作的各类科研成果,只署外单位名称而未署本校名称的不记分。

若所有成员都未署单位名称,经确认为本校学生的可记分。

本校若为第二署名单位,则以相应分值的50%计算;

若为第三署名单位,则以相应分值的25%计算。

五、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程序

1.申报:

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第二学期最后二周,由学生本人填写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4),并附有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电气信息学院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工作小组提出申请。

毕业前集中授理一次。

2.审核:

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工作小组进行审核认定。

并填报年度审核结果汇总表(见附件5),由主管院长签字。

3.公示:

审核结果汇总表向学生进行公示一周,若有异议,则须进行复审。

4.记载:

审核结果由学院教学秘书统一录入学生学籍档案,年度审核结果汇总表一式两份,学院和学校教务处各留存一份。

六、创新实践学分的运用

1.创新学分的指标列入奖学金、三好学生评比、优秀毕业生评比等。

2.获得的创新学分记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

课程名称记载为“创新实践科目”,达到最低学分要求,成绩一律记为“优秀”。

3.学分超出2学分以上的分值,可以替代专业任选课学分,最高可替代4学分。

创新实践学分替代专业任选课学分,学生必须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向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工小组提出书面申请(附件6),报学院教学秘书,经分管教学副院长及学校教务处批准后,统一由教学秘书录入学生学籍成绩档案。

材料不全或逾时,不予办理。

七、其它

1.本细则尚未涉及到的其他创新实践活动,包括在校期间有其他特殊贡献或突出表现者,若符合本细则精神的,经学生本人申请,由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工作小组报教务处批准后,可以认定相应的创新实践学分。

2.在本办法执行过程中,如有重大争议事项须报教务处协调处理。

3.本细则适用于电气信息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

4.本办法自2011级本科生起实施。

5.本办法解释权属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5-01-18

附件1:

关于成立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工作小组的通知

根据《衢州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办法》衢院教〔2010〕11号的规定,加强本科学生创新实践工作的管理,经学院领导班子讨论决定,成立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及管理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

方智敏

副组长:

叶文通

组员:

唐宏吕梅蕾徐进祝月红陈佳泉

二、工作内容

1.工作小组具体事务由副组长负责;

2.负责创新实践学分的申请、评定审核、公示、记载、材料归档;

3.负责与上级部门的创新实践工作的联络、协调;

4.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

5.负责解释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1-03-03修订

附件2:

创新实践学分分值及记分标准

项目

完成内容

学分

备注

科技

竞赛

A类学科竞赛

国家级

特等奖

8

同一作品在不同级别的竞赛中获奖,取最高奖,不累计。

一等奖

7

二等奖

6

三等奖

5

省级

4

3

优胜奖成功参赛奖1

2

B类学科竞赛

成功参赛奖2

C类学科竞赛

1.5

成功参赛奖3

1

校级竞赛

院级竞赛

0.5

科研

活动

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批准立项

省部级

市厅级

校级

大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完成结题

独立承担并完成教师的部分科研项目

根据任务大小

0.5~2

成功参赛奖:

若赛事中除等级奖外,所有参赛者均获得该奖项,则不作统计。

成果

论文论著

三大索引

续前表

10

一级学术刊物

二级学术刊物

其它正式学术刊物

学术会议论文集

及内部刊物

发明专利,技术成果转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软件课程推广等

各类

职业

资格

技能

证书

全国计算机软件水平考试

高级

中级

初级

全国及浙江省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

三级

二级

英语六级

通过

职业技能鉴定工种

普通话考试

一甲

一乙

二甲

二乙

安全评价工程师、环境评价工程等行业证书

2~4

校园文化活动

文娱、体育比赛

获奖

校报、校内期刊或各类活动正式录用的征文

0.5/篇

社会

实践

先进个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青年志愿者等)

从事本专业领域社会实践,提交科技论文或调查报告

教学计划外

经报批认定的各类实践活动参加者

累计最高1学分

创业

学生正式注册创办公司等

创业大赛奖参照科技竞赛奖

附件3:

合作项目创新实践分值分解表

人数

排名

比例(%)

60

40

50

30

20

25

15

附件4: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性别

所在学院

专业

班级

学号

项目类型

申请时间

项目名称

申请学分

认定学分 

申请理由

签字(申请人)

年月日

所附证明材料清单:

指导教师认定意见

(有证书类项目可不填)

签字

创新实践工作小组认定意见

签字

学院领导意见

签字(盖章)

学校教务处意见

年月日

附件5:

电气信息学院年度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审核结果汇总表

制表人:

填表日期

序号

姓名

认定

合计:

(人)

学院领导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盖章)

附件6:

电气信息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替代专业任选课申请表

获得的学分

超额学分

申请替代的专业选修课

所替代的专业选修课学分

申请理由(填写获得被认定的创新项目及学分)

创新实践工作管理小组意见:

本科学生申请创新实践学分流程

1.填写《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认定申请表》可从学院网站上下载;

2.准备好佐证材料(原件人份,复印件1份);

3.申请表及完整的佐证材料上交学院创新实践工作管理办公室;

本科学生申请创新实践学分替代专业选修课流程

1.每学年第一学期前二周,填写《电气信息学院本科生创新实践学分替代专业任选课申请表》可从学院网站上下载;

2.填写好申请表上交班主任,由班主任统一上交学院创新实践工作管理办公室审核;

3.院长签字后统一上报学校教务审批;

4.教务处审批后,学生填写课程免修表(学校教务处网站下载)

5.学院教学秘书处办理成绩录入;

创新实践工作管理办公室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教学秘书办公室地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其它课程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